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2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淘宝网合作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浙江省的首次“试水”为司法拍卖改革提供了新思路。网络司法拍卖相对于传统司法拍卖而言具有很多优势,如零佣金制度更有利于实现标的物的价值、突破了地域限制、缩小寻租空间有利于遏制司法腐败等。然而,通过互联网进行司法拍卖在我国只是处于初级阶段,不可避免的暴露出一些缺陷,因此可以从规范网络平台、健全相关制度、建立监督机制三方面来加以改进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