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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先生在《管锥编》(中华书局,1981)中解释老子“正言若反”的思想时说:“夫正言若反,乃老子立言之方,《五千言》中触处弥望,即修词所谓‘翻案语’与‘冤亲词’,固神秘家言之句势语式耳。”(463页)
为了进一步阐释《老子》一书中的“翻案语”和“冤亲词”,钱先生还举例说:“有两言于此,世人皆以为其意相合相同,例如‘音’之于‘声’或‘形’之于‘象’,翻案语中则同者异而合者背矣,故四十一章:‘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又有两言于此,世人皆以为其意相违相反,例如‘成’之与‘缺’或‘直’与‘屈’;翻案语中则违者谐而反者合矣,故四五章‘大成若缺,大直若屈’。复有两言于此,一正一负,世人皆以为相仇相克,例如‘上’与‘下’,冤亲词乃和解而无间焉,故三十八章云:‘上德不德’,此皆苏辙所谓‘合道而反俗也’。”
(《管锥编》463-464页)
既然“冤亲词”与“翻案语”是《五千言》的立言之方,在《五千言》中“触处弥望”,乃是贯穿全书的一种“句势语式”,也就反映出它是《老子》全书一以贯之的思维方式和道论语体表达模式,理应得到充分重视。
我们不妨从《老子》一书中“冤亲词”与“翻案语”的语言材料出发,分析其话语模式,为了避免断章取义,我们在这里把《老子》第二章抄录如下: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两弗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其中“美”与“恶”、“善”与“不善”、“有”与“无”、“难”与“易”、“长”与“短”、“高”与“下”、“前”与“后”,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其意相违相反”而“违者谐而反者合”的翻案语,它们在相反或相对的关系中,显现相成的价值体认。老一辈学者高亨先生明确指出:“此老子相对论也。老子以为物物相对者,一则存于人之认识,故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推而言之,天下皆知有之为有,斯无矣;天下皆知难之为难,斯易矣……。二则存在于物之本体。故曰:‘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推而言之,美恶相存,善不善相因也。”(《重订老子正诂》6页,古籍出版社,1956)就像黑格尔在评论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思维时说:理性在它物中认识到此物,认识到此物中包含此物的对方。
此章第三层中,“无为”与“事”、“不言”与“教”、“作”与“弗始”、“生”与“弗有”、“为”与“不恃”、“功成”与“弗居”的对举关系,又都是那种“相仇相克”乃“和解而无间焉的冤亲词”。因为“无为”则无以成其“事”,有“事”则有为;不言则无以成其“教”,“教”则有言。“作”与“弗始”等都类此,两者相互对立而统一。这种话语表达方式合于老子天道自然观中的自然规律、客观事理,但却与世俗见解相反,所以就有了“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227页,中华书局,1984)的现象。因为只有上智之士才能从中悟出不可言说之道,中人就会将信将疑,而根器愚钝者,就会认为荒唐可笑,这完全是体道之人由于境界不同,识别有异的结果。苏辙解释为“正言合道而反俗”,可谓肯綮之言。
又如第四十一章中:“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颣;上德若谷,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大白若辱,大方若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在这些命题中,“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颣”中的“明”与“昧”、“进”与“退”、“夷”与“颣”,也正是钱先生所谓“世人皆以为其意相违相反,而实则违者谐而反者合”的“冤亲词”;而“大音希声”,“大方无隅”,“大象无形”,同样也是“世人皆以为其意相同相合,而实则同者异而合者背”的翻案语。这都是反俗之言,为什么又说这些反俗之言又是合道呢?试以“进道若退”、“夷道若颣”这两个命题为例分析之。据老子道论思想看来,道本来是超验的,形而上的,不可言说的,不可言而言之,当然是强言,而这里强言则曰“进道”,“夷道”,这就有了空间量化的质的规定性,无处不在、无所不涵盖的无限之道就成为了有限,成为形而下的经验世界的偏执识别了,所以就必须用“若退”、“若颣”来否定它。“若退”则不进,进则不退;“若颣”则不夷,夷则不颣。两两互相消解以昭示道之无所谓“进退”,“夷颣”。
再如四十五章中“大巧若拙”这一命题,道是无所谓“巧”、“拙”的,而这里强言道以“大巧”,也就使道有了某种规定性,所以就必须用相反的“拙”来否定它,二者互相消解,以示道的无差别性。其他如“明道若昧”、“大白若辱”、“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大方无隅”等命题与此同理,可以类推而知。
翻检《老子》一书,这样的句法结构和语体表达模式随处可见,正所谓“触处弥望”,不胜枚举,例如“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十四章),“曲则全,漥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二十二章)“无为无不为”(三十七章),“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三十八章)“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四十二章),“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若屈”、“大辩若讷”(四十五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五十八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六十三章)等,只要举一反三,自可明白其中奥秘之所在,其根本原因在于“道”具有不可言性,是不可概念化的东西:“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章)。真正的“道”是万物的总根源,宇宙的总规律:“道者,万物之奥”(六十二章),“渊兮,似万物之奥”(四章),“道生之,德畜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五十一章)。但是,道又是不可被知觉经验捕捉的,道又是“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十四章),“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的。强为言之,就必须以言去言,使人通过这貌似荒唐的反俗之言去领悟那无可言说的玄妙之道。
正如钱钟书先生所认识到的:“古之哲人有鉴于词之足以害意也,或乃以言破言,即用文字消除文字之执,每下一语,辄反其语以破之。”(《管锥编》13页)也正如《金刚经》中所言:“所言一切法,即非一切法,是名一切法”。其他典籍中也多有类似阐述,如《关尹子·三极》:“蝍蛆食蛇,蛇食蛙,蛙食蝍蛆,互相食之。圣人之言亦然,言有无之弊,又言非有非无之弊,又言去非有非无之弊。言之如锯然,唯善圣者不留一言。”祝世禄《环碧斋言》:“禅那才下一语,便恐一语为尘,连忙下一语扫之;又恐扫尘复为尘,连忙又下一语扫之。”道不可言,言满天下而仍无言;道常无为,无所不为而仍无为。老子正言若反的“冤亲词”和“翻案语”就是这种“超凡脱俗”的超验之言的具体体现,从中可见出哲人老子抽象道论表述方式中“以言去言”之一端。同样是道家人物,庄子的道论表达方式也是“以言去言”,但他却运用了大量的喻象和寓言,以至“寓言十九”,通过连类不穷的寓言,以象去象而最终达到“去言”的目的。
析而言之,“冤亲词”与“翻案语”同属正言若反的范畴,又大有所同,小有细别。从语法构成来看,“冤亲词”还属于类似成语的词,如“明道若昧”;“翻案语”多是一个逻辑语段,如“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复归于无物。”从语义内涵来看,正如钱钟书先生所指出那样,“翻案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意相同相合”而逻辑建构却是“同者异合者背”,如上文所引“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相辅而相成。另一类是“其意相违相反”而逻辑建构却是“违者谐而反者合”,如上文中“大巧若拙,大辩若讷”,相反又相成。而“冤亲词”则是一正一负,相仇相克,正负抵消归于空无,所谓“和解而无间焉”,上文中“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即为其例。
关于这一思维方式和修辞语体,钱钟书先生更进一步指出了它的深刻理论原点:“若抉髓而究其理,则否定之否定尔。反正为反,反反复正;‘正言若反’之‘正’,乃反反以成正之‘正’,即六五章之‘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如七章云:‘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夫‘自生’、正也,‘不自生’、反也。‘故长生’、反之反而得正也;‘私’、正也,‘无私’、反也,(下转第20页)(上接第45页)‘故成其私反之反而得正也。他若曲全枉直,善行无辙,祸兮福倚,欲歙固张等等,莫非反乃至顺之理,发为冤亲翻案之词。”(《管锥编》464页)它既类乎哲学概念“否定之否定”的原理,又类乎数理逻辑中“正负为负”、“负负为正”的原理表述。
台籍学者陈鼓应先生在理论上对老子这种特有的思维方式和表达模式有着清楚的认识,所以在他的论著中多有深刻而精辟阐述:“老子说到‘道’体时,惯用反显法;他用了许多经验世界的名词去说明,然后又一一打掉,表示这些经验世界的名词都不足以形容,由此反显出‘道’的精深奥妙处。”(《老子注释及评介》63页)另外还讲:“‘道’是个超验的存在体,老子用了一种特殊的方法去描述它,他将经验世界的许多概念用上,然后一一否定它们的适当性,并将经验世界的种种界限都加以突破,由此反显出‘道’的深微诡秘之存在。”(13页)
“冤亲词”与“翻案语”这种正言若反的语体修辞手法,作为中国人特有的一种抽象思维表达方式,引起了后代语言学家充分的重视。如唐钺《修辞格》一书中所列“反言格”,就是指“一句话之中,表面上好像合着两个互相矛盾的意思,但是却有深意在内”的辞格,作者认为:“老子说,‘正言若反’大概也是指这种语法”,并指出:“反言格是《老子》特色”。陈望道先生的《修辞学发凡》一书,将此种法式归入警策修辞格之中,指出这是“话面矛盾反常而意思还是连贯通顺,可以称之‘奇说’‘妙语’的一种警策格”,并认为:“这是警策格中最为奇特,却又最为精彩的一种形式”。
由此可见,老子不仅是我国古代一位伟大的思想家,而且也是一位语言大师,他那独特的哲理思辨和话语方式在中国语言学发展史上也必然有着不可或缺的历史地位。
(通讯地址:010021内蒙古大学汉语系)
为了进一步阐释《老子》一书中的“翻案语”和“冤亲词”,钱先生还举例说:“有两言于此,世人皆以为其意相合相同,例如‘音’之于‘声’或‘形’之于‘象’,翻案语中则同者异而合者背矣,故四十一章:‘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又有两言于此,世人皆以为其意相违相反,例如‘成’之与‘缺’或‘直’与‘屈’;翻案语中则违者谐而反者合矣,故四五章‘大成若缺,大直若屈’。复有两言于此,一正一负,世人皆以为相仇相克,例如‘上’与‘下’,冤亲词乃和解而无间焉,故三十八章云:‘上德不德’,此皆苏辙所谓‘合道而反俗也’。”
(《管锥编》463-464页)
既然“冤亲词”与“翻案语”是《五千言》的立言之方,在《五千言》中“触处弥望”,乃是贯穿全书的一种“句势语式”,也就反映出它是《老子》全书一以贯之的思维方式和道论语体表达模式,理应得到充分重视。
我们不妨从《老子》一书中“冤亲词”与“翻案语”的语言材料出发,分析其话语模式,为了避免断章取义,我们在这里把《老子》第二章抄录如下: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两弗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其中“美”与“恶”、“善”与“不善”、“有”与“无”、“难”与“易”、“长”与“短”、“高”与“下”、“前”与“后”,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其意相违相反”而“违者谐而反者合”的翻案语,它们在相反或相对的关系中,显现相成的价值体认。老一辈学者高亨先生明确指出:“此老子相对论也。老子以为物物相对者,一则存于人之认识,故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推而言之,天下皆知有之为有,斯无矣;天下皆知难之为难,斯易矣……。二则存在于物之本体。故曰:‘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推而言之,美恶相存,善不善相因也。”(《重订老子正诂》6页,古籍出版社,1956)就像黑格尔在评论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思维时说:理性在它物中认识到此物,认识到此物中包含此物的对方。
此章第三层中,“无为”与“事”、“不言”与“教”、“作”与“弗始”、“生”与“弗有”、“为”与“不恃”、“功成”与“弗居”的对举关系,又都是那种“相仇相克”乃“和解而无间焉的冤亲词”。因为“无为”则无以成其“事”,有“事”则有为;不言则无以成其“教”,“教”则有言。“作”与“弗始”等都类此,两者相互对立而统一。这种话语表达方式合于老子天道自然观中的自然规律、客观事理,但却与世俗见解相反,所以就有了“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227页,中华书局,1984)的现象。因为只有上智之士才能从中悟出不可言说之道,中人就会将信将疑,而根器愚钝者,就会认为荒唐可笑,这完全是体道之人由于境界不同,识别有异的结果。苏辙解释为“正言合道而反俗”,可谓肯綮之言。
又如第四十一章中:“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颣;上德若谷,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大白若辱,大方若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在这些命题中,“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颣”中的“明”与“昧”、“进”与“退”、“夷”与“颣”,也正是钱先生所谓“世人皆以为其意相违相反,而实则违者谐而反者合”的“冤亲词”;而“大音希声”,“大方无隅”,“大象无形”,同样也是“世人皆以为其意相同相合,而实则同者异而合者背”的翻案语。这都是反俗之言,为什么又说这些反俗之言又是合道呢?试以“进道若退”、“夷道若颣”这两个命题为例分析之。据老子道论思想看来,道本来是超验的,形而上的,不可言说的,不可言而言之,当然是强言,而这里强言则曰“进道”,“夷道”,这就有了空间量化的质的规定性,无处不在、无所不涵盖的无限之道就成为了有限,成为形而下的经验世界的偏执识别了,所以就必须用“若退”、“若颣”来否定它。“若退”则不进,进则不退;“若颣”则不夷,夷则不颣。两两互相消解以昭示道之无所谓“进退”,“夷颣”。
再如四十五章中“大巧若拙”这一命题,道是无所谓“巧”、“拙”的,而这里强言道以“大巧”,也就使道有了某种规定性,所以就必须用相反的“拙”来否定它,二者互相消解,以示道的无差别性。其他如“明道若昧”、“大白若辱”、“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大方无隅”等命题与此同理,可以类推而知。
翻检《老子》一书,这样的句法结构和语体表达模式随处可见,正所谓“触处弥望”,不胜枚举,例如“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十四章),“曲则全,漥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二十二章)“无为无不为”(三十七章),“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三十八章)“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四十二章),“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若屈”、“大辩若讷”(四十五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五十八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六十三章)等,只要举一反三,自可明白其中奥秘之所在,其根本原因在于“道”具有不可言性,是不可概念化的东西:“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章)。真正的“道”是万物的总根源,宇宙的总规律:“道者,万物之奥”(六十二章),“渊兮,似万物之奥”(四章),“道生之,德畜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五十一章)。但是,道又是不可被知觉经验捕捉的,道又是“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十四章),“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的。强为言之,就必须以言去言,使人通过这貌似荒唐的反俗之言去领悟那无可言说的玄妙之道。
正如钱钟书先生所认识到的:“古之哲人有鉴于词之足以害意也,或乃以言破言,即用文字消除文字之执,每下一语,辄反其语以破之。”(《管锥编》13页)也正如《金刚经》中所言:“所言一切法,即非一切法,是名一切法”。其他典籍中也多有类似阐述,如《关尹子·三极》:“蝍蛆食蛇,蛇食蛙,蛙食蝍蛆,互相食之。圣人之言亦然,言有无之弊,又言非有非无之弊,又言去非有非无之弊。言之如锯然,唯善圣者不留一言。”祝世禄《环碧斋言》:“禅那才下一语,便恐一语为尘,连忙下一语扫之;又恐扫尘复为尘,连忙又下一语扫之。”道不可言,言满天下而仍无言;道常无为,无所不为而仍无为。老子正言若反的“冤亲词”和“翻案语”就是这种“超凡脱俗”的超验之言的具体体现,从中可见出哲人老子抽象道论表述方式中“以言去言”之一端。同样是道家人物,庄子的道论表达方式也是“以言去言”,但他却运用了大量的喻象和寓言,以至“寓言十九”,通过连类不穷的寓言,以象去象而最终达到“去言”的目的。
析而言之,“冤亲词”与“翻案语”同属正言若反的范畴,又大有所同,小有细别。从语法构成来看,“冤亲词”还属于类似成语的词,如“明道若昧”;“翻案语”多是一个逻辑语段,如“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复归于无物。”从语义内涵来看,正如钱钟书先生所指出那样,“翻案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意相同相合”而逻辑建构却是“同者异合者背”,如上文所引“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相辅而相成。另一类是“其意相违相反”而逻辑建构却是“违者谐而反者合”,如上文中“大巧若拙,大辩若讷”,相反又相成。而“冤亲词”则是一正一负,相仇相克,正负抵消归于空无,所谓“和解而无间焉”,上文中“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即为其例。
关于这一思维方式和修辞语体,钱钟书先生更进一步指出了它的深刻理论原点:“若抉髓而究其理,则否定之否定尔。反正为反,反反复正;‘正言若反’之‘正’,乃反反以成正之‘正’,即六五章之‘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如七章云:‘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夫‘自生’、正也,‘不自生’、反也。‘故长生’、反之反而得正也;‘私’、正也,‘无私’、反也,(下转第20页)(上接第45页)‘故成其私反之反而得正也。他若曲全枉直,善行无辙,祸兮福倚,欲歙固张等等,莫非反乃至顺之理,发为冤亲翻案之词。”(《管锥编》464页)它既类乎哲学概念“否定之否定”的原理,又类乎数理逻辑中“正负为负”、“负负为正”的原理表述。
台籍学者陈鼓应先生在理论上对老子这种特有的思维方式和表达模式有着清楚的认识,所以在他的论著中多有深刻而精辟阐述:“老子说到‘道’体时,惯用反显法;他用了许多经验世界的名词去说明,然后又一一打掉,表示这些经验世界的名词都不足以形容,由此反显出‘道’的精深奥妙处。”(《老子注释及评介》63页)另外还讲:“‘道’是个超验的存在体,老子用了一种特殊的方法去描述它,他将经验世界的许多概念用上,然后一一否定它们的适当性,并将经验世界的种种界限都加以突破,由此反显出‘道’的深微诡秘之存在。”(13页)
“冤亲词”与“翻案语”这种正言若反的语体修辞手法,作为中国人特有的一种抽象思维表达方式,引起了后代语言学家充分的重视。如唐钺《修辞格》一书中所列“反言格”,就是指“一句话之中,表面上好像合着两个互相矛盾的意思,但是却有深意在内”的辞格,作者认为:“老子说,‘正言若反’大概也是指这种语法”,并指出:“反言格是《老子》特色”。陈望道先生的《修辞学发凡》一书,将此种法式归入警策修辞格之中,指出这是“话面矛盾反常而意思还是连贯通顺,可以称之‘奇说’‘妙语’的一种警策格”,并认为:“这是警策格中最为奇特,却又最为精彩的一种形式”。
由此可见,老子不仅是我国古代一位伟大的思想家,而且也是一位语言大师,他那独特的哲理思辨和话语方式在中国语言学发展史上也必然有着不可或缺的历史地位。
(通讯地址:010021内蒙古大学汉语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