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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作为先秦儒家最后一位大师,以“礼”论作为构建其思想的核心,提倡“礼”的法度精神,“礼”中有“法”,“法”在“礼”中,强调以“法”的强制约束力来规范人的不善行为,主张“礼”是人性本恶通向人格之美的必由之路。荀子的“礼”论将人们内在的道德修为与外在的法度约束两者巧妙结合,为儒家的人格修塑提供了不一样的进路,彰显出与孔、孟儒家教育的独特之处。其所蕴含的价值意义对当今的人格教育也颇有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