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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艺术作品的照片,离不开摄影家的主观审美创造。摄影家通过观察、发现生活中的自然美,然后调动自身的审美情感,运用娴熟的摄影技巧,最终创造出独具风格的艺术作品,这一切都离不开摄影艺术家对摄影艺术美主观能动的构建。可以说作为摄影第一审美主体的摄影艺术家,其主观能动的审美创造对于一幅摄影作品是否具备艺术美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摄影艺术;审美创造;审美情感
[中图分类号]J4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1)06-0084-02
一、社会生活真实美的创造
社会生活是艺术创作的源泉,对于摄影艺术而言社会生活也是摄影审美创造的土壤,而摄影家的艺术灵感则是靠撒在生活土壤中的种子所萌生的。摄影艺术与社会生活不同,摄影家的审美创造是从生活实践中获得的艺术灵感。
摄影诞生之初,在历次关于摄影能否在艺术中占有一席之地的争论中,反对者正是以摄影影像是以机械、精确、客观记录为基础这一点作为否定摄影是艺术的主要论据。摄影在一个半世纪前就诞生了,可就其技术只是一种记录图像的信息手段,无所谓艺术,因此也就没有人探讨摄影的审美特征。在各种争论中,若有人提及摄影的纪实性,就是那些坚决认为摄影具有美学价值的人也无力提出异议。这就致使摄影艺术在很长一段时间无法登上艺术的殿堂。
但是摄影艺术独具的魅力却恰恰在于其纪实性。对于摄影美的创造,只有在社会生活的现场才能进行,几乎所有具备艺术美的摄影作品都来自于现实生活。作者可以亲临各种场景,或许是看到一处风景,或许是听到一首乐曲,这都有可能调动其艺术灵感,从而使作品内容得以升华。如摄影家在写生之时看到的山川景物,它们自身本无所谓美或丑,但随着摄影器材的轻便化、胶片感光度的提高,不少摄影家从画室走向田野、走向社会,拍下了很多生动的自然场景。人们认识到了自身的审美意义,审美意识得以充分调动,就出现了对自然美的评价、对自然生活美的欣赏和创造。如爱默森于1886年3月26日发表题为《摄影是写实的艺术》一文,他认为:“自然是艺术的开始和终结,只有最接近自然,酷似自然的作品,才是最高的艺术。”其代表作品《收割大麦》就是再现自然真实美态的早期摄影作品,可以说摄影家的主观纪实创作让人们通过对作品的观赏,见到大漠、冰川、海市蜃楼等,欣赏到自然界的崇高和壮美。摄影家所再现的社会自然之美不仅创造、丰富着自身的审美经验和审美能力,成为审美主体,而且通过摄影作品的艺术美创造了懂得“欣赏美的大众”。
法国18世纪启蒙运动的杰出代表、百科全书派的领袖狄德罗曾告诫艺术家,不要把自己关在工作室,整天模仿矫揉造作的模特,而应当“离开这个弄姿作态的铺子”,到教堂、街道、公园、市场等地去仔细观察真实人物和他们的真实生活,这样才能真实地反映现实,创造出美的艺术作品。
二、审美主体情感的运用与推动
正如前文所说,自然美才是美的最高境界,对于摄影艺术作品来说,在社会生活中提取素材是首当其冲的任务。接下来就是摄影艺术家审美情感的运用了。这是一种特有的高级而深刻的情感,可以体现出对某人或某物的看法。如肯定或否定,以此加以取舍,并采用恰当的表现方式。摄影审美主体此时一定要站在比现实生活更高的审美观察点上,用充满审美情感的内心去辨别客体,判断客体事物能否满足主体的态度和体验。这种审美情感的积极投入会带来激情满怀、灵感迸发的最佳创作心境,然后调动一切艺术手段,用心灵去创造真实可信、内涵丰富的审美对象,使其产生新的审美价值。
如音乐艺术在表现欢快的情调时,作为审美主体的音乐家,其欢乐的审美情感可能驱使他运用明快的节奏来表达;而摄影家在为表现白衣天使那种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高尚品格时,摄影审美情感可能与洁白无暇相联系,从而驱使摄影家采用摄影中的“高调”手法来处理。总之,摄影审美情感产生之后,总是寻求以相应的审美形式将其显现出来,无论是鲜明的节奏、光影的韵味还是合理的构图,都会以得体的形式使各种审美情感得以附着和传达出来。
再如,当我们见到那殷红的太阳刚刚露出弧形时,在审美情感的驱动下,不自觉地喃喃自语“久违了”;当静待蜻蜓飞近荷叶顶端时,审美情感又拨动摄影者的心弦,情不自禁默念着“天赐良机”;当动感的舞蹈跳得正欢时,审美情感又使手中的快门按个不停,惟恐漏过每一个动人舞姿。摄影便是如此,在审视生活之时,从来都是以情感为动力。越是使摄影家动情的对象,越能引起更多的关注。而且摄影家也有一种本领:在自己进行审美享受的同时,也为别人创造了一个崭新的审美对象。所以,审美情感就像血液般流淌在创作的整个过程中,也只有这时,审美情感的推动力才被体现得淋漓尽致。
袁毅平曾说:“黄翔的作品《十月的螃蟹》被用来作为景的螃蟹和美酒之类,本来没有多大意义的东西,但因为作者倾注了自己的感情,就使作品的景中有了情,情中有了景,产生了十分深远的意境——它嘲讽‘四人帮’罪有应得的下场,也抒发了作者对这一大快人心的喜悦心情。”不难看出,摄影审美情感能使摄影家对创作材料的组织、安排、改造和重新组合,起到一种粘合剂的作用。所有的形象经过摄影审美情感过滤之后,不但表现出鲜明的选择性,而且还有着强烈的表现性。即使在电子技术深入普及的今天,许多运用数码手段的摄影家们,当运用一定的技巧与技法来制作照片时,也仍然离不开摄影审美情感。
三、摄影技巧美的创造
观众欣赏一幅摄影作品通常不会去问摄影创作的来龙去脉,因为他们眼前看到的是一种以造型形式体现了作品艺术意图的现成艺术作品。然而,真正想要弄清摄影家的创作实质和创作过程,就要通过分析创作技巧和手法才能解决。也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揭示出摄影艺术的真正艺术魅力和对美的创造能力。这就是所谓审美主体的艺术传达把现实的客观世界“翻译”到摄影画面世界之中,借助摄影特有的物化手段加工处理。这种转化不仅需要传达心灵构思的艺术技巧和专业基本功,同时艺术家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思维方式。高尔基在《论文学》中说:“艺术家不掌握技巧,就是最丰富的情感也会陷于瘫痪。”这就是说摄影家的审美构思与摄影作品中所要传达的审美对象之间还存在差距,只有当摄影家通过艺术传达,并采用了巧妙的方法,才能把美最终传达出来。可见摄影作品的艺术美很大程度上是依赖摄影家的技巧高低来实现的。
比如摄影艺术流派中的绘画派,这一时期摄影作品的主要风格就是“仿画”,而当时的绘画派摄影家们还清楚地认识到审美修养的重要性,他们主张“想要使摄影艺术有地位,摄影家就必须首先培养其审美能力和充实艺术的修养”。因此,对于拍摄题材,创作者需要运用特殊的手段和方法来表达。只不过当时没有别的方法可借鉴,才承袭了绘画造型原则,作品多采用多底合成的方法制作,然后在暗房中再进行剪辑、拼贴和翻拍。所以,在这一阶段相继有《人生的两条道路》、《弥留》等一批优秀的绘画派作品问世。细观画面,崇尚美是这些作品的特点,采用对称和谐、含蓄典雅的艺术手法,对影调气氛进行严格控制,放大合成并精心制作,传达了摄影家预期的美学效果。
而印象派摄影代表人物罗宾逊在绘画派摄影所追求含蓄、典雅、沉静的审美基础上,进一步引入了“柔美”的审美意识,提倡只需追求形式轮廓、色彩构图带给摄影家深刻的印象。因此,此流派为了追求朦胧模糊的效果,在技术处理上酷似炭笔画,在底片上加入了一些化学物质,甚至用画笔、铅笔、橡皮在照片画面上加以修饰,特意改变其原有的明暗变化,使照片影纹粗糙、影像朦胧、影调柔和,画面结构趋近平面化,缺乏空间感和立体感但富有装饰性。
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为摄影技术带来了新的空间。摄影作品的成功有的归功于纯技术的掌握,有的在于技术性与艺术性的完美结合。比如照相机的性能、感光材料的特性、电子文件的设定以及曝光控制、冲印制作等属于纯技术的掌握,造型处理、景别应用、滤光镜调配、高低速快门、多次曝光、闪光灯、画面构图等又属于技艺的结合。摄影家为了使审美意图得到最充分的体现,必然要对不同的客观对象进行主观改造,即从对象外部的各种形式、逻辑、形态和结构中,抽出那些既带普遍规律又富有个性色彩的对象,进行集中、浓缩甚至夸张、变形的强化处理,才能孕育出不似生活原型又胜似生活原型的艺术形象。
当然,不论采用哪种艺术手法,都是为了创造摄影艺术审美形象。摄影家通过主观审美意识驱使自己使用各种艺术传达的方式,既表达了自己的审美趣味,同时也使作品获得了一定的审美价值。
摄影艺术美是由摄影家创造出来的,他们是具有高度审美能力和熟练艺术创作技巧的人。经过以影像方式将现实生活中客观对象转换为承载着主体审美意识的意象,转化为可供社会受众审美观赏的摄影作品,这对一幅摄影作品能否称为艺术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对于摄影家主观能动的审美创造,构建出摄影艺术作品之美,他们也应更多注意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美学修养,以创造出更多具有审美功能、可供人们审美享受的摄影艺术作品。
[参考文献]
[1]杨恩璞.摄影美学基础[M].沈阳:辽宁美术出版社,1997.
[2]汤天明.摄影艺术概论[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顾建华.摄影鉴赏与实践[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8.
[4]范玉吉.审美趣味的变迁[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摄影艺术;审美创造;审美情感
[中图分类号]J4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1)06-0084-02
一、社会生活真实美的创造
社会生活是艺术创作的源泉,对于摄影艺术而言社会生活也是摄影审美创造的土壤,而摄影家的艺术灵感则是靠撒在生活土壤中的种子所萌生的。摄影艺术与社会生活不同,摄影家的审美创造是从生活实践中获得的艺术灵感。
摄影诞生之初,在历次关于摄影能否在艺术中占有一席之地的争论中,反对者正是以摄影影像是以机械、精确、客观记录为基础这一点作为否定摄影是艺术的主要论据。摄影在一个半世纪前就诞生了,可就其技术只是一种记录图像的信息手段,无所谓艺术,因此也就没有人探讨摄影的审美特征。在各种争论中,若有人提及摄影的纪实性,就是那些坚决认为摄影具有美学价值的人也无力提出异议。这就致使摄影艺术在很长一段时间无法登上艺术的殿堂。
但是摄影艺术独具的魅力却恰恰在于其纪实性。对于摄影美的创造,只有在社会生活的现场才能进行,几乎所有具备艺术美的摄影作品都来自于现实生活。作者可以亲临各种场景,或许是看到一处风景,或许是听到一首乐曲,这都有可能调动其艺术灵感,从而使作品内容得以升华。如摄影家在写生之时看到的山川景物,它们自身本无所谓美或丑,但随着摄影器材的轻便化、胶片感光度的提高,不少摄影家从画室走向田野、走向社会,拍下了很多生动的自然场景。人们认识到了自身的审美意义,审美意识得以充分调动,就出现了对自然美的评价、对自然生活美的欣赏和创造。如爱默森于1886年3月26日发表题为《摄影是写实的艺术》一文,他认为:“自然是艺术的开始和终结,只有最接近自然,酷似自然的作品,才是最高的艺术。”其代表作品《收割大麦》就是再现自然真实美态的早期摄影作品,可以说摄影家的主观纪实创作让人们通过对作品的观赏,见到大漠、冰川、海市蜃楼等,欣赏到自然界的崇高和壮美。摄影家所再现的社会自然之美不仅创造、丰富着自身的审美经验和审美能力,成为审美主体,而且通过摄影作品的艺术美创造了懂得“欣赏美的大众”。
法国18世纪启蒙运动的杰出代表、百科全书派的领袖狄德罗曾告诫艺术家,不要把自己关在工作室,整天模仿矫揉造作的模特,而应当“离开这个弄姿作态的铺子”,到教堂、街道、公园、市场等地去仔细观察真实人物和他们的真实生活,这样才能真实地反映现实,创造出美的艺术作品。
二、审美主体情感的运用与推动
正如前文所说,自然美才是美的最高境界,对于摄影艺术作品来说,在社会生活中提取素材是首当其冲的任务。接下来就是摄影艺术家审美情感的运用了。这是一种特有的高级而深刻的情感,可以体现出对某人或某物的看法。如肯定或否定,以此加以取舍,并采用恰当的表现方式。摄影审美主体此时一定要站在比现实生活更高的审美观察点上,用充满审美情感的内心去辨别客体,判断客体事物能否满足主体的态度和体验。这种审美情感的积极投入会带来激情满怀、灵感迸发的最佳创作心境,然后调动一切艺术手段,用心灵去创造真实可信、内涵丰富的审美对象,使其产生新的审美价值。
如音乐艺术在表现欢快的情调时,作为审美主体的音乐家,其欢乐的审美情感可能驱使他运用明快的节奏来表达;而摄影家在为表现白衣天使那种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高尚品格时,摄影审美情感可能与洁白无暇相联系,从而驱使摄影家采用摄影中的“高调”手法来处理。总之,摄影审美情感产生之后,总是寻求以相应的审美形式将其显现出来,无论是鲜明的节奏、光影的韵味还是合理的构图,都会以得体的形式使各种审美情感得以附着和传达出来。
再如,当我们见到那殷红的太阳刚刚露出弧形时,在审美情感的驱动下,不自觉地喃喃自语“久违了”;当静待蜻蜓飞近荷叶顶端时,审美情感又拨动摄影者的心弦,情不自禁默念着“天赐良机”;当动感的舞蹈跳得正欢时,审美情感又使手中的快门按个不停,惟恐漏过每一个动人舞姿。摄影便是如此,在审视生活之时,从来都是以情感为动力。越是使摄影家动情的对象,越能引起更多的关注。而且摄影家也有一种本领:在自己进行审美享受的同时,也为别人创造了一个崭新的审美对象。所以,审美情感就像血液般流淌在创作的整个过程中,也只有这时,审美情感的推动力才被体现得淋漓尽致。
袁毅平曾说:“黄翔的作品《十月的螃蟹》被用来作为景的螃蟹和美酒之类,本来没有多大意义的东西,但因为作者倾注了自己的感情,就使作品的景中有了情,情中有了景,产生了十分深远的意境——它嘲讽‘四人帮’罪有应得的下场,也抒发了作者对这一大快人心的喜悦心情。”不难看出,摄影审美情感能使摄影家对创作材料的组织、安排、改造和重新组合,起到一种粘合剂的作用。所有的形象经过摄影审美情感过滤之后,不但表现出鲜明的选择性,而且还有着强烈的表现性。即使在电子技术深入普及的今天,许多运用数码手段的摄影家们,当运用一定的技巧与技法来制作照片时,也仍然离不开摄影审美情感。
三、摄影技巧美的创造
观众欣赏一幅摄影作品通常不会去问摄影创作的来龙去脉,因为他们眼前看到的是一种以造型形式体现了作品艺术意图的现成艺术作品。然而,真正想要弄清摄影家的创作实质和创作过程,就要通过分析创作技巧和手法才能解决。也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揭示出摄影艺术的真正艺术魅力和对美的创造能力。这就是所谓审美主体的艺术传达把现实的客观世界“翻译”到摄影画面世界之中,借助摄影特有的物化手段加工处理。这种转化不仅需要传达心灵构思的艺术技巧和专业基本功,同时艺术家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思维方式。高尔基在《论文学》中说:“艺术家不掌握技巧,就是最丰富的情感也会陷于瘫痪。”这就是说摄影家的审美构思与摄影作品中所要传达的审美对象之间还存在差距,只有当摄影家通过艺术传达,并采用了巧妙的方法,才能把美最终传达出来。可见摄影作品的艺术美很大程度上是依赖摄影家的技巧高低来实现的。
比如摄影艺术流派中的绘画派,这一时期摄影作品的主要风格就是“仿画”,而当时的绘画派摄影家们还清楚地认识到审美修养的重要性,他们主张“想要使摄影艺术有地位,摄影家就必须首先培养其审美能力和充实艺术的修养”。因此,对于拍摄题材,创作者需要运用特殊的手段和方法来表达。只不过当时没有别的方法可借鉴,才承袭了绘画造型原则,作品多采用多底合成的方法制作,然后在暗房中再进行剪辑、拼贴和翻拍。所以,在这一阶段相继有《人生的两条道路》、《弥留》等一批优秀的绘画派作品问世。细观画面,崇尚美是这些作品的特点,采用对称和谐、含蓄典雅的艺术手法,对影调气氛进行严格控制,放大合成并精心制作,传达了摄影家预期的美学效果。
而印象派摄影代表人物罗宾逊在绘画派摄影所追求含蓄、典雅、沉静的审美基础上,进一步引入了“柔美”的审美意识,提倡只需追求形式轮廓、色彩构图带给摄影家深刻的印象。因此,此流派为了追求朦胧模糊的效果,在技术处理上酷似炭笔画,在底片上加入了一些化学物质,甚至用画笔、铅笔、橡皮在照片画面上加以修饰,特意改变其原有的明暗变化,使照片影纹粗糙、影像朦胧、影调柔和,画面结构趋近平面化,缺乏空间感和立体感但富有装饰性。
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为摄影技术带来了新的空间。摄影作品的成功有的归功于纯技术的掌握,有的在于技术性与艺术性的完美结合。比如照相机的性能、感光材料的特性、电子文件的设定以及曝光控制、冲印制作等属于纯技术的掌握,造型处理、景别应用、滤光镜调配、高低速快门、多次曝光、闪光灯、画面构图等又属于技艺的结合。摄影家为了使审美意图得到最充分的体现,必然要对不同的客观对象进行主观改造,即从对象外部的各种形式、逻辑、形态和结构中,抽出那些既带普遍规律又富有个性色彩的对象,进行集中、浓缩甚至夸张、变形的强化处理,才能孕育出不似生活原型又胜似生活原型的艺术形象。
当然,不论采用哪种艺术手法,都是为了创造摄影艺术审美形象。摄影家通过主观审美意识驱使自己使用各种艺术传达的方式,既表达了自己的审美趣味,同时也使作品获得了一定的审美价值。
摄影艺术美是由摄影家创造出来的,他们是具有高度审美能力和熟练艺术创作技巧的人。经过以影像方式将现实生活中客观对象转换为承载着主体审美意识的意象,转化为可供社会受众审美观赏的摄影作品,这对一幅摄影作品能否称为艺术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对于摄影家主观能动的审美创造,构建出摄影艺术作品之美,他们也应更多注意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美学修养,以创造出更多具有审美功能、可供人们审美享受的摄影艺术作品。
[参考文献]
[1]杨恩璞.摄影美学基础[M].沈阳:辽宁美术出版社,1997.
[2]汤天明.摄影艺术概论[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顾建华.摄影鉴赏与实践[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8.
[4]范玉吉.审美趣味的变迁[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