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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煤炭资源整合与资产评估的关系
煤炭资源整合是指以现有合法煤矿为基础,对两座以上煤矿的井田合并和对已关闭煤矿的资源储量及其它零星边角的空白资源储量合并,实现统一规划,提升矿井生产,技术,安全保障等综合能力,并对布局不合理和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实施关闭。它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煤炭工业结构调整,实现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安全生产、集约生产、高效生产的治本之策。
贵州省委、省政府发布的“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意见”提出,未来几年,贵州将加大煤矿资源整合和大矿建设力度,培育一批年产3000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或企业集团,到2015年,全省原煤产量将达到2.5亿吨。2010年以前已将6万吨以下的煤矿全部关闭,到2012年将逐步关闭6万吨和9万吨的煤矿。下一步,贵州省将按照国家煤炭产业政策,逐步组建大型煤炭集团。根据省发改委消息,到2012年贵州省将把现在的1737个煤矿整合成300个煤炭集团;到2013年又进一步整合成200个煤炭集团。怎样使资源整合工作健康进行,资产评估起到关键作用。
贵州省作为煤炭资源大省,将建设成为全国能源基地,煤炭资源整合是贵州评估行业发展的新契机,为资产评估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同时也对资产评估提出了新的要求。资产评估将会真实、完整地反映每个煤矿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对企业的资产、负债等进行清查核实,摸清每个煤矿“家底”,为整合企业提供可靠的依据。避免整合中出现“暗箱”操作,从某种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决策者的管理决策风险。
二 煤炭资源整合资产评估中风险点的把握
(一)煤炭资源整合资产评估业务的特殊风险
煤炭资源整合是在政府政策指导下的集中行为,带有一定的政策性和强制性,整合过程矛盾比较尖锐。煤炭生产是个特殊行业,涉及的资产状况比较复杂,存在无法核实的井下资产,而且通常井下资产所占比重较大,因此,煤炭资源储量是评估师无法进行核实的,我们只能根据地勘和矿产资源核实报告进行确定。同时,由于贵州现需要整合的煤矿较小,而且多数为私人开采,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性较差。另外,有的煤矿因停产时间较长,供电,运输、通风等系统严重破坏,造成水淹、密闭和巷道垮塌,不具备下井进行实地清查的条件,对于该部分资产的评估,必须要有风险防范措施,才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上这些都是我们评估机构所面临的难题,同时也是煤炭资源整合资产评估业务的特殊风险所在。
(二)煤炭资源整合资产评估中评估执业产生的风险
部分评估机构执业能力和执业责任心不强,评估报告中低级错误时有发生,出现数据累加错误、前后数据不一致、文字表达不完整等情况,以及直接以分所名义出具报告等。
评估中把关不严,评估机构,评估师在不公平竞争环境下,为了业务发展,不按正常实际情况和准则、规范要求进行评估操作,粗放评估,不但违背了评估的独立性、公正性和科学性,而且导致了评估机构为降低成本而随意简化评估工作程序,以重大事项披露代替评估程序,造成了评估结果失实,资产评估报告中很多方面不够规范,评估质量不高。这些都是我们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自身执业造成的风险。
三、资源整合资产评估中的风险防范措施
资源整合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但评估中可参照的交易案例较少,信息不对称,因此,工作风险和工作难度较大,我们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防范执业风险和业务风险。
(一)资产评估机构方面的对策
资产评估机构在拓展业务的同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范评估风险。开展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操作方法的研究。这对于煤炭资源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尤为如此。开展资产评估理论的研究,有助于探索更好的评估方法,使其对资产的评估值更接近于现行市价,从根本上控制评估风险的产生。
建立健全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资产评估学是一门涉及经济、法律、财务会计、工程技术等诸多领域的边缘科学。在评估实务中又需要大量地利用专家的工作,因此,建立健全~整套严密科学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控制评估风险、防止工作失误尤为重要。
招收和培养合格的评估人员。资产评估机构不仅要拥有一批业务骨干,同时还要招收合格的业务人员从事业务助理工作。缺乏经验的业务助理人员将使资产评估机构承担较大的风险。合格的资产评估从业人员,应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广泛的资产评估专业知识。资产评估机构还应对他们进行定期而有效的培训,同时在工作中对他们进行适当的监督指导。提高评估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准,是控制与防范资产评估风险的基础工作。
建立激励与惩罚制度。激励制度可以充分调动人的潜能,产生竞争向上的推动力,客观上提高执业的整体水平。惩罚制度将对评估从业人员产生约束力。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个人方面的对策
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制度加重了注册资产评估师个人的执业风险。注册资产评估师只有在实务操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提出风险防范对策,才能减轻自己的责任,尽力避免法律诉讼的困扰。严格按照操作规范的要求执业,不仅可以保障资产评估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可以减轻可能发生的法律责任。保持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资产评估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不仅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还要在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双重独立,以避免评估报告使用人的不当指控。对陷入财务困境的委托单位要更加注意。合理估价评估风险,正确选择估价标准,针对不同的评估目的所确定的估价标准是至关重要的,它决定着特定评估业务所适用的价格类型和选取的评估方法。注意选择评估方法所适用的前提条件。由于资产评估的专业性较强,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司法部门在举证、鉴定方面都存在较大困难,大多会追究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程序方面是否有疏漏和责任。因此,规范的评估程序和详细的工作底稿所记录的评估轨迹是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防范执业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三)煤炭资源整合评估业务本身风险防范
对于无法实测的井巷工程,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根据煤矿矿井所提供的井巷采掘平面图、设备布置图等技术资料进行鉴定,如果属于废弃井巷或与矿井产能不符,应将该部分资产从评估范围内剔除。评估过程中要注意收集与评估有关的资料,如资源价款缴纳凭证、开采许可证、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和有关财务资料等,注意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基准日资源储量、采损量等,最终确定评估基准日剩余资源量。同时,井巷工程应特别注意是否属于工作面巷道,如果为工作面巷道不应纳入井巷工程评估范围。在实际评估中要求被整合煤矿作出承诺,承诺其提供的图纸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并同意在具备下井条件时,按重新评估后的价值确定资产价值。
(作者单位: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煤炭资源整合是指以现有合法煤矿为基础,对两座以上煤矿的井田合并和对已关闭煤矿的资源储量及其它零星边角的空白资源储量合并,实现统一规划,提升矿井生产,技术,安全保障等综合能力,并对布局不合理和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实施关闭。它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煤炭工业结构调整,实现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安全生产、集约生产、高效生产的治本之策。
贵州省委、省政府发布的“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意见”提出,未来几年,贵州将加大煤矿资源整合和大矿建设力度,培育一批年产3000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或企业集团,到2015年,全省原煤产量将达到2.5亿吨。2010年以前已将6万吨以下的煤矿全部关闭,到2012年将逐步关闭6万吨和9万吨的煤矿。下一步,贵州省将按照国家煤炭产业政策,逐步组建大型煤炭集团。根据省发改委消息,到2012年贵州省将把现在的1737个煤矿整合成300个煤炭集团;到2013年又进一步整合成200个煤炭集团。怎样使资源整合工作健康进行,资产评估起到关键作用。
贵州省作为煤炭资源大省,将建设成为全国能源基地,煤炭资源整合是贵州评估行业发展的新契机,为资产评估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同时也对资产评估提出了新的要求。资产评估将会真实、完整地反映每个煤矿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对企业的资产、负债等进行清查核实,摸清每个煤矿“家底”,为整合企业提供可靠的依据。避免整合中出现“暗箱”操作,从某种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决策者的管理决策风险。
二 煤炭资源整合资产评估中风险点的把握
(一)煤炭资源整合资产评估业务的特殊风险
煤炭资源整合是在政府政策指导下的集中行为,带有一定的政策性和强制性,整合过程矛盾比较尖锐。煤炭生产是个特殊行业,涉及的资产状况比较复杂,存在无法核实的井下资产,而且通常井下资产所占比重较大,因此,煤炭资源储量是评估师无法进行核实的,我们只能根据地勘和矿产资源核实报告进行确定。同时,由于贵州现需要整合的煤矿较小,而且多数为私人开采,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性较差。另外,有的煤矿因停产时间较长,供电,运输、通风等系统严重破坏,造成水淹、密闭和巷道垮塌,不具备下井进行实地清查的条件,对于该部分资产的评估,必须要有风险防范措施,才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上这些都是我们评估机构所面临的难题,同时也是煤炭资源整合资产评估业务的特殊风险所在。
(二)煤炭资源整合资产评估中评估执业产生的风险
部分评估机构执业能力和执业责任心不强,评估报告中低级错误时有发生,出现数据累加错误、前后数据不一致、文字表达不完整等情况,以及直接以分所名义出具报告等。
评估中把关不严,评估机构,评估师在不公平竞争环境下,为了业务发展,不按正常实际情况和准则、规范要求进行评估操作,粗放评估,不但违背了评估的独立性、公正性和科学性,而且导致了评估机构为降低成本而随意简化评估工作程序,以重大事项披露代替评估程序,造成了评估结果失实,资产评估报告中很多方面不够规范,评估质量不高。这些都是我们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自身执业造成的风险。
三、资源整合资产评估中的风险防范措施
资源整合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但评估中可参照的交易案例较少,信息不对称,因此,工作风险和工作难度较大,我们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防范执业风险和业务风险。
(一)资产评估机构方面的对策
资产评估机构在拓展业务的同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范评估风险。开展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操作方法的研究。这对于煤炭资源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尤为如此。开展资产评估理论的研究,有助于探索更好的评估方法,使其对资产的评估值更接近于现行市价,从根本上控制评估风险的产生。
建立健全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资产评估学是一门涉及经济、法律、财务会计、工程技术等诸多领域的边缘科学。在评估实务中又需要大量地利用专家的工作,因此,建立健全~整套严密科学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控制评估风险、防止工作失误尤为重要。
招收和培养合格的评估人员。资产评估机构不仅要拥有一批业务骨干,同时还要招收合格的业务人员从事业务助理工作。缺乏经验的业务助理人员将使资产评估机构承担较大的风险。合格的资产评估从业人员,应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广泛的资产评估专业知识。资产评估机构还应对他们进行定期而有效的培训,同时在工作中对他们进行适当的监督指导。提高评估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准,是控制与防范资产评估风险的基础工作。
建立激励与惩罚制度。激励制度可以充分调动人的潜能,产生竞争向上的推动力,客观上提高执业的整体水平。惩罚制度将对评估从业人员产生约束力。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个人方面的对策
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制度加重了注册资产评估师个人的执业风险。注册资产评估师只有在实务操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提出风险防范对策,才能减轻自己的责任,尽力避免法律诉讼的困扰。严格按照操作规范的要求执业,不仅可以保障资产评估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可以减轻可能发生的法律责任。保持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资产评估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不仅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还要在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双重独立,以避免评估报告使用人的不当指控。对陷入财务困境的委托单位要更加注意。合理估价评估风险,正确选择估价标准,针对不同的评估目的所确定的估价标准是至关重要的,它决定着特定评估业务所适用的价格类型和选取的评估方法。注意选择评估方法所适用的前提条件。由于资产评估的专业性较强,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司法部门在举证、鉴定方面都存在较大困难,大多会追究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程序方面是否有疏漏和责任。因此,规范的评估程序和详细的工作底稿所记录的评估轨迹是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防范执业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三)煤炭资源整合评估业务本身风险防范
对于无法实测的井巷工程,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根据煤矿矿井所提供的井巷采掘平面图、设备布置图等技术资料进行鉴定,如果属于废弃井巷或与矿井产能不符,应将该部分资产从评估范围内剔除。评估过程中要注意收集与评估有关的资料,如资源价款缴纳凭证、开采许可证、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和有关财务资料等,注意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基准日资源储量、采损量等,最终确定评估基准日剩余资源量。同时,井巷工程应特别注意是否属于工作面巷道,如果为工作面巷道不应纳入井巷工程评估范围。在实际评估中要求被整合煤矿作出承诺,承诺其提供的图纸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并同意在具备下井条件时,按重新评估后的价值确定资产价值。
(作者单位: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