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尽管学者们对隐私权的主体和内容尚存在一些分歧,但民法学者张新宝先生考察我国民法通则和相关理论后认为,隐私权是一种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而依法受到保护的一种人格权。显然,人们对私人生活不受侵扰而保持安宁的一种普遍向往并非到了今天才具有,它甚至是与人性相伴而生的。但是,'隐私'(privacy)这一概念的出现,却只是在人类对自己的主体性意识普遍觉醒以后的产物,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种表现;而把'隐私权'作为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