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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此调解--据以研究的案例 案例一:王某有三子,分别为甲、乙、丙,三人均已成家单独生活。2005年王某自己单独翻建其居住的房屋。2007年王某居住的村子正在拆迁,根据拆迁政策,按照被拆迁房屋上的户口人数分配拆迁款,每户二十万元,而只有王某的户口在该房屋上。又根据户籍规定,要想落户在被拆迁房屋上,必须享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为了多得拆迁款,王某与其子虚构共同翻建房屋的事实,诉至法院,经过庭上的一番表演,顺利的拿到了法院出具的关于王某与其三子每人享有房屋一定份额的民事调解书,进而到户籍管理部门分户、立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