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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中小企业的发展举步维艰,其中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瓶颈”。本文结合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研究并提出增强政府行为有效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政府行为,金融扶持
一、对中小企业融资扶持的必要性
广州是华南地区的中心城市,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2007年末广州市中小企业有约108878户,约占垒市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就业人数约为397万人,GDP值约为4778亿元,占垒市GDP的67.76%,上交利税约920亿元,占广州市企业上交利税的53.51%。中小企业发展在促进广州市国民经济增长、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增加财政税收、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广州市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和功能的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是广州市建设和谐社会和加快现代化进程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
政府作为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者,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明确政府干预的尺度,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政府应动用其资源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干预和金融扶持,以缓解中小企业在融资时遇到的“市场失灵”。
二、政府行为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中小企业融资状况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转轨时期,多样化的中小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追求规模经济和实施赶超战略使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直处于“强位弱势”的尴尬境地,中小企业融资难除企业本身信用水平低、产权不清、财务制度不健全等内部缺陷外,还有政府扶持等方面的原因。
其一,政府政策过于简单
首先,在金融制度方面,银行风险控制能力不足,又缺乏相应的风险转移措施和机制,所以不敢向高风险企业投资,导致贷款门槛提高,造成对中小企业信贷紧缩。同时,资本市场不健全也限制了中小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直接融资。其次,我国政府担保、财税、法律法规等政策衔接性较差,政策体系对于调整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规范融资行为的作用不大。
其二,政府的行政干预存在权利使用的任意性
有许多地方政府出于自身的利益,对当地企业过分“宠爱”,经常干预银行日常经营事务,助长了企业恶意逃废债务之风,恶化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用关系;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建设方面,也主要实施一种行政化的运作。执行力缺失直接导致政策与效果的背离、政策与现状的矛盾,而其原因大致有两点:首先,很多政府职能部门并不认为其职能是为中小企业服务,而仅仅认为自己是中小企业的管理部门。这样的认识往往导致这些职能部门通过行政性规定和制度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行政意识大干服务意识,管理当中缺乏应有的敬业精神。其次,为中小企业融资所建立的支持体系大多是用财政资金和行政安排资金来组建,因而政府对资源配置表现出很强的支配性。
其三,缺乏市场主体执行制度的内在激励。
近年来,中国政府为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虽然出台T--系列的政策措施,如要求银行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门、允许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适度上浮等措施基本上是外生性的,缺乏市场主体执行这些制度的内在激励,制度的实施也缺乏经济系统内部的协调和匹配机制,其效果和持续性自然会受到影响。
其四,政府扶持的融资渠道不畅。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主要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渠道严重不足。多数企业不具有直接融资权,无法以自身信用发放企业债券,全国4200万户中小企业中能够在主板市场上上市融资的仅仅是极少数,同时,主板市场门槛高,中小企业无法进人,二板市场推出力度时强时弱,基金组织及其他的风险投资公司尚处于初建阶段,其他融资直接渠道也没有给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机会。
三、增强政府行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性建议
(一)建立中小企业政府管理机构。
政府应尽早建立对中小企业统一管理的机构,规范对中小企业的管理。其管理机构首要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引导中小企业调整企业结构、节能减排,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和技术创新,促进中小企业自有品牌建设以及产品附加值的提高;实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促进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将政府采购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等。
(二)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在于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信用体系的支持。一是要研究建立适合我国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评级、发布制度以及奖励惩戒机制。二是要整合现有各商业银行内部信用标准,统一评信标准。三是完善金融系统共享的企业信用信息网络系统。四是要引导和加强中小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营造信用环境。借鉴上海、深圳的经验,将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的信息综合,建立一套覆盖面广信息全面准确的个人征信体系。这对扩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范围、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
资金的有效配置离不开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利率市场化,有利于将有限的银行资金配置到使用效率最高的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虽然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但是资金绝对额的增加较之利息成本的增加更具现实意义。取消贷款利率上限也有利于鼓励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风险成本参与到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中
(四)建立多层次的融资体系
一是加深间接融资资金供给体系的改革。一是要促进银行业的专业化分工,细化中小企业特色服务。二是以发展基金或政策性银行等方式自上而下地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三是重塑县域经济中的中小金融机构的组织体系。四是取消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设置数量限制。此外,对开展小企业业务的金融机构实行营业税减免,放宽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的要求,提高银行自主核销贷款的额度等。
(五)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逐步完善现有的中小企业担保机制,需要采取以风险分担与分散风险相结合、政府出资和市场操作相结合,自愿担保和强制担保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尽快构建信用担保网络和再担保体系。二是进一步规范担保机构的运作,建立制度,防范风险。三是多种途径解决担保资本金问题,壮大担保机构实力。四是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激励机制,建立风险控制和风险补偿机制。五是规范中小企业抵押贷款制度。
(六)发展风险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拓融资新渠道
改革政府型风险投资公司,扶持民间型风险投资公司;拓宽资金来源,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努力使民有资本在风险投资中扮演重要角色;培养和引进高素质的风险投资家,培育中介机构,特别是服务干高新技术的金融媒介机构和为风险投资主体提供咨询、评估等的服务机构,开辟多样化的风险资本退出渠道-完善风险投资的政策法制环境。
(七)改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环境,以直接融资弥补间接融资的不足
企业直接融资一方面可以缓解间接融资的压力,另一方面权益性融资可提高企业自身实力,增强间接融资能力。政府应鼓励和支持成熟的中小企业通过改制,在深圳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拓宽长期融资渠道;发展典当业等短期融资机构,健全相关制度和保障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短期融资渠道。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政府行为,金融扶持
一、对中小企业融资扶持的必要性
广州是华南地区的中心城市,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2007年末广州市中小企业有约108878户,约占垒市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就业人数约为397万人,GDP值约为4778亿元,占垒市GDP的67.76%,上交利税约920亿元,占广州市企业上交利税的53.51%。中小企业发展在促进广州市国民经济增长、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增加财政税收、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广州市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和功能的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是广州市建设和谐社会和加快现代化进程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
政府作为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者,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明确政府干预的尺度,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政府应动用其资源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干预和金融扶持,以缓解中小企业在融资时遇到的“市场失灵”。
二、政府行为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中小企业融资状况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转轨时期,多样化的中小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追求规模经济和实施赶超战略使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直处于“强位弱势”的尴尬境地,中小企业融资难除企业本身信用水平低、产权不清、财务制度不健全等内部缺陷外,还有政府扶持等方面的原因。
其一,政府政策过于简单
首先,在金融制度方面,银行风险控制能力不足,又缺乏相应的风险转移措施和机制,所以不敢向高风险企业投资,导致贷款门槛提高,造成对中小企业信贷紧缩。同时,资本市场不健全也限制了中小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直接融资。其次,我国政府担保、财税、法律法规等政策衔接性较差,政策体系对于调整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规范融资行为的作用不大。
其二,政府的行政干预存在权利使用的任意性
有许多地方政府出于自身的利益,对当地企业过分“宠爱”,经常干预银行日常经营事务,助长了企业恶意逃废债务之风,恶化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用关系;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建设方面,也主要实施一种行政化的运作。执行力缺失直接导致政策与效果的背离、政策与现状的矛盾,而其原因大致有两点:首先,很多政府职能部门并不认为其职能是为中小企业服务,而仅仅认为自己是中小企业的管理部门。这样的认识往往导致这些职能部门通过行政性规定和制度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行政意识大干服务意识,管理当中缺乏应有的敬业精神。其次,为中小企业融资所建立的支持体系大多是用财政资金和行政安排资金来组建,因而政府对资源配置表现出很强的支配性。
其三,缺乏市场主体执行制度的内在激励。
近年来,中国政府为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虽然出台T--系列的政策措施,如要求银行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门、允许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适度上浮等措施基本上是外生性的,缺乏市场主体执行这些制度的内在激励,制度的实施也缺乏经济系统内部的协调和匹配机制,其效果和持续性自然会受到影响。
其四,政府扶持的融资渠道不畅。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主要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渠道严重不足。多数企业不具有直接融资权,无法以自身信用发放企业债券,全国4200万户中小企业中能够在主板市场上上市融资的仅仅是极少数,同时,主板市场门槛高,中小企业无法进人,二板市场推出力度时强时弱,基金组织及其他的风险投资公司尚处于初建阶段,其他融资直接渠道也没有给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机会。
三、增强政府行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性建议
(一)建立中小企业政府管理机构。
政府应尽早建立对中小企业统一管理的机构,规范对中小企业的管理。其管理机构首要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引导中小企业调整企业结构、节能减排,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和技术创新,促进中小企业自有品牌建设以及产品附加值的提高;实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促进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将政府采购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等。
(二)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在于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信用体系的支持。一是要研究建立适合我国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评级、发布制度以及奖励惩戒机制。二是要整合现有各商业银行内部信用标准,统一评信标准。三是完善金融系统共享的企业信用信息网络系统。四是要引导和加强中小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营造信用环境。借鉴上海、深圳的经验,将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的信息综合,建立一套覆盖面广信息全面准确的个人征信体系。这对扩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范围、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
资金的有效配置离不开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利率市场化,有利于将有限的银行资金配置到使用效率最高的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虽然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但是资金绝对额的增加较之利息成本的增加更具现实意义。取消贷款利率上限也有利于鼓励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风险成本参与到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中
(四)建立多层次的融资体系
一是加深间接融资资金供给体系的改革。一是要促进银行业的专业化分工,细化中小企业特色服务。二是以发展基金或政策性银行等方式自上而下地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三是重塑县域经济中的中小金融机构的组织体系。四是取消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设置数量限制。此外,对开展小企业业务的金融机构实行营业税减免,放宽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的要求,提高银行自主核销贷款的额度等。
(五)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逐步完善现有的中小企业担保机制,需要采取以风险分担与分散风险相结合、政府出资和市场操作相结合,自愿担保和强制担保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尽快构建信用担保网络和再担保体系。二是进一步规范担保机构的运作,建立制度,防范风险。三是多种途径解决担保资本金问题,壮大担保机构实力。四是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激励机制,建立风险控制和风险补偿机制。五是规范中小企业抵押贷款制度。
(六)发展风险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拓融资新渠道
改革政府型风险投资公司,扶持民间型风险投资公司;拓宽资金来源,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努力使民有资本在风险投资中扮演重要角色;培养和引进高素质的风险投资家,培育中介机构,特别是服务干高新技术的金融媒介机构和为风险投资主体提供咨询、评估等的服务机构,开辟多样化的风险资本退出渠道-完善风险投资的政策法制环境。
(七)改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环境,以直接融资弥补间接融资的不足
企业直接融资一方面可以缓解间接融资的压力,另一方面权益性融资可提高企业自身实力,增强间接融资能力。政府应鼓励和支持成熟的中小企业通过改制,在深圳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拓宽长期融资渠道;发展典当业等短期融资机构,健全相关制度和保障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短期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