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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机制解决的是组织信息透明度的问题,是提高组织的社会公信力,促进组织健康、持续发展的制度选择。非营利组织的属性决定了信息披露的自愿性。为了维护公众利益,弥补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局限,必须进行强制性信息披露。要提高非营利组织信息的公允性,必须引入中介机构作为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有效补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