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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产犯罪中,存在一种取财行为——以非法手段取回被他人合法占有的本人财物.这种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的定性较为混乱,根据我国传统理论,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以“所有权说”为通说,但在以非法手段取回他人占有的本人之物的案件中却难以理清.本文以司法案例为切入点,分析所有权说,占有权说以及法律、经济财产说等理论,理清此种行为的定性问题更适宜采用法律、经济财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