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旅行者

来源 :少年文艺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um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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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一个旅行者。一个普通的时间旅行者。
  这种能力早在地球形成之初就存在,只是它如同浩瀚夜空中的星星闪耀了很多年,最后选择人类作为载体,一如流星瞬间落下。拥有这种能力的人少之又少,在时间流逝的积累中,这种能力逐渐显现出来。到了2025年,拥有它的人终于可以熟练地使用时间旅行的能力。
  但毕竟只是一个旅行者,既没有《神秘博士》中博士作为时间领主的能力,也没有杰克·哈克尼斯那样时间特工的身手,但至少还不像《时间旅行者的妻子》那样狼狈。无论何时何地,神秘的时间窗口总会挑准时机,像挪威西海岸的大漩涡般出现在旅行者的身边。他可以选择去或不去,但时间窗口另一头是什么,越过了时间窗口后的旅行会是怎样,永远不得而知。然而旅行是如此吸引人,以一种奇异的方式让每一个参与的人看到世界有多广阔,就像来自河外星系的神秘符号,所有人都想抓住它,在好奇心和探索欲的驱使下,开始一场未知的旅程。
  他第一次遇见她是在英国伦敦。
  瘦长的身子被闪着深蓝色光芒的时间窗口吐出,他摇晃着站稳,长长地出了口气。他深棕带点金色的头发有点翘,深棕色的竖条纹西装里穿着深蓝色的衬衫,外面披着一件浅棕色的长风衣,怀表的表链从西装袋里露出来,看起来就像从十九世纪小说里走出来的人物。
  街上没有任何人注意到这一角的小小魔术,就像他们所习惯的每一天一样,街上有些嘈杂,舒适的午后阳光将查令十字街上旧书店的影子拖长,红色的双层巴士穿过长街,女人们一边走一边聊天,头戴软布帽的绅士正慢悠悠地踱步。几家书店的店主舒舒服服地靠在店门口,摆正了门外架上的皮面书,叼着烟斗,打量着过往的一切。一个穿着对襟毛衣,戴着顶软帽的老人正老态龙钟地走着,手里拿份报纸,眼睛在眼镜后面直勾勾地盯着前方的路。
  他打量着周围的一切,看了看自己的这身打扮,笑了起来,还真应景。
  他往前走了一段,推开一家旧书店的门。开门的瞬间,就嗅到了一种混合着木头香、霉味、长年积尘的气息,这家书店似乎是活生生地从狄更斯笔下跳出来的,高达天花板的橡木书架摆满了皮面精装书,中间两个略矮的樱桃木书架上则摆着一些平装布面书和皮面书,另一张桌子上摆满精美的画片。店里没有客人,过分的安静和门外的世界形成鲜明的对比。店门左手边的那张书桌旁坐着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她并不算十分漂亮,只能称得上清秀,却有一张让人看了很舒服的脸,眉眼间有些奥黛丽·赫本的气质。一排薄而卷曲的刘海覆在她饱满的额头上,短而清爽的深棕色的鬈发在脑后打着卷,俏丽又不失优雅。她穿着一件白色短袖衬衫,一条浅驼色的高腰A字裙,看起来像极了《罗马假日》里的公主。
  他礼貌地说:“日安!我想随便看看。”
  见到他,她似乎略有些迟疑,想问什么,可张了张口,却只是微笑有礼地说了声“请”。
  他进门时顺便看了看店内的大钟,时针正好指向三点。他在这家相当不错的旧书店里转了一圈,回到女孩面前,他说话带一点河口口音:“抱歉……现在是什么时间?”
  女孩越过他的肩头看向大钟,他急忙纠正话中的歧义,“我指的是,年份和日期。”
  她愣了愣,随即笑了起来,“1969年7月7日。”
  我的天,1969。他兀自笑了起来,也许这个女孩把他当成健忘症患者了。
  一阵骚动从书店后方传来,仿佛有人在自言自语,紧接着就是一大堆书本落地的声音,震动了木地板。“德雷克?”女孩向后看了看,随即里面响起一阵更为响亮的物体掉落声。
  “德雷克?你在干什么?”女孩提高音量,再次问道。
  后边似乎安静了。“抱歉。”女孩冲他笑了笑,“他在整理我们刚拿到的书,我去看看。”女孩走上书架后的几级楼梯,一边扶着门框,一边看向储物间内:“德雷克?”骚动声又来了,并由远及近,钟表走动的声音仿佛被放大了,皮鞋鞋跟敲击地面还在踢拖着什么的声音传了出来。
  “天哪……这到底……”女孩下意识地往后靠了靠,眯起眼睛打量着黑暗中闪闪发亮的东西。他正百无聊赖地打量着大钟,却发现指针在以一种奇怪的速度狂转,他马上意识到了什么,缓慢地靠近女孩身边,一个阴影被储物间内昏暗的灯光拖长,仿佛黑洞,一切都围绕着一点旋转。
  一张奇怪的脸,准确点说是一个古老的钟面,时针和分针还在旋转着,身上穿着黑白西装,脚下的系带皮鞋正踩着一张破破烂烂的包装纸。突然一道寒光闪过,这东西的“手”猛地从袖口里闪出来,这让门边的两人都倒吸一口冷气,是钟表的指针,精致的铁艺雕花针。
  “我不知道……但是……”女孩有些语无伦次,“这东西……是人吗?”
  他“嘶”地吸了口气,慢慢地说道:“我看不是。”
  “那它是什么?这该死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机器运动的声音越来越响,眼前的钟表人用机械特有的僵硬动作偏了偏头,指针转动的声音组成一句话:“已发现。”
  “什么?”女孩在昏暗中瞪大了眼睛,“发现什么?”
  钟表人不停地用僵硬的声音重复“已发现”,然后缓缓抬起手,皮鞋移动摩擦地面发出一长串噪音。
  “停下!不管你是什么,马上退后!”女孩突然大吼道,言辞坚毅,不容抵抗。
  钟表人竟然定住了,声音停下,它一点一点地将偏着的头摆正,伸直了举起的手。
  女孩下意识地后退,却发现毫无退路,“德雷克在哪儿?”
  他并不确定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可能已经死了。”
  “什么?”女孩还没来得及继续质疑,另一阵摩擦声出现。随即发出同样的声音:“已发现。时间旅行者及其阅读者。”在钟表人身后的狭长通道里隐约可以看见另一个阴影正在缓慢地遮住灯光,同样的装束,同样有指针形态的手,不同的是脸换了个样子,变成了一个木屋形,嵌着一个圆钟,底下小小的木门正一开一合,似乎随时都有一只布谷鸟要跳出来。
  “我的,天啊。”两人同时倒吸一口冷气,眼睛里闪现出同样的惊恐,女孩几乎是下意识地抓住了他的手,“好吧,看起来的确……是这样……所以现在?”   他没有注意到女孩正将目光转过来,好奇地盯着他若有所思的棕色眼睛。她打量了他片刻,似乎想找出些什么。一个念头跳进了她的脑海。
  神奇的约翰·史密斯。
  这个家伙太特别了,他好像完全不属于这个世界。动与静的鲜明反差让他看起来这么奇特,当他狂奔起来的时候,棕色风衣在身后飞扬着,还有他笑起来的样子,就像个孩子。可是此刻他正安安静静地用一种沉思的眼光看着一个方向,那件棕色风衣仿佛把他和一切喧嚣都分开了,她可以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还没往下多想,远处传来一阵骚动,皮鞋跟在卵石路面拖沓发出厚实的声音。他马上直起身子,本能地挡在维奥莱特的前面。
  “我不该……”维奥莱特微微张开嘴巴,近乎退却地抓住护栏,“我不该忘了还有这两个家伙!”
  人群向行走在路上的钟表人投以不解加恐惧的目光,就算它们是人,这身打扮也太吓人了。那看起来好像来自16世纪的黑白礼服,还有那张钟面脸,没有五官没有表情。一个女士在前面尖叫着:“这年头还玩化装舞会?”有胆大的人在逗弄看似木讷的钟表人,直到它们亮出尖锐的指针手,人群才惊恐地一哄而散。有个很小的孩子摇摇晃晃地走向钟表人,他笑闹着伸手抓住指针手,岂料那个钟表人指针猛力一戳,直直扎进孩子的身体。奇怪的是,孩子的表情只是呆了一秒,没有流血没有哭闹,转瞬之间便化作金色的颗粒散开,像小旋风一样在地面上转了几圈,便消散了。
  维奥莱特猛然抓住他的手,连连后退几步,神色里透露着不带掩饰的恐惧,“它不能……它怎么可以?那只是个孩子!”她的声音开始颤抖,一只手捂住嘴巴,开始啜泣。
  “我很抱歉,但是你知道,德雷克……估计……”他定定地站在原地,目不转睛地盯着金色颗粒消失的方向,嘴巴微微张开,完全无法相信。他们目睹那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消失的过程,就像所有的过去一样,残忍却毫无留恋。
  “维奥莱特,他们来了。”他的眼神突然变得异常坚毅、冷静,他握紧了维奥莱特的手,向后退了几步,转身狂奔。
  他们在伦敦如同迷宫般错综复杂的小巷里穿梭,身后机械声频率加快,显然为了追上他们而加足马力。他们慌不择路冲进一条被一大堆木架堵住的小巷,近乎绝望地停了下来,不得不转过身子正面迎敌。
  “抱歉,真的真的很抱歉,维奥莱特。”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时间飞快,根本不留机会给他们休息,疗伤。维奥莱特直盯着前面,兀自摇了摇头,“这不是你的错,约翰。”半晌,她深吸一口气,勉强笑了起来,“就像我们打败德国纳粹那样干掉这两个家伙吧!”
  时间的确有一种奇妙的、不可言传的力量。他们两人初识,之前素未谋面,仅仅几个小时却可以像老朋友一样互相打趣,共患难,就在面临危难之此刻,两个人的手不约而同地紧握在一起,仿佛可以一起面对一切,毫无畏惧。
  两个钟表人正拖着鞋跟,一步一顿地走进巷子里。它们靠近了两人,向对称方向偏了偏头,其中一个又开始重复:“已发现。已发现。已发现……”而另一个亮出了闪闪发光的尖锐指针,向两人靠近。
  砰!
  一声尖锐的枪响划破了伦敦寂静的天空,在小巷里尤为明显。子弹穿过钟表人木房子样的钟面脸,只留下一个冒着烟的小孔。维奥莱特手里紧紧握着一把冒着烟的左轮手枪,她坚毅不容反抗的眼神定格在钟表人的脸上,“给我后退!”
  两个钟表人又往反方向偏了偏头,显然那发子弹没能给它们造成多大伤害,但起码有威慑作用,它们往后退了几步。
  “维奥莱特!”他不可思议地看了她一眼,笑了起来,这不是她今天第一次让他吃惊,从她面对离奇攻击还能神态自若地在泰晤士河边吹风这等心理素质,他就开始觉得这女孩很有意思,“你从哪儿弄来的这个?”
  “书店的办公桌桌沿下边,为了预防紧急事态准备的。”
  “你什么时候……我怎么不知道你拿了这东西?”
  “去看德雷克弄出什么名堂的时候。”她转过头,嘴角勾勒一丝自信的微笑。
  他还没来得及继续发问,便听得小巷两旁人家里传出铁链声,有人开始尖叫。“等等!”他抓着维奥莱特往旁边退了一步,转身护住她。“唰唰”两声,她从他手臂间抬起头,发现两枚指针拖着长长的铁链插在地上。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便又是两枚。
  维奥莱特一把推开他,平举右臂握着枪向前猛走几步,枪口直直指向钟表人的脸。可是还没等开枪,又是一阵哗啦声,仿佛全伦敦的钟表指针都向这个方向飞来。维奥莱特忍无可忍,甩手将左轮手枪剩下的五枚子弹射击一空。虽然击中几发,却丝毫不影响钟表人活动。那轰然而下的指针直逼小巷,难以抵挡。
  “停下!”维奥莱特忽然一声大吼,就连她自己都吓了一跳。钟表人停下了,漫天的指针似乎一下子失去力气,落在屋顶上。维奥莱特直起身子,深吸了一口气,“告诉我,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钟。”钟表人抬起了手,用僵硬的声音回答道。
  “你们是哪儿来的?”他走上前几步,将维奥莱特拉到他身后。
  钟表人左右偏了偏头,“时间与空间之间。时间的夹缝里。”
  片刻的沉默。
  他深吸一口气,继续用森冷的目光打量着钟表人,“为什么是我们?你要什么?”
  “我们只要她。”钟表人的指针猛然指向维奥莱特,寒光乍现,“她的大脑与心。”
  “为什么?”维奥莱特从他的影子中走出来,她的声音略微颤抖着。
  “你是阅读者。”
  她依然不解地摇了摇头,“什么意思?”
  钟表人将头摆正,指针摆成战斗姿势,“我们需要阅读者。我们需要阅读者的大脑与心。”它们仿佛上了发条,不停地用令人不寒而栗的声音重复着这句话,一边机械地往前靠近。
  “停下!”维奥莱特又一声大吼,但她的神色显示她很无助,她的眼泪已经蓄满了眼眶。对她来说,能坚持到这时候已经很了不起。她微微昂起头,下意识地后退,“这是命令!”   可是钟表人不再服从,它们依然继续前进,“时间已到,无法服从。时间已到,无法服从……”
  他握着她的手,近乎本能,他不知道这对她来说算是鼓励还是别的什么。他紧紧地咬牙,一边扫视一步步向前迈进的钟表人,一边往后退,直到再无退路,两人的背抵在层层木架上。“我很抱歉。”他突然说,“我想可能是我带来了他们。”维奥莱特茫然地看着他。“因为我的旅行,当我到达的时候,时间窗口打开,它们也就趁机从时间夹缝里出来。”
  他沉默了,显然无言的意思她能听得出来。“这不是你的错,你知道吗?我很高兴,很高兴你旅行的目的地是这里,虽然我并不很理解这是怎么一回事。但是……”维奥莱特深吸一口气,无可奈何地低垂下眼帘,“约翰,很高兴认识你。”
  短暂的一愣后,他用力地握了一下她的手,“如果,我没有选择这趟旅行,它们也就不会出现在这里……所以,真的真的很抱歉,维奥。但我也很高兴认识你,非常高兴。”
  他们并肩面对步步紧逼的钟表人,无言地等待。他故作轻松地笑了起来,他能看见她眼睛里无言的渴求,她只是希望能得到一点安慰,至少别太狼狈。等等……一个念头忽然从他脑海里闪过。就像漫画里突然有了主意的人一样,头顶上仿佛亮起发光电灯泡。“我是个傻瓜!啊哈!”他突然狂笑起来,无比振奋地一挥手,“啊哈!看你表情也知道,维奥,你是不是觉得我疯了?哦天我还不是个疯子,但一定是个大傻瓜!”
  他的笑就像顽皮的孩子,笑意里还带着些恶作剧的感觉。维奥莱特又一次不解起来,这个奇怪的人又有什么主意?他从西装表袋里拎出那块怀表,拎着表链像在逗弄钟表人,“嘿!伙计!你该尝尝这个!”
  他坏笑的嘴角更添几许自信,他反手将怀表顶上开关一按,表盖啪地打开,一束金色的光从怀表中心射出,直直穿透钟表人的身体。钟表人颤抖着,像是被电击一般,钟面脸上的指针一刻一刻地继续转动,终于停了下来,倒在昏暗肮脏的小巷里。
  “天哪……”她还没完全回过神来,甚至不确定已经得救了,她不可思议地捂住嘴巴,跟在他身后,在钟表人身边蹲下,“你怎么做到的?”
  他用手指吊着怀表,笑得像个孩子,“我突然想到的。以前每次旅行结束,时间窗口里都会有金色颗粒——像金色的沙子飘散在空中——从表盖的缝隙进入怀表。我都不明白这是什么,结果今天突然知道有用处。”
  他低下头,手指在钟表人的身上细细摩挲着,在黑白礼服的下面,是透明的躯壳。一种类似塑料却又比塑料坚硬百倍的东西包裹着金色的零件,是钟表表芯的结构。他默然地注视着金色的零件,一个小齿轮还在吃力地转着,一下一下。他的神色沉重起来,那双棕色眼睛似乎蒙上了一层无言的悲哀,他默默地注视小齿轮的转动,齿轮挣扎了几下,卡住似的停了下来。
  他就那么看着,最后叹了口气,手支着膝盖站起来。脸上那份沉重突然消失,他换上灿烂笑容,拉着维奥莱特的手,“走吧。”
  他们走出小巷,暮云开始聚拢,天空是弥漫着凉意的微蓝混合着暮色。又是一阵风,他们相视一笑,向书店的方向走去。身后,钟表人的身躯一点一点地化成时间的颗粒,从哪里来又回到哪里去,消失在空气里。
  “对了,”他边走着边转向维奥莱特,皱起眉毛,“还有件事没有问你。当你去看德雷克弄出什么名堂的时候,怎么会想到带枪呢?”
  她挑了挑眉,露出一个女孩才明白的调皮微笑,“直觉。”
  “我才不会相信。”他走着,笑了起来。
  黑夜降临了伦敦。街上开始弥漫起淡淡的雾气。冷雾模糊了空气,夜色下的街道仿佛回到“煤气灯雾都”的维多利亚时代,温暖的灯光模糊在雾里。他们沿着街慢慢走着,与许多赶路的人擦肩而过。
  “雾气还是没有好转。”维奥莱特抬起低着看路的头,“你能看到吗?雾气外的天空?”
  他的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偏了偏身子,抬头看向天空。在迷蒙雾气的外面,是湛蓝的夜空,无数的星星在闪烁,消逝,全都在时间的掌控里。维奥莱特依然痴迷地盯着天空,“天天都是这样,大雾弥漫。我们似乎天天都在透过硝烟看星星。”
  “会变好的。时间会为一切下功夫。”他侧过脸看着维奥莱特,她的睫毛在微微颤动,“总有一天会的。雾气会得到缓解,当你抬头的时候,会觉得天空似乎从来没有一刻像这样离你这么近。远离光线污染的地方,你可以看到无数星星在闪耀,你可以去感受,星星的一生。”
  她笑了起来,低下头,将手插在裙子口袋里,继续向前走。“你知道我为什么选择待在旧书店吗?”她突然自顾自地说起来,“现在关注旧文化的人越来越少了,店里离职的那两个就是因为嫌旧书店获利太少才离开的。现在早已和50年代不一样,很多年轻人喜欢摇滚,还有什么……朋克。他们似乎都不愿意到书店里看看,似乎我们不再需要旧书店了。”
  “书,对人类来说从来都很重要。旧文化也是,总是会有人停下来看看的。”他说。
  “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我才留下。就像你说的,时间会为一切下功夫,只有经过时间考验的东西才会永远留下来。旧时光沉淀下的力量,我们永远需要。”她脸上带着一种忧伤而又甜蜜的表情,仿佛在检视她最美好的回忆,“比如说战时精神啊什么的,我们当然不需要战争——永远都不需要——但是我们为了国家和生活勇敢面对的精神却是任何一个时代的人都需要的。”
  “你说话真像在演说,打好了腹稿似的。”他侧着脸,注视她的微笑,“过去的永不会消逝……”
  “它们甚至还没有过去。”她说完,调皮地眨了眨眼睛,“威廉·福克纳说的。我最喜欢这句话。”
  他们并肩走在薄雾暖灯中,灯影重重映照着他们的背影。突然,他停了下来,彬彬有礼地弯下腰,伸出一只手,“我能有幸邀您共舞吗?”
  她依然带着微笑凝视着他的眼睛,在60年代的伦敦路灯下将手搭在了他的手上。寂静的街道上少有行人,没有交响乐队为他们奏一曲圆舞曲,但他们却执手相对,踏着默契的舞步,看起来那么遥远,那么奇妙。   “我的天哪,你是多久没有跳过舞了?动作笨成这样……”她半开玩笑地看着他的眼睛,突然动作慢下来,“约翰,等等……”
  他们依然保持着华尔兹的姿势站在路灯下,她认真地注视着他的瞳孔的样子让他有点不适应。突然,她将手轻轻按在他的太阳穴上,闭上了眼睛,“我可以感觉到,约翰,我可以。你的脑海就像宇宙,黑暗一片,却有无数星星。”她猛然睁开眼睛,急切地说:“看着我的眼睛,你可以看到吗?像是……星系,无数闪闪发光的星星组成一个星系,围绕着最明亮的一点在转动,你能看到吗?”
  是的,他可以。他看见倒映在她清澈瞳孔里的一切,黑暗广阔的宇宙,无数星星宛如一个漩涡在缓缓转动,像一朵紫罗兰。“我知道它存在我的脑子里,只是……”他眯起眼睛,“我从来没有见过它的形状,之前也没有人告诉我他们能看见……这是存在于每一个时间旅行者大脑里的漩涡——我不知道为什么,总之从我懂事起我就知道它存在,没有人说过,就像本能——也许我们的能力与它有关。”
  她困惑地皱眉,他感觉到她的目光不再聚焦在他的瞳孔里,而是看到了更远的地方,“你的家,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就好像……现在这个地球的平行时空?我不明白,你说你是个旅行者,你到底……约翰,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我知道很难理解,我也知道这解释起来很复杂。我没办法,就是……没办法和别人说。也有人像你这样看着我的眼睛,可是他们什么都没看到,也什么都没读出来。你是第一个……我是伦敦人,但不是这个伦敦。离这里太远了。就像这样的旅行,我经历过很多次,可是我没办法告诉别人。他们不会懂,他们只会说我脑子出问题了,只会觉得我在胡言乱语。也许UFO研究会的会来关注一下,但是很快我就会变成实验对象,最后变成娱乐品。世界就是这样,维奥莱特,只是娱乐,他们不会理解。”
  她轻轻地叹息,慢慢地垂下双手,“你只是,太孤独了。他们不理解,是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没有看到过你看到的东西。就好像我们今天这场旅行,嘿,用‘与时间赛跑’来形容怎么样?”半晌,她带着笑意兀自说:“但至少……你还有我啊。”他猛然转过头去,她正看着前方的路。感觉到他在看她,她转过头挤了挤眼睛,像个孩子似的笑起来。
  表袋里的怀表开始震动,金色的颗粒烟雾正缓慢地从表盖缝隙中飘散出来。他知道,时间到了。
  “抱歉,维奥,真的抱歉。”他走到她面前,双手依然插在口袋里,他的神色却变得忧伤起来,“我可能没有办法送你到家了。”
  维奥莱特困惑不解地看着他,他棱角分明的脸上正带着一丝丝悲哀,深陷在眼窝里的眼睛看起来那么悲伤,可是他却依然笑着,说起话来还是表情丰富,配着他可爱的河口口音:“听着,这也许很重要,维奥。我想我的时间到了,这可不是什么午夜十二点魔法消失的灰姑娘,我是说认真的。我要回去了。”
  她没有笑。从怀表间飘出的金色颗粒在弥漫着雾气的街道上汇聚,围绕着一点开始旋转。他耸了耸肩,故意用开心的语气说:“我想我知道为什么了!你想想看,为什么怀表里的光可以打败钟表人?”
  “你说过那是……”维奥莱特锁着眉头,各种思路冲撞大脑,想要在迷宫中找到出路,“每一次旅行后留下的能量?”她笑了起来,可是眼泪却夺眶而出,“没错,没错!约翰,你太聪明了。你说过时间会为一切下功夫,所以这是时间留下的……”
  “对,这太对了。”他的眼眶湿了,却依然笑得灿烂,“还记得你刚才跟我说什么吗?我们需要旧时光沉淀下的东西,对吗?就是这种力量,可以对抗一切。维奥莱特·克里斯,你很出色,你真的真的很出色!”
  金色颗粒的漩涡把他身后的空气猛然撕扯开一个洞,洞里是奇异的光线跑跑跳跳,他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把他往里吸。“我不想走。”他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在路灯下闪烁着温暖的橘光,“但抱歉,我必须走了。”
  维奥莱特拼命摇头,眼泪顺着脸颊滑落。她捂住嘴巴,想要伸手抓住他。“维奥,别这样。也许,我们还会再见的。”维奥莱特的眼泪在脸颊上肆虐,她摇着头,颤抖的声音拼命喊:“不,不要……求你,约翰,留下来……求你,别离开我,别走……”
  时间窗口扩张得越来越大,时间线就像一根柳条,在时间中穿梭旅行就像轻轻地弯曲这根柳条,可是却不能弯过头,否则它就会崩塌。每一个时间旅行者在一个时间点能停留的时间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他的身躯正在被时间窗口的强大力量吸引着,“维奥莱特,如果我留下,你的时空就会混乱,我不能这么做。所以……”他笑起来,棕色的眼睛星星似的闪着光,“我该走了,我会记住你的。”
  “我们什么时候会再见?”
  “未来。”他凝望着维奥莱特的棕色眼睛,他从来没有这么不想离开。一股强大的吸力把他往时间窗口里拖,时间窗口就像被扎破的气球猛然收缩,轰然关闭。
  他消失了。
  街道上依然弥漫着雾气,路灯发出暖黄的光线,眼前空空如也。她仿佛失去了一生中最宝贵最美好的东西,站在街头泪水肆虐。
  之后,他也曾在旅行中见过她,不同时间的她。很多次,很多次短暂的旅行都让他见到她,可是他从来没有上前。
  幼年时的她穿着带花边的衣服,齐耳的短发随着奔跑快乐地飞扬,她的父母站在她身后温柔地注视着她,也许是在为有这样一个女儿而自豪。后来她结婚了,大约是1973年,她牵着丈夫的手站在教堂门口的草地上,白色的头纱随风飘扬。她看起来很幸福,很满足,也许1969年的那场冒险已经从她心里褪去,成为一段不真实的传奇。他这么想着,远远地看着她。她似乎敏感地感觉到什么,向他的方向转过头。他躲到大树后面,深深地吸了口气。后来她有了孩子,她和丈夫牵着手走在英格兰小镇的树丛里,看着孩子跌跌撞撞地跑下山坡。但他看得见,她在找什么,她似乎能感觉到他的出现。
  她仿佛碎片,被风吹散,落在他时间线的每一段上,可她又如多棱镜里的影像,层层叠叠,包围着他的梦境和旅行。
  时间旅行者的另一个悲哀就是他不会变老,可是却又不能像时间领主那样重生。生命中的其他人老去,离开,他只能孤寂地活着,直到某一天死亡突然来临,将他带往时间与空间的缝隙中。   2030年,他意识到自己终于要走向死亡。怀表里的金色能量蠢蠢欲动,似乎随时都要撕扯开一个裂口将他吸走。他有时候会觉得自己活得太久,在每一场时间旅行中,他都能看到无数的面孔。他仿佛坐在一辆马车里,马蹄敲打着卵石地面,窗外是被浓雾和细雨笼罩着的各个时空,路灯化作混沌不清的光晕,他就坐着这辆马车在熙攘人群中穿梭。他可以看到络绎不绝的人群在光陆怪离的灯光中掠过,有的欢乐,有的悲伤,有的悠然自得,有的为生计奔忙,仿佛整个世界的缩影。他看得太多,所有的人都注定要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在黑暗中。
  他终于下定决心,走向多年之后的查令十字街。尽管一切已经和那场时间旅行中所看到的大相径庭,但他还是找到了当年旧书店的位置。无奈书店已经改成一间唱片行,在这个科技发达的社会还有这样的店实在难得。他问到了当年书店的情况,1970年书店转到维奥莱特·克里斯名下,2020年店主的后人再无心经营,便将书店转手。离开前,唱片行的店主将维奥莱特·克里斯的孙女的住址告诉了他。
  他去拜访的那个傍晚,细雨笼罩着整个伦敦城,天空中压着沉沉的灰云。空气湿冷,就像是飘着雨的郊外清晨。他站在门口等了十五分钟,看到一个很熟悉的身影转过街角向这边走来。她穿着一件灰色的长风衣,清瘦的身躯上背着一个小提琴盒,手里拎着两个高级购物袋,她一边迈着轻快利落的步伐,一边和邻居打着招呼。他将手插在那件长风衣口袋里远远地看着,突然觉得那个女孩那么像当年的维奥莱特。
  女孩走近了,看到他的刹那间猛地刹住,手里的袋子差点掉地。片刻,她收拾起不可思议的表情,微微一提肩膀,走上前来。她看见他那充满着忧伤的眼睛正目不转睛地打量着自己,高瘦的身材在街道上实在引人注目。
  半晌,她才反应过来,倒吸了一口凉气,“你是……”
  “约翰·史密斯。”他侧着头,轻轻地回答。
  她又忍不住倒吸冷气,“我的……天哪……你一点也没变老……”话出口,她便马上补充一句:“原来你真的存在?”
  “当然。”他忧伤地笑起来。
  她将他请进屋,坐在窗边,又细细地打量了他好一会儿,才开口:“你真的是时间旅行者?”
  他点头,眼前的女孩梳着马尾辫,眉眼之间像极了维奥莱特。
  “那你是活在这个时代的人?”
  他哑然失笑,“小女孩,我都八十岁了。”
  她又一次吃惊地睁大眼睛,“可你看起来才二十几。”
  “时间旅行者是不会变老的。死亡也是很突然的事。”
  她耸了耸肩,幽幽地叹了口气,“我祖母常常提到你。”
  他下意识地直起脊背,认真听她说下去。
  “家里其他人都不信,他们都说是祖母分不清梦和现实。可是又有谁分得清呢?”她的手握紧水杯,调皮地挑了挑眉毛,“就我一个人信,祖母也只和我一个人说。她不止一次说你们经历过的事情,就像小时候看的科幻电影一样。她说这些事情的样子,我绝对不会忘记。她的眼睛总是炯炯有神,好像年轻了很多。我知道这是一个很土的比喻,但是的确就是这样。”
  窗外传来涉水的声音,几个女子一边聊天一边涉水走远。水声轻柔,像是背景乐,在没有开灯的寂静屋子里显得那么美。
  “她说你是一个奇怪的家伙,可是你很特别。”她认真地盯住他的眼睛,他一阵恍惚,忽然想起维奥莱特认真听他说话的样子,一只手的手掌抱住另一只手的手肘,眼神一样的专注,实在无懈可击,“她总是说你像黑暗,却又带着光芒,她说你很耀眼,很神奇,像不可触及的雨夜,明明那么遥远却老觉得你近在咫尺。她说很多次她都觉得你好像又回来了,可是她总是找不到你。”
  雨声密起来,雨水渗入了傍晚的天空。
  他深吸一口气,“你是怎么认出我的?刚才在门外?”
  她笑了起来,拿出一个款式落伍的旧皮箱。里面装着一些维奥莱特的旧照片,还有很多张画,色彩清淡的彩色铅笔,准确无误地勾勒出他的样子。其中一张是他站在昏暗的背景色中,就那样突兀地回过身来,五官全都鲜明得不可思议,俨然就是她记忆中的样子。“她老了,没事就画画打发时间,她有时候会画你。她老是说你的头发乱翘,像个孩子,穿着长风衣,好像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你的眼神总是在闪光。她就是这样说的,她告诉我也许有一天我们会相见,但她等不到了,她就告诉我,如果我能见到你,一定要对你说‘谢谢’。”
  他的心猛地一绞,足以烧成空白,“还有吗?”
  “就这个。”她耸耸肩,看向窗外,“看得出来她真的很想再见到你,就因为你当初告诉她你们会再见,在未来。这么多年她结婚,儿孙满堂,生活得很快乐,可是她一直都在等你推门进来。我看得出来。”
  “她是唯一一个能够理解我的人。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他突然说道,手指摩挲着旧照片中她的笑脸。
  女孩愣住。
  他沉默不语,半天才问:“她最后,过得好吗?”
  女孩微微一怔,垂下眼帘,“她活了很长时间,很安详,很满足。”
  他们原来有几十年的时间可能相遇,就像接过彼此的外套那样熟悉自然。可就算还能重逢,一切都已经是沧海桑田。
  “喔,对了!”她笑起来,“她告诉我一件很奇妙的事。德雷克没有死,她猜也许钟表人的能力仅限于将被它戳中的人转移到时间缝隙里,而钟表人死后,力量消失,那些人就都能逃出来了。”
  他笑了,温暖真诚地笑,“太对了,她非常棒。我想我知道为什么只有她一个人能看到我脑中的时间漩涡。”他盯着自己搭成塔尖状的手指。
  女孩不解地看着他,等待他的答案。
  “她有没有告诉你,我脑中的漩涡是紫罗兰形?维奥莱特就是紫罗兰的意思,所以她能读懂。而且那么多同名的人,只有她一个人能看懂,所以钟表人才称她为‘阅读者’,才会想要拿到她的大脑与心。”
  女孩睁大眼睛,惊讶地笑了出来。   “她很出色。”他说。
  片刻之后,他问:“那你呢?你现在做什么?”
  女孩看向一边的小提琴盒,用女孩独有的顽皮微笑回应:“伦敦爱乐乐团的小提琴手。首席。”
  一种熟稔的感觉从心底悄然而生,女孩继续说:“我知道,现在会去听交响乐的人太少了。他们都觉得这很落伍,他们可以在家里对着全息影像打游戏,可以在家里享受到和现场一样音效的摇滚朋克,他们宁可窝在家里也不肯出去,更懒得去听演奏会。可是我还是喜欢交响乐,喜欢拉小提琴,有些东西是高科技永远无法比拟的。”女孩眼神发亮,她的声音抬高了,似乎正在驱散屋子里弥散开的阴暗与寂静,“我喜欢这样,我可以听到音乐里有什么东西,19世纪翩翩起舞的人们,还有穿越暴风雪而来的厚重历史。你还记不记得2013年美泉宫夏季音乐会?我看过录像,雨下得很大,可是维也纳的人们依然彼此微笑,在雨中和同伴一起随着《维也纳气质圆舞曲》跳舞,即使他们跳得很蹩脚。我们需要这样的东西,不是吗?有一次我们在室外演出,还是有喜欢旧文化的人来听,他们也像这样随着我们的乐曲起舞。我当时就觉得我的选择没有错,即便世界在变化,可还是有一群人愿意停下来倾听那些禁得住时光考验的东西,我们就可以彼此理解彼此温暖,只要还有这样一群人,我就会一直坚持下去。”
  女孩说话时眼睛里闪现的自豪光芒,还有那演说般激昂的语调,都让他感到一种莫名的熟悉。他知道,她真的真的太像维奥莱特。
  “很难得。”他笑起来,“只有这样才会让我们不孤独。”
  千千万万的生命沉寂在时间里,在城市飞快发展的节奏里,潮流和所谓的时尚正在吞噬,正在入侵。有些幻影不过辉煌一时,时间过去,它便只能成为垃圾和废墟,弹指之间便被人们抛弃。只有那些老东西,才会永久地释放生命力,只有它们,才会让人们感觉到他们并不孤独。
  他站起来,眼里有最后的决绝,轻轻说:“我该走了,我的时间到了。”
  街上飘起了薄雾,因下雨而起的清冷空气正渗入每一个人的身体。“史密斯先生。”他走到街上,突然听到女孩在身后叫住了他。他的头发被细密的雨滴打湿,衣服上也沾着雨滴。他转过头去,眯起被雨水冲刷的眼睛,看到女孩正微笑着挥手,她说:“记住,你并不孤独。”
  他站在雨中默默地看着女孩,眼神凝重专注。女孩突然觉得他的眼睛是如此沧桑,她第一次强烈地感觉到眼前这个外表年轻的旅行者经历过太多。
  女孩站在门口,听雨滴密集落在地上的滴答声,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雨雾之中。
  时间在他手里流逝得越来越快。
  当时间窗口打开的时候,他意识到这将会是他最后一次时间旅行。一切未知,他深吸一口气,披上那件长风衣,坦然上路。
  等等,哪里不大对劲……
  当他站稳后,迎面而来的是阳光和暖湿的风。眼前是一条熟悉的街道,人群熙熙攘攘,那些书商还叼着烟斗守着羊皮面的旧书,大红巴士远远驶来,耳畔的声音是那么耳熟。他转头打量,远远地看见那个头戴软帽的老人老态龙钟地走来,手里依旧拿着报纸。
  他大脑停转了一秒,继而狂奔向老人:“抱歉!”他抓起老人手里的报纸,锁定日期。他愣在原地,直到大脑重新运转,开始接收——1969年7月7日。
  他掏出怀表,指针正切在两点四十五分和三点之间。啊哈!他就像一个惊喜过度发疯的人似的一边笑一边蹦起来。多年前的一切立刻立体化,他狂奔向那个熟悉的书店。推开了门。
  一切如常,维奥莱特·克里斯穿着那身他再熟悉不过的衬衫长裙坐在桌后。对她来说这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午后,店里依旧弥漫着木香和尘埃气,他站在桌前,看阳光斜打在桌上,光束间尘埃飞扬。
  维奥莱特抬起头来,她用一种带着困惑的眼神打量了眼前的人片刻,“先生,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他深吸一口气,摇了摇头,感觉到表袋里的怀表震动得越来越厉害。
  “抱歉。”维奥莱特的微笑里带着一点回忆的意味,她奇怪地打量着眼前这个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人,“我们认识吗?我只是……觉得你很眼熟。”
  时间非线性,可是绝对不会出现差错。对她来说他不过是一个眼熟的幻影,对他来说她却俨然相伴多年的故人。
  “我想没有。”他摇了摇头。
  他笑了,可是他看似温暖的微笑里却满含着悲伤,“对,没错,这太对了。我们会认识的,很快。”
  维奥莱特茫然地看着他。
  他的眼睛里有太多沧桑,看向她,看向无论如何也无法触及的远方。他的声音轻而温柔,“我没有太多时间了……”
  他深吸一口气,声音开始颤抖,眼神忧伤却依然微笑,“哦,你会懂的。”他抬起头不让眼泪流出来,他知道他该走了。
  维奥莱特看不明白,她觉得这个男人也许是醉了,可是他的样子却像认识自己很多年了。他带着忧伤的笑,“也许有一天你会见到我,哦,很快。你会偶尔想起我曾经出现在你面前。如果你愿意记住我,只要记住一件事。就这样,一件事。”
  他坚定而又温暖地笑起来,“拥有一个精彩绝伦的人生。”
  维奥莱特惊讶得微微张开嘴巴,她注意到他已经湿了眼眶。两双棕色的眼睛相对,她看到他眼睛里闪烁着光芒,有如繁星。
  “相信我,今天会是你一生难忘的精彩一天。”说完转身走了出去。
  他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怀表终于安静下来,金色的光从表袋里发散出来,笼罩着他,在他身后汇聚成一个大漩涡。他已经泪流满面,可却依然微笑:“我该走了。”
  无数时间里的生命在他身边聚集,喃喃,带着他走向死亡。
  柜台后的维奥莱特还在想着那句奇怪的话,忽然听到那个男子礼貌的声音:
  “日安!我想随便看看。”插图/崔江
  创作谈:
  这个世界正飞速发展,人们步履匆忙,在快节奏的生活中抱怨压力,没有多少人能停下来,倾听生活。而那些过往的东西,没有多少人注意,大家讨论某歌手新出了什么专辑,总觉得古典乐冗长枯燥;那些老建筑在街道改造中被拆除,或是装上铁皮,刷上不相称的白漆,被改造得不伦不类;那些老手艺人落寞地坐在街巷中,眼看着它们慢慢失传……可是这些埋藏在时间深处的宝藏,随时准备喷涌而出。也许现在流行的事物只是幻影,很快便消失无踪,被新的潮流替代。而那些禁得住时光考验的东西,直到时间尽头还闪闪发光,温暖人心。
  这也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初衷之一吧,“对旧文化的思考”,请允许我这么说。那时正被英剧《神秘博士》感动得死去活来,也是这部剧给我灵感,因此我很有私心地把第十任博士的外形套在了我的主人公身上,还有一些小小细节,也是对这部剧的致意。
  寄意以明日,吾爱至往昔。新世界急急叩门,旧文化却依然能留存。是那些热爱和珍视唤起了数百年来沉睡在时光里的人,他们依然活着,依然起舞。而总有一些人愿意穿过时光的长河去欣赏,直到时间尽头。齐昕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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