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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利用马列主义民族理论结合中国革命实践解决中国国内民族问题的理论创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仅是解决中国国内民族平等、多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基本政治制度,而且也突破了欧洲式民族国家建设的框架,摆脱了民族压迫、甚至伴随种族、民族清洗的范式,为多民族的国家建设与发展提供了新的路径。同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一种包容性发展的制度安排,能有效地消解共和式民主理论与决策机制的内在缺陷;它排除了“多数决”式民主机制下少数民族的不安全感,保障了少数民族能参与公共事务并协调好本民族利益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