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当如何规范网络团购行为

来源 :商业文化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sdxzj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去年商务部颁布了一个《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对团购网站的资质进行评级认证,但最近我国仍出现了不少的网络团购欺诈或诈骗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政府还是应当高度重视网络团购行为,加强对其规范。
  关键词:网络团购;政府;信用认证;规范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10-0043-01
  一、网络团购的概念
  网络团购最早起源于美国,有学者认为,“网络团购就是指通过网络平台,将有相同需求和购买意愿的消费者组织起来,形成较大数量的购买订单,集体购买,享受集团采购价,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一种全新的消费形式。”笔者从法律的角度出发,认为网络团购是指一定数量的消费者以互联网作为组团的方式形成一个团体组织,进而与商家就其消费合同进行协商谈判、交付履行的一种行为。它主要有消费者通过网络自行组织团购、商家通过网络组织消费者团购和职业中介通过网络组织团购。本文主要针对的是第三种情形,即由职业中介组织通过居间行为促使消费者和商家订立消费合同。
  二、网络团购存在的问题
  (一)团购网站数量增长迅速,良莠不齐,欺诈现象严重,维权困难。2010年1月国内首家团购出现后,截止到今年3月底,国内团购网站总量已增至3265 家。整个行业竞争激烈,但是团购网站良莠不齐,在2010年商务部首次发布《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之后,300多家团购网站提出认证申请,只有29家获得认证通过,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团购网站良莠不齐。由于网络团购具有一定的虚拟性,导致了网络团购欺诈现象频发。上百位网民在网上发帖:他们在一家名为拉拉网的团购网站上订购价值近10万元的月饼,钱交了,月饼却一直没等来。之后,网站电话打不通,公司地址找不到,消费者们通过一下方式维权屡屡碰壁:一是在“12315”网上投诉,但一直没有回应;二是到所在地报警,但警方说数额不足4000元的暂时只能备案不能立案,让他们等;三是向BCP投诉,对方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还没有具体的行动。“像这样的案例近两年发生了很多起,消费者投诉之后都不了了之,甘认倒霉。
  (二)对网络团购审核不健全,网络团购公司进入门槛较低。一些职业中介的网络团购网站为例获取利润,对商家的资质不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核,对商家发布的团购的信息的真实性不加以证实,导致许多的欺骗消费者的现象。另外团购网的模式很简单,复制性强,一直被认为是“准入门槛低”的行业,他们基本上是简单地复制了美国Groupon模式,每日一团依靠商家返点盈利。我国目前相关的法律规定设置网店的注册资只需要5万元人民币,有甚者花500元就能买到团购网站的程序源代码,注册一个网络域名就可以开始做团购业务。由此可以看出该行业的准入门槛的限度比较低。虽然《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中有明确规定信用认定的条件和考虑因素,但是对于商家的认证,实行的是自愿认证,而非强制认证。
  (三)网络团购诚信缺失严重,而且消费者付款交易缺乏担保机制。根据《2010 年国内网络团购行业信用调查报告》中对257家团购网站和5 家团购导航网站的调查显示如下图所示:
  
  由此可以看出团购市场诚信度严重缺乏,这很不利于对消费者的保护。而且团购中,消费者都必须在没有确认收到满意的货物的情况下就要完全完成付款活动,缺乏担保机制。虽然现在有些网站上退出不满意七天以内无条件退货,但是也只是针对部分商品,不能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政府应当如何规范
  (一)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监管。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网络团购的法律法规,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可以根据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授权来制定行政法规,对网络团购行为进行专门统一的规制,包括信用等级的认证、电子支付方式的担保、网络团购欺诈行为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等,要具体地规定清楚,还要明确网络团购的监管部门及其职责。
  (二)制定行业标准和约束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政府要制定统一、合理的行业标准,提高准入的门槛,在事前登记审查过程中重点审查资质的真实情况,运行过程中加强信用评级认证,引入资质高,受到社会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信用评级认证。事后要对其许可经营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商家进行整改或取缔。
  (三)政府要加强诚信建设,鼓励行业组织的建立,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从目前来看,我国网络团购市场上诚信度严重下滑,政府有必要加强市场诚信的宣传和教育,制定一系列的违反诚信需承担责任后果的制度来约束商家和网络团购中介组织。我们也应当看到市场经济下政府不能事事干预,应当鼓励行业协会的建立,能够使其自治解决混乱问题也是一种有效手段,可节省政府的资源。另外对于消费者这个弱势群体来说,政府还应当严格要求相关维权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要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利益,政府要加大对违法网络团购组织的惩罚力度。
  作者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系
  作者简介:黄炳蓉(1987— ),女,湖南株洲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李雪.浅议网络团购中存在的法律问题[J].中国商贸.2011,6.
  [2]邵平.浅谈网络团购[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7:105.
其他文献
摘 要:中职教学有自己的教学特点,但是它依然要进行中职语文教学,因为语文是每个人一生都要学习的学科。很多人认为中职教学是实用性教学,但语文属于人文社科类不应该让学生在中职中继续学习语文知识。其实,这种观点存在着偏见性,中职教学基于它的特殊性更加应该进行语文教育。不仅如此,中职语文教学还要提高它的有效性,这样才能结合中职教育的特色和语文的学术性以及实用性,提高中职学生的全面素质。  关键词:中职语文
摘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改革的领导者,发展党内民主是整个中国民主政治体制改革的前提与关键。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创新党内民主的发展机制,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课题。  关键词:民主;政治改革;党的建设。  中图分类号:D04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3-0033-02     
摘 要:近几年,随着城市生活节奏加快,工作强度加大,“过劳死”现象频繁发生。然而,目前我国对“过劳死”的立法完善和制度建设尚存在缺失。在我国的法律条文中目前并没有“过劳死”这一法律概念,对如何认定“过劳死”也是空白。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法律应扩大现有“职业病”目录,将“过劳死”纳入其中,并在立法上着重解决“过劳死”的法律构成要件、职业病认定标准及工伤赔偿的举证责任等问题。  
摘 要: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在新世纪的快速发展,使得高等教育从精英化教育过渡到了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轻学历重能力”是社会对人才现实的要求,安徽建筑大学下属的机电学院在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大学生就业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实践能力;就业  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在新世纪的快速发展,使得高等教育从精英化教育过渡到了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到目前每年六七百万的大学毕业
摘 要:在现代公司立法中,立法者一方面要考虑股东有限责任的有益价值,让投资者有一个较为宽松的投资环境;另一方面立法者也要考虑股东有限责任带来的不良后果,有效地约束好受有限责任保护的股东,不去对公司独立人格、独立资产造成损害。本文首先追溯了股东有限责任的发展脉络,以期给读者一个关于股东有限责任明晰的印象,在此基础上,本文从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界定入手提出了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具体立法构建建议。 
摘要:我国中小企业正在迅猛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力量,但是在中小企业蓬勃发展的同时,资金是企业的发展的关键,融资成为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壮大的关键因素。本文主要分析企业自身和我国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等,政策、法律主要侧重大企业,对小企业的关注度较小等原因,提出规范企业结构提高信誉度、设立中小金融机构、制定相关政策法律等解决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贷款;信誉  中图分类号:F83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