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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从医院和社会两个方面,来探讨医患纠纷防范的对策,并对未来提出展望。
防范医患纠纷的对策
医患纠纷是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但是作为医方首先应从自身出发,从多方面入手,综合管理,找出切实可行的方法,提高防范和应对医患纠纷的能力,及时较好的化解和处理医患纠纷。
(1)加强培训,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在医疗队伍中形成重视医疗安全的氛围,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基本技能培训,注重医疗环节质量控制,培养医务人员树立安全意识,积极防范医患纠纷。
①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安全教育,形成人人重视医疗安全的良好氛围。②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从法律角度,使医务人员认识到医疗纠纷的重要性。③针对医疗过程中的环节,针对不同的医务人员,围绕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隐患,采取不同的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确保医疗安全。④加强医疗文件书写等基本功培训。⑤加强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树良好的医德医风,提高服务水平。医学是一门实践性、服务性、社会性都很强的学科,在强调“以人为本”的今天,对其服务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院要不厌其烦地进行全员医德教育,培树良好的医德医风,增强责任心和事业心,爱岗敬业,尽心尽职,礼貌待患,一切为病人着想,视病人为自己的亲朋好友,尽量满足病人的需求,尤其是在用药等方面,根据病人的病情选择合理用药,根据病情,要充分考虑病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使其从心理上消除一切顾虑,获取病人及家屬的信任和支持,从源头上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减少纠纷的发生。
(3)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应严格执行操作规范,精心施行技术操作,以收到治病救人的最佳效果,尽一切可能防范以致杜绝医疗事故。这不仅能减少医疗纠纷,缓和医患矛盾,有利于提高医疗单位的社会声誉,也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4)加大管理力度,持续有效、循环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①应建立相应制度减少矛盾。②医疗规程和制度是医院工作的“法规”, 重在抓落实,应加大检查和管理力度,常抓不懈。③建立医疗安全科主任负责制。④主管院长和职能部门加大管理力度。⑤切实加强与相关科室部门的协调管理力度。⑥加强重点环节、重点科室和部位的医疗质量管理。
(5)加强医患沟通,建立平等和谐的医患关系:①要加强互相之间的沟通,从有利于病人的治疗康复的角度去做工作。②要想真正保障医生的人身安全,从根本上讲,医院要重新构建患者对自己的信任感,以规范的服务和良好医德融洽医患关系。
(6)加大医患纠纷的处理力度:医院要建立处理医患纠纷的制度和程序,确定专门部门,负责解决医患纠纷,确保快速、及时、有效、高度负责地办理每一件医疗纠纷。
(7)加强与新闻媒体与社会的沟通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力度,确保媒体能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
医患纠纷处理展望
(1)建立医患双方的合同关系,来解决医患纠纷:
有学者提出,医患双方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系,目前在个别地方也出现了极少部分人在医疗服务过程中,采取签订书面医疗合同的方式来约定医疗服务的个个环节,双方约定免责或减责条款,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来避免和解决医患双方可能发生的纠纷。
但事实,这是一种理想化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在实际工作中未必可行,目前现代医疗手段仍然无法弄清某些疾病的病因,或者弄清病因的疾病尚未找到理想的医治方法,诊疗过程均带有一定的探索性,风险性相当大,医疗事故限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很难避免。其实医疗合同类似我们在医疗活动中的告知书,病人的疾病的比较复杂,有时不可预测,合同很难全部体现,其法律效力有待商榷,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已经明确告知的情况,病人和家属一旦在治疗效果不佳的情况下,仍然不能接受其签署的“合同”,而且,这份合同是否必须经过公证等等,都值得探讨。
(2)建立人民调节员制度:针对日益增多的医患纠纷,山西和北京相继成立了医疗纠纷调解专业机构,由律师、人民调解员及街道司法助理员等组成,将对调解范围内的纠纷依法进行调查、主持调解,对达成一致意见的,经当事人要求制作调解协议书。有关专家认为,工作站的设立将避免因患者及家属情绪过激、医院回应不当而导致的矛盾激化。同时,也打破了医患纠纷只能走诉讼途径的解决模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但问题是,患者能否愿意在其下进行解决,还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
(3)建立完善的保险机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实行医疗行业的全保险机制,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则由保险机构出面,但是目前在我国的保险机构全部是以盈利为目的,投保容易,赔偿则较难,所以尚没有得到医疗机构和广大患者的认同。
(4)建议尽快制订医患纠纷处理法,来规范和解决医患纠纷。通过第三方来解决医患纠纷:目前医患纠纷的处理,主要是没有一个专门的法律来约束医患双方,真正发生医患纠纷时,在医患之间没有一个防火墙——制订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法,制订统一的处理程序和赔偿标准。可以借鉴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等,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则由第三方行政执法部门强行介入,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理,这将是未来发展的根本。加强医院医疗法制建设工作。医疗服务需要良好的医疗法制环境,需要社会的理解和配合。如果说医生被就诊者随意辱骂殴打致伤,别说发展新业务,就连一点安全感都没有,所以广大医务人员要有一个安全的环境、平等的社会关系,自己的付出能得到社会的认可,救死扶伤得到人们的尊重。呼吁社会为临床医务人员创建一个良好的医疗安全环境,需加强医院法制建设工作,尽快完善医事立法。
防范医患纠纷的对策
医患纠纷是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但是作为医方首先应从自身出发,从多方面入手,综合管理,找出切实可行的方法,提高防范和应对医患纠纷的能力,及时较好的化解和处理医患纠纷。
(1)加强培训,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在医疗队伍中形成重视医疗安全的氛围,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基本技能培训,注重医疗环节质量控制,培养医务人员树立安全意识,积极防范医患纠纷。
①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安全教育,形成人人重视医疗安全的良好氛围。②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从法律角度,使医务人员认识到医疗纠纷的重要性。③针对医疗过程中的环节,针对不同的医务人员,围绕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隐患,采取不同的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确保医疗安全。④加强医疗文件书写等基本功培训。⑤加强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树良好的医德医风,提高服务水平。医学是一门实践性、服务性、社会性都很强的学科,在强调“以人为本”的今天,对其服务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院要不厌其烦地进行全员医德教育,培树良好的医德医风,增强责任心和事业心,爱岗敬业,尽心尽职,礼貌待患,一切为病人着想,视病人为自己的亲朋好友,尽量满足病人的需求,尤其是在用药等方面,根据病人的病情选择合理用药,根据病情,要充分考虑病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使其从心理上消除一切顾虑,获取病人及家屬的信任和支持,从源头上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减少纠纷的发生。
(3)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应严格执行操作规范,精心施行技术操作,以收到治病救人的最佳效果,尽一切可能防范以致杜绝医疗事故。这不仅能减少医疗纠纷,缓和医患矛盾,有利于提高医疗单位的社会声誉,也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4)加大管理力度,持续有效、循环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①应建立相应制度减少矛盾。②医疗规程和制度是医院工作的“法规”, 重在抓落实,应加大检查和管理力度,常抓不懈。③建立医疗安全科主任负责制。④主管院长和职能部门加大管理力度。⑤切实加强与相关科室部门的协调管理力度。⑥加强重点环节、重点科室和部位的医疗质量管理。
(5)加强医患沟通,建立平等和谐的医患关系:①要加强互相之间的沟通,从有利于病人的治疗康复的角度去做工作。②要想真正保障医生的人身安全,从根本上讲,医院要重新构建患者对自己的信任感,以规范的服务和良好医德融洽医患关系。
(6)加大医患纠纷的处理力度:医院要建立处理医患纠纷的制度和程序,确定专门部门,负责解决医患纠纷,确保快速、及时、有效、高度负责地办理每一件医疗纠纷。
(7)加强与新闻媒体与社会的沟通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力度,确保媒体能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
医患纠纷处理展望
(1)建立医患双方的合同关系,来解决医患纠纷:
有学者提出,医患双方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系,目前在个别地方也出现了极少部分人在医疗服务过程中,采取签订书面医疗合同的方式来约定医疗服务的个个环节,双方约定免责或减责条款,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来避免和解决医患双方可能发生的纠纷。
但事实,这是一种理想化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在实际工作中未必可行,目前现代医疗手段仍然无法弄清某些疾病的病因,或者弄清病因的疾病尚未找到理想的医治方法,诊疗过程均带有一定的探索性,风险性相当大,医疗事故限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很难避免。其实医疗合同类似我们在医疗活动中的告知书,病人的疾病的比较复杂,有时不可预测,合同很难全部体现,其法律效力有待商榷,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已经明确告知的情况,病人和家属一旦在治疗效果不佳的情况下,仍然不能接受其签署的“合同”,而且,这份合同是否必须经过公证等等,都值得探讨。
(2)建立人民调节员制度:针对日益增多的医患纠纷,山西和北京相继成立了医疗纠纷调解专业机构,由律师、人民调解员及街道司法助理员等组成,将对调解范围内的纠纷依法进行调查、主持调解,对达成一致意见的,经当事人要求制作调解协议书。有关专家认为,工作站的设立将避免因患者及家属情绪过激、医院回应不当而导致的矛盾激化。同时,也打破了医患纠纷只能走诉讼途径的解决模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但问题是,患者能否愿意在其下进行解决,还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
(3)建立完善的保险机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实行医疗行业的全保险机制,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则由保险机构出面,但是目前在我国的保险机构全部是以盈利为目的,投保容易,赔偿则较难,所以尚没有得到医疗机构和广大患者的认同。
(4)建议尽快制订医患纠纷处理法,来规范和解决医患纠纷。通过第三方来解决医患纠纷:目前医患纠纷的处理,主要是没有一个专门的法律来约束医患双方,真正发生医患纠纷时,在医患之间没有一个防火墙——制订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法,制订统一的处理程序和赔偿标准。可以借鉴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等,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则由第三方行政执法部门强行介入,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理,这将是未来发展的根本。加强医院医疗法制建设工作。医疗服务需要良好的医疗法制环境,需要社会的理解和配合。如果说医生被就诊者随意辱骂殴打致伤,别说发展新业务,就连一点安全感都没有,所以广大医务人员要有一个安全的环境、平等的社会关系,自己的付出能得到社会的认可,救死扶伤得到人们的尊重。呼吁社会为临床医务人员创建一个良好的医疗安全环境,需加强医院法制建设工作,尽快完善医事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