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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简要介绍了几种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探讨各个模式的优缺点。
【关键词】项目管理模式;项目投资;项目周期
0.引言
对于项目投资或者管理者来说,如何选择项目管理模式,实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以及规避项目本身隐含着巨大的风险。这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课题。下面就几种常用的工程管理模式做简单介绍和分析。
1.工程項目管理模式
1.1 DB模式
即设计-建造模式(Design-Build),在国际上也称交钥匙模式、一揽子工程。在中国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是指在项目的初始阶段,业主邀请几家有资格的承包商进行议标,根据项目确定的原则,各承包商提出初步设计和成本概算,中标承包商将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优点:
(1)业主和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规划直至验收,减少了协调的时间和费用。
(2)承包商可在参与初期将其材料、施工方法、结构、价格和市场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计中。
(3)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
(4)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
(5)风险责任单一。
缺点:
(1)业主对最终设计控制能力较低。
(2)承包商的设计对工程经济性承担了更大的风险。
(3)质量控制主要取决于业主招标时的质量要求,而且总承包商的设计水平对质量有较大影响。
(4)交付方式操作复杂,竞争性较小。
1.2 CM模式
即建筑工程管理模式(Construction Manage-ment)。CM模式是业主委托一个项目经理来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和试运行等工作。它的基本思想是:将项目的建设分阶段进行,并通过各阶段设计、招标、施工充分搭接,使施工尽早开始,以加快建设进度。
优点:
(1)采用分散发包,集中管理,使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
(2)CM单位加强与设计方的协调,可以减少因修改设计而造成的工期延误。
(3)通过协调设计,CM单位向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还可以大大减少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
(4)设计与施工的结合和相互协调,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时,有利于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
(5)分包商的选择由业主和承包人共同决定。
缺点:
(1)对CM经理以及其所在单位的资质和信誉的要求比较高。
(2)分项招标导致承包费可能较高。
(3)CM模式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对合同范本要求比较高。
CM模式与DB模式对比,缩短了项目的建设周期,节约了投资,减少了财务成本。但CM模式对工程的设计要求极高,设计不可随意更改。因此,CM模式主要使用于大型民用、公共、商业的单体、群体建筑等项目。而DB模式则主要针对规模小、工期短、设计标准、简单的小型项目。
1.3 DBB模式
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Design - Bid -Build),它是国际上比较通用且应用最早的工程项目发包模式之一。指由业主委托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各项工作,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在设计阶段编制施工招标文件,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而有关单项工程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织实施。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师则为业主提供施工管理服务。它管理方法较成熟,各方对有关程序都很熟悉,业主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控制,可自由选择工程师,可采用各方均熟悉的标准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减少投资。
缺点:
(1)项目周期较长,业主与设计、施工方分别签约,自行管理项目,管理费较高。
(2)设计的可施工性差,工程师控制项目目标能力不强。
(3)不利于工程事故的责任划分,由于图纸问题产生争端多索赔多等。
1.4 EPC模式
设计-采购-建设(Engineering ProcurementConstruction)模式,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始,经招标,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项目进行总承包。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方式,由总承包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优点:
(1)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能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
(2)设计变更较少,工期较短。
(3)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缺点:
(1)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
(2)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加大了总承包商的风险,总承包商可能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
(3)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令及追加费用的弹性很小。
EPC模式承包商参加工程项目整个建设周期,承担更多的项目责任和项目风险。EPC模式下设计与施工深度交叉,降低了工程造价,对项目三大目标的控制更有合理有效。对于缺乏项目管理经验的政府部门,采用EPC模式可以降低自身的风险,但要付出较高的投资。
1.5 BOT模式
即建造-运营-移交模式。这是一种依靠私人资本进行投资建设的一种融资和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由该公司负责融资和组织建设,建成后负责运营及偿还贷款,特许期满后将工程移交给政府。
BOT模式的最大特点是获得了政府许可和支持。可获得优惠政策,拓宽了融资渠道。优点:
(1)可以减少政府主权借债和还本付息的责任。
(2)可以将公营机构的风险转移到私营承包商,避免公营机构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
(3)可以吸引国外投资,以支持国内基础设施的建设,解决了本国缺乏建设资金的问题。
(4)BOT项目通常都国外公司来承包,给项目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给承包商带来较多的发展机会,促进了国际经济的融合。
缺点:
(1)在特许权期限内,政府将失去对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控制。
(2)参与方多,结构复杂,项目前期过长且融资成本高。
(3)可能导致大量的税收流失。
(4)可能造成设施的掠夺性经营。
(5)在项目完成后,会有大量的外汇流出。 (下转第18页)
(上接第34页)(6)风险分摊不对称等。政府虽然转移了建设、融资等风险,却承担了更多的其他责任与风险,如利率、汇率风险等。该模式主要用于机场、隧道、发电厂、港口、收费公路、电信、供水和污水处理等一些投资较大、建设周期长和可以运营获利的基础设施项目。
1.6 PFI模式
即利用私人资金提供公共设施事业的项目融资模式。政府部门发起项目,由财团进行项目建设-运营,并按事先的规定提供所需的服务,公共部门在合同期限内因使用承包商提供的设施而向其付款,在合同结束时,有关资产的所有权或留给私人部分承包商,或交回公共部门,取决于原合同规定。
BOT和PFI两个融资模式最主要的特征是引进私人资本投资,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政府的财政赤字,另一方面有利于拓宽私人资本的投资渠道,促进市场的完善,经济的发展。两者最大的争论点在于合同到期后,公共设施的归属权。BOT模式中,私人企业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需按合同将公共设施归还于政府。而PFI模式下,合同期限内因使用承包商提供的设施而向其付款,在合同结束时,有关资产的所有权或留给私人部分承包商,或交回公共部门,取决于原合同规定。PFI模式更关注的是私人提供公共服务。
BOT模式和PFI模式中,利用私人资本投资公共事业的这种先进的理念,对于解决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问题具有极大的意义。同时,国家鼓励投资搞基础设施来抵御全球经济危机,运用BOT和PFI模式来进行融资,也为探索实践新型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2.总结
所有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都有一定的思想和方法,各有优势,各有不足。工程项目建设各参与方,尤其是业主方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的范围、工程进度、项目复杂性以及合同计价方式等正确选择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这将是工程项目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和运用,还需要国家不断地健全法制,完善市场竞争制度,规范项目各方的行为。这样,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才能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项目管理模式;项目投资;项目周期
0.引言
对于项目投资或者管理者来说,如何选择项目管理模式,实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以及规避项目本身隐含着巨大的风险。这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课题。下面就几种常用的工程管理模式做简单介绍和分析。
1.工程項目管理模式
1.1 DB模式
即设计-建造模式(Design-Build),在国际上也称交钥匙模式、一揽子工程。在中国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是指在项目的初始阶段,业主邀请几家有资格的承包商进行议标,根据项目确定的原则,各承包商提出初步设计和成本概算,中标承包商将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优点:
(1)业主和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规划直至验收,减少了协调的时间和费用。
(2)承包商可在参与初期将其材料、施工方法、结构、价格和市场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计中。
(3)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
(4)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
(5)风险责任单一。
缺点:
(1)业主对最终设计控制能力较低。
(2)承包商的设计对工程经济性承担了更大的风险。
(3)质量控制主要取决于业主招标时的质量要求,而且总承包商的设计水平对质量有较大影响。
(4)交付方式操作复杂,竞争性较小。
1.2 CM模式
即建筑工程管理模式(Construction Manage-ment)。CM模式是业主委托一个项目经理来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和试运行等工作。它的基本思想是:将项目的建设分阶段进行,并通过各阶段设计、招标、施工充分搭接,使施工尽早开始,以加快建设进度。
优点:
(1)采用分散发包,集中管理,使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
(2)CM单位加强与设计方的协调,可以减少因修改设计而造成的工期延误。
(3)通过协调设计,CM单位向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还可以大大减少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
(4)设计与施工的结合和相互协调,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时,有利于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
(5)分包商的选择由业主和承包人共同决定。
缺点:
(1)对CM经理以及其所在单位的资质和信誉的要求比较高。
(2)分项招标导致承包费可能较高。
(3)CM模式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对合同范本要求比较高。
CM模式与DB模式对比,缩短了项目的建设周期,节约了投资,减少了财务成本。但CM模式对工程的设计要求极高,设计不可随意更改。因此,CM模式主要使用于大型民用、公共、商业的单体、群体建筑等项目。而DB模式则主要针对规模小、工期短、设计标准、简单的小型项目。
1.3 DBB模式
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Design - Bid -Build),它是国际上比较通用且应用最早的工程项目发包模式之一。指由业主委托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各项工作,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在设计阶段编制施工招标文件,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而有关单项工程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织实施。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师则为业主提供施工管理服务。它管理方法较成熟,各方对有关程序都很熟悉,业主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控制,可自由选择工程师,可采用各方均熟悉的标准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减少投资。
缺点:
(1)项目周期较长,业主与设计、施工方分别签约,自行管理项目,管理费较高。
(2)设计的可施工性差,工程师控制项目目标能力不强。
(3)不利于工程事故的责任划分,由于图纸问题产生争端多索赔多等。
1.4 EPC模式
设计-采购-建设(Engineering ProcurementConstruction)模式,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始,经招标,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项目进行总承包。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方式,由总承包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优点:
(1)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能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
(2)设计变更较少,工期较短。
(3)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缺点:
(1)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
(2)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加大了总承包商的风险,总承包商可能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
(3)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令及追加费用的弹性很小。
EPC模式承包商参加工程项目整个建设周期,承担更多的项目责任和项目风险。EPC模式下设计与施工深度交叉,降低了工程造价,对项目三大目标的控制更有合理有效。对于缺乏项目管理经验的政府部门,采用EPC模式可以降低自身的风险,但要付出较高的投资。
1.5 BOT模式
即建造-运营-移交模式。这是一种依靠私人资本进行投资建设的一种融资和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由该公司负责融资和组织建设,建成后负责运营及偿还贷款,特许期满后将工程移交给政府。
BOT模式的最大特点是获得了政府许可和支持。可获得优惠政策,拓宽了融资渠道。优点:
(1)可以减少政府主权借债和还本付息的责任。
(2)可以将公营机构的风险转移到私营承包商,避免公营机构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
(3)可以吸引国外投资,以支持国内基础设施的建设,解决了本国缺乏建设资金的问题。
(4)BOT项目通常都国外公司来承包,给项目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给承包商带来较多的发展机会,促进了国际经济的融合。
缺点:
(1)在特许权期限内,政府将失去对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控制。
(2)参与方多,结构复杂,项目前期过长且融资成本高。
(3)可能导致大量的税收流失。
(4)可能造成设施的掠夺性经营。
(5)在项目完成后,会有大量的外汇流出。 (下转第18页)
(上接第34页)(6)风险分摊不对称等。政府虽然转移了建设、融资等风险,却承担了更多的其他责任与风险,如利率、汇率风险等。该模式主要用于机场、隧道、发电厂、港口、收费公路、电信、供水和污水处理等一些投资较大、建设周期长和可以运营获利的基础设施项目。
1.6 PFI模式
即利用私人资金提供公共设施事业的项目融资模式。政府部门发起项目,由财团进行项目建设-运营,并按事先的规定提供所需的服务,公共部门在合同期限内因使用承包商提供的设施而向其付款,在合同结束时,有关资产的所有权或留给私人部分承包商,或交回公共部门,取决于原合同规定。
BOT和PFI两个融资模式最主要的特征是引进私人资本投资,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政府的财政赤字,另一方面有利于拓宽私人资本的投资渠道,促进市场的完善,经济的发展。两者最大的争论点在于合同到期后,公共设施的归属权。BOT模式中,私人企业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需按合同将公共设施归还于政府。而PFI模式下,合同期限内因使用承包商提供的设施而向其付款,在合同结束时,有关资产的所有权或留给私人部分承包商,或交回公共部门,取决于原合同规定。PFI模式更关注的是私人提供公共服务。
BOT模式和PFI模式中,利用私人资本投资公共事业的这种先进的理念,对于解决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问题具有极大的意义。同时,国家鼓励投资搞基础设施来抵御全球经济危机,运用BOT和PFI模式来进行融资,也为探索实践新型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2.总结
所有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都有一定的思想和方法,各有优势,各有不足。工程项目建设各参与方,尤其是业主方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的范围、工程进度、项目复杂性以及合同计价方式等正确选择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这将是工程项目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和运用,还需要国家不断地健全法制,完善市场竞争制度,规范项目各方的行为。这样,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才能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