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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为加快推进全省节能重点工程建设,福建经信委将组织组织申报2014年福建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此次技改奖励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效果显著、未获得过相关财政支持、改造前年综合能源消耗量须在5000吨标准煤(小型微型企业在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