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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上一世纪末,在缔结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并由此而建立“巴黎联盟”、缔结《保护文字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并由此建立“伯尔尼联盟”后,分别成立了两个联盟的“国际局”,以便管理两个公约。1893年,这两个国际局合并,成为后来的“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修订上述两个工业产权与版权领域的主要公约的同时,签订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该公约于1970年生效。这个公约生效后,依照公约的“过渡条款”,原“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的全部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