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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教育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人权。教育公平既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又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政府应有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这一伦理底线。教育公平是相对的、动态的公平。它一方面要求社会平等对待其成员,教育权利、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对所有人平等开放;另一方面要求以人的全面和最高发展为目的,注意个体差异,发展个性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