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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钟,秒针划过的弧度,是我所谓的青春。
1
我考上的这所高中,并不是我的第一志愿。我曾经自命不凡,但后来我发现自己并不喜欢“高傲”这个词语。那是优质人类的权利,我企及不到。
李炜的《残缺》我还没有完整地听过。只是当我第一回见到他歌名的时候,就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后来想起,原来我曾在日记中用“残缺”定义过我的青春。
迷过韩剧,也迷过校园小说,但都是过去时。后知后觉的我有一天发现之前为剧情欢欣鼓舞的自己有多么愚蠢。现实中的确有校草的存在。只不过他在我周围大部分女生心目中的形象是——瘦不拉叽,头发卷得无聊之极,连穿着也是俗不可耐。于是,只要有人提起“我们二中的校草”诸如此类的话题,四周就会齐刷刷投过来鄙视加愤怒的眼神。然后她们又转头,为书中的花样美男尖叫。
厌恶韩剧、小说的另一原因就是,现实中,灰姑娘始终遇不到剧情里所谓的“骑白马的王子”。我平凡,于是在现实中一如既往地平凡了下去。不禁咒骂这些“经典”严重玷污了我的情商。
2
努力想想,其实高中也有过喜欢的男生。也自以为是对闺蜜嚷嚷,“我爱他!”只是后来,我为幻想而做出的改变被他(也可以说是我自己)压榨得一文不值。
我开始注意衣着打扮,包包里也多了块小小的镜子;我剪短了头发,改成了与之前“书呆子”差十万八千里的发型;我摘了眼镜,拼命用四五百度的眼睛小心翼翼地审视这个世界;我跑去参选学校的广播站,通过了两场面试,一轮实习筛选而最终成功当上了我其实并不感兴趣的“广播员”……只是为了多出现在他面前。
我自不量力地努力着,直到他身旁突然多出了一个她。他们并排走回宿舍,一起吃饭,同时出现在学校门口的奶茶店里。毫无防备的我抽了抽嘴角,拍拍身上的灰尘,然后优雅地对着麦克风读道,“欢迎收听周二下午的艾若星星阁栏目……”
于是,我的初恋——初次暗恋,就这样卑微着谢幕了。《残缺》的青春。
3
我是别人眼中的巫婆。我讲笑话可以很“给力”,笑声可以很“豪爽”,动作可以很“大牌”;把脚跨在朋友身上睡觉的历史,让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实实在在的粗女。寒假回去跟初中同学逛街,男生甲冷不丁冒出一句“现在我们班有个女生超像你的”,我激动问道,“很可爱?”顿了一秒,他如长者般沧桑地回答,“嗯,不是。是因为她笑得也很狰狞。”我仰天长啸。然后男生乙一脸鄙视地盯着我的海拔,对此我还心酸了一阵。那天的分别,是以我这个子刚凑够155的小女生送那牛高马大的男同学回家作为收场的。
4
但事实上,我太容易受伤。宁愿看着别人头也不回,也做不到一走了之,对待好友如此,对待前面提及到的他亦然。直到被抽打,伤痕累累。有伤的人喜欢疗伤的歌。于是我逐渐沉迷于许嵩的音乐。
也许同道人才看得懂这段文字。我坚持在广播站放许嵩的歌,导致我的节目险些被封杀;我改了Q名,连笔名也抄袭了一番;我摆弄着QQ签名——“许我玫瑰花的葬礼”;我会冷不丁吐出“你灰色头像不会再跳动,哪怕是一句简单的问候”,偶尔吓坏了身边的人;我会突然抱住同桌,深情唱到,“我是一种杯具,无可救药的悲剧”,尔后,对方作呕吐状;洗澡时,我喜欢一边冲着玫瑰花香味的泡泡,一边委屈地唱,“全是我的错,现在认错有没有用……”还有仅有的一次是,捧着好不容易才淘到的有他身影的相片,我“叹服”不已,“松,松,松,松开了你的手,没有觉得一个人的旅程有何寂寞”,然后一个人傻傻地难过。
5
不过,仰慕久了,连Vae的性格也领略了一番。饭卡上肆无忌惮地写着“慕嵩”;想做的事,就潇洒去做,旁边的眼光带着几分嘲弄?管它的!反正我已将自个的青春自定义为《残缺》。
“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坠花湮,湮灭一朝风涟。花若怜,落在谁的指尖。”《残缺》的青春,最后,有谁许我玫瑰花的葬礼?
[编辑:商元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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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上的这所高中,并不是我的第一志愿。我曾经自命不凡,但后来我发现自己并不喜欢“高傲”这个词语。那是优质人类的权利,我企及不到。
李炜的《残缺》我还没有完整地听过。只是当我第一回见到他歌名的时候,就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后来想起,原来我曾在日记中用“残缺”定义过我的青春。
迷过韩剧,也迷过校园小说,但都是过去时。后知后觉的我有一天发现之前为剧情欢欣鼓舞的自己有多么愚蠢。现实中的确有校草的存在。只不过他在我周围大部分女生心目中的形象是——瘦不拉叽,头发卷得无聊之极,连穿着也是俗不可耐。于是,只要有人提起“我们二中的校草”诸如此类的话题,四周就会齐刷刷投过来鄙视加愤怒的眼神。然后她们又转头,为书中的花样美男尖叫。
厌恶韩剧、小说的另一原因就是,现实中,灰姑娘始终遇不到剧情里所谓的“骑白马的王子”。我平凡,于是在现实中一如既往地平凡了下去。不禁咒骂这些“经典”严重玷污了我的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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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想想,其实高中也有过喜欢的男生。也自以为是对闺蜜嚷嚷,“我爱他!”只是后来,我为幻想而做出的改变被他(也可以说是我自己)压榨得一文不值。
我开始注意衣着打扮,包包里也多了块小小的镜子;我剪短了头发,改成了与之前“书呆子”差十万八千里的发型;我摘了眼镜,拼命用四五百度的眼睛小心翼翼地审视这个世界;我跑去参选学校的广播站,通过了两场面试,一轮实习筛选而最终成功当上了我其实并不感兴趣的“广播员”……只是为了多出现在他面前。
我自不量力地努力着,直到他身旁突然多出了一个她。他们并排走回宿舍,一起吃饭,同时出现在学校门口的奶茶店里。毫无防备的我抽了抽嘴角,拍拍身上的灰尘,然后优雅地对着麦克风读道,“欢迎收听周二下午的艾若星星阁栏目……”
于是,我的初恋——初次暗恋,就这样卑微着谢幕了。《残缺》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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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别人眼中的巫婆。我讲笑话可以很“给力”,笑声可以很“豪爽”,动作可以很“大牌”;把脚跨在朋友身上睡觉的历史,让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实实在在的粗女。寒假回去跟初中同学逛街,男生甲冷不丁冒出一句“现在我们班有个女生超像你的”,我激动问道,“很可爱?”顿了一秒,他如长者般沧桑地回答,“嗯,不是。是因为她笑得也很狰狞。”我仰天长啸。然后男生乙一脸鄙视地盯着我的海拔,对此我还心酸了一阵。那天的分别,是以我这个子刚凑够155的小女生送那牛高马大的男同学回家作为收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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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实上,我太容易受伤。宁愿看着别人头也不回,也做不到一走了之,对待好友如此,对待前面提及到的他亦然。直到被抽打,伤痕累累。有伤的人喜欢疗伤的歌。于是我逐渐沉迷于许嵩的音乐。
也许同道人才看得懂这段文字。我坚持在广播站放许嵩的歌,导致我的节目险些被封杀;我改了Q名,连笔名也抄袭了一番;我摆弄着QQ签名——“许我玫瑰花的葬礼”;我会冷不丁吐出“你灰色头像不会再跳动,哪怕是一句简单的问候”,偶尔吓坏了身边的人;我会突然抱住同桌,深情唱到,“我是一种杯具,无可救药的悲剧”,尔后,对方作呕吐状;洗澡时,我喜欢一边冲着玫瑰花香味的泡泡,一边委屈地唱,“全是我的错,现在认错有没有用……”还有仅有的一次是,捧着好不容易才淘到的有他身影的相片,我“叹服”不已,“松,松,松,松开了你的手,没有觉得一个人的旅程有何寂寞”,然后一个人傻傻地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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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仰慕久了,连Vae的性格也领略了一番。饭卡上肆无忌惮地写着“慕嵩”;想做的事,就潇洒去做,旁边的眼光带着几分嘲弄?管它的!反正我已将自个的青春自定义为《残缺》。
“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坠花湮,湮灭一朝风涟。花若怜,落在谁的指尖。”《残缺》的青春,最后,有谁许我玫瑰花的葬礼?
[编辑:商元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