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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政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编制的《全国民政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近日颁布。规划五年间,围绕民政中心工作,要重点研制100项支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步骤地开展20~30项复审和修订工作,引导地方民政部门相应开展地方标准与机构内部标准建设,争取“十二五”末在相关领域率先建成结构齐全、功能完备的标准化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