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是一种有处分能力,但没有具体处分权能的无权处分,运用表见代理制度并不能完全予以解决,应适用《合同法》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无权处分方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但是应对行使追认权加以除斥期间的限制。最后,作者针对实践中解决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问题经常遇到的困难提供了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