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作家詹姆斯·帕特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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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出版的,都想出畅销书,但畅销书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曾经读过一则报道,某出版社长谈自己的出版定位,声称他的社要专门做“畅销书”。这使我想起一幅漫画,画中主人公请人推荐股票,他手指向上,说:“你只需告诉我那些往上走的股票就行了。”
  在美国,还真有一个作家,“几乎”是非畅销书不写。61岁的詹姆斯·帕特森(James Patterson)迄今写了49本书,多数是侦探小说,其中39本成为《纽约时报》畅销书。帕特森一度有19本新书连续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榜,而且每本都占据精装本小说第一名,《时代》周刊称他为“百发百中”的畅销书作家。
  帕特森在大学和研究生时读的是英语专业,毕业后进入广告业,干得有声有色,一直做到J. 沃尔特·汤普生广告公司(J.W. Thompson)的北美主管,他亲自为柯达、汉堡王等许多著名品牌做过广告策划。帕特森有写作才华,他写的第一本小说《托马斯·贝瑞曼号码》(The Thomas Berryman Number)获得美国侦探小说作家协会的“埃德加·爱伦·坡”最佳处女作奖,那时他27岁。
  一天,帕特森悟道,自己对创立品牌颇有心得,与其为他人做嫁衣,何不将自己弄成个品牌,他于是辞去广告工作,专事写作,此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成为品牌作家,以致哈佛大学商学院将他写成了一个案例,加以研究。
  任何一个书店,架上的书少则几万种,多则十几万种,如何在茫茫书海中脱颖而出,让读者注意到你的书,是作者和出版社面对的难题。由于有广告职业背景,帕特森对图书市场和读者有独特的见解,知道如何发挥品牌的效力。
  策略之一:多多出书。帕特森认为,一个作者的书越多,他在书店占据的面积就越大,读者就越容易注意他。帕特森是个多产的作家,他平均每年出版3本畅销书,同时他还有7个书稿和3个剧本在不同的写作和修改阶段。为了保持多产,帕特森有一个写作团队,流水作业。 在广告公司时,帕特森手下有一队创作人员,由帕特森出创意,定调子,其他人具体执行。帕特森写书也沿用这个模式,他出主意,写出每章的提纲,注明每章要达到的效果。合作者根据提纲写出初稿后,帕特森再亲自修改,通常要修改3到7次。业界对帕特森的写作流水线颇有微词,但帕特森泰然自若,他认为检验的标准是让最后的成品读起来仍然是帕特森。 他说,所谓品牌,就是某个产品与一群消费者之间建立的信任。关键是信任。我希望我与读者之间的信任是,你拿起一本帕特森小说,你就会放不下手,欲读而后快。帕特森的合作者对这种合作也十分满意,认为从 帕特森那里学到了很多,就像同时获得了写作学位和工商管理学位一样。
  帕特森多出书还表现在类型多样。一个成功的作者通常扎根在某一个小说类型,不越雷池一步,例如专写侦探小说,专写幻想小说,或专写爱情小说,窜类写作往往得不偿失,而帕特森是多面手,他不仅写侦探小说,还写爱情小说、儿童小说、幻想小说、历史小说、以及非小说类图书。他的侦探小说、爱情小说、儿童小说、幻想小说和历史小说均成为《纽约时报》畅销书第一名,使他的品牌知名度波及不同的读者群。
  策略之二:重故事,轻描写。 帕特森曾说他写得最好的书是第一本小说《托马斯·贝瑞曼号码》,他后来改口说,《托马斯·贝瑞曼号码》是他的文字描写最好的一部小说。有记者问,为什么你现在的小说文字描写不如从前?帕特森回答,文字描写常常会干扰故事情节。帕特森注重的是节奏。人称他的小说像名牌跑车,结构精巧,高度惊险娱乐,有闪电般的速度。他的书章节很短,每一章只有2~3页,每本小说平均有150章,而且段落也短,几个句子而已。这种写法符合现代读者时间紧、生活节奏快的特点,也让那些文化成度低、不经常读书的人对他的图书没有恐惧感,很快读完一章,就有成就感。短句子、短章节可以让读者手不释卷。所以帕特森的书描写性的文字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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