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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6年7月5日起再次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从2003年9月以来,央行已连续3次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该比率由6%上升到了8%,并在8月15日后调升至8.5%。
一、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工具的主要成因
在货币政策中,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提高(或降低)是收紧(或放松)货币的重要机制。自2003年9月以来,我国货币政策决策部门连续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就其政策含义而言,是一种紧缩货币的取向。
此次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主要背景有三。一是经济增长率有趋热的可能,应未雨绸缪,给经济运行降温。二是投资增长率有走高的趋势,为防止由投资过热引致的一系列经济问题,应适当抑制投资增长率继续走高的势头。三是信贷投放量快速增加,这与资金过剩(即流动性过剩)直接相关,它可能刺激经济运行和投资的进一步攀高。为了防范这些情形,应着力收紧资金供给。
二、当前提高法定准备金率难有紧缩的效应
货币理论以及一般的经济实践都证明,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一项力度大且具有强制性的货币紧缩政策。但从2003年9月和2004年4月的两次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后期效果看,这种效应似并未如期发生。
第一,2003年9月,央行提高了1个百分点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即从6%提高到7%,直接锁定了1500亿元的资金;通过货币乘数效应,据估计总体锁定了约5000亿元的资金。但实践的结果却是GDP增长率并未降低,投资增长率继续快速提高:GDP增长率从2003年三季度的8.5%上升到四季度9.3%,2004年一季度又进一步上升到9.7%;投资增长率从2003年三季度的31.4%上升到2004年一季度的47.8%;物价上涨率(CPI)从2003年三季度的1.1%上升到2003年四季度的3.2%,2004年一季度继续保持在3%的水平;贷款增长率虽从2003年三季度的20.19%下降到四季度的19.17%和2004年一季度的17.76%,但依然处于高位。这些数据并不支持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预期目标的实现。
第二,2004年4月,央行再次提高0.5个百分点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后,一些经济走势的数据似乎发生了变化。2004年GDP增长率达到9.5%,与2003年持平;投资增长率达到27.6%,比2003年的28.4%略有降低;物价上涨率在渡过了2004年七八月的5.3%高峰后,在12月份降低到2.4%;贷款增长率进一步降低到9.73%,比2003年减少了9个百分点。但这些变化很难归结为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效应。一个突出的实例是,2004年4月底央行开始实施行政性窗口指导,要求各家商业银行新增贷款数额不超过2003年,并运用行政机制予以检查,由此对新增贷款形成强压机制。
第三,在存在巨额超额存款准备金的条件下,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效应相当有限。假定我国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6%,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为5%,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11个百分点。在这种条件下,提高1个百分点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只会使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6%上升到7%,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从5%降低到4%,不会改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存款准备金比例。
2006年3月底,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央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尚有3个百分点的资金,其绝对额达到近1万亿元。在此背景下,提高0.5个百分点的法定准备金,只会使超额准备金对应减少,很难对经济运行中的货币量紧缩产生实质性影响。另一方面,由于超额准备金实际上是一笔过剩资金,当它存放于央行账上时,利率仅为0.99%,将其中的一部分转为法定准备金,可得1.89%的利率。因此,一些商业银行对提高法定准备金表示欢迎。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效应状况。
三、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机理缺陷
虽然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但其作用机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着重要的缺陷。
第一,从理论上讲,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来源于货币乘数效应。通过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就能够调整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货币创造能力,以贯彻货币政策的目标。但这一理论至少有着三个缺陷:一是存款备付金。在我国实践中,商业银行的备付金比例远高于8%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有了这笔扣减,限制了原始存款的货币扩张能力。二是证券类资产。在现代金融活动中,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保障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协调,将吸收的相当大一部分存款用于购买各种证券,其比例在发达国家的大型银行中可达35%左右,在我国的主要商业银行中也达到20%左右。这些存款由于购买了各种证券,不具有创造货币的能力。三是贷款条件。商业银行放贷有着比较严格的审贷条件,凡是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放贷。这意味着受申请贷款者的条件制约,并非所有的存款都能转化为贷款。
第二,从机制效应上看,在贯彻货币政策意图中,法定存款准备金与货币投放量、公开市场业务、再贷款利率、再贴现率等机制相比,具有相同的功能,即收紧或者放松货币,但在内在机理上,它与其他货币政策工具有着明显的区别。其主要表现至少有二:一是法定存款准备金具有很强行政特点的机制,与此相比,其他工具则带有较强市场机制的特点。二是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实施具有突然的震动性。在我国现有条件下,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提高1个百分点,可立即锁定资金上千亿元,再通过货币乘数效应,锁定资金数千亿元。这种大收大放,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运作和实体经济部门的企业运作,都有着严重的冲击效应。虽然由于存在着超额准备金,这种震动性冲击效应在近几年我国实践中表现得并不明显。
第三,从约束机理上看,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央行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手中集中了一笔对应的资金。如果仅计算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可放贷资金,似乎是减少了。但央行通过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锁定资金的用途何在?如果是仅搁在央行账上不用,无疑意味着这部分资金处于无效率状态;如果是央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再贷款、再贴现等路径又回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手中,则这部分资金只是在账面科目之间有了变化,投入经济运行的数量没有多少实际的改变;如果央行将这部分资金用于购买外汇,则这部分资金转移到海外,这又将引致其他一系列变化的发生。换个角度看,在可通过发行央行票据和扩大公开市场业务而收紧货币的条件下,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功效值得进一步探讨。
第四,从对商业银行信贷放款量的制约来看,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直接意味着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可放贷资金减少。与此相比,坚持资本充足率条件下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市场状况、客户状况和自身状况来自主决定资金贷放,可能更符合市场机制的要求。实际上,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相比,资本充足率对贷款投放的限制更为严格,也更为有效。鉴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存在的一系列缺陷,并有一系列工具可起到调整贷款投放状况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或者取消了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或者基本不再采用法定存款准备金作为贯彻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
四、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后期效应的预测
从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运作影响来看,大致可分为两种状况:一是对那些拥有较大超额准备金的商业银行来说,法定准备金率提高0.5个百分点,大致不会对其经营运作产生大的影响。相反,因法定准备金的利率高于超额准备金,有利于提高这些资金的收益水平。二是对那些拥有超额准备金较少或者没有超额准备金的商业银行来说,经营运作的扩展可能受到资金紧缩的影响,因此,调整业务结构和开拓新的市场将是其面临的选择。但就总体来说,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运作,受法定准备金率提高0.5个百分点的影响不大。
与此相比,大量央行票据的发行具有更强的影响力。目前,央行票据余额已达2.8万亿元之巨,而0.5个百分点的法定准备金率只是锁定了1500亿元左右的资金,因此,如果未来几个月,继续加大央行票据的发行力度,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运作(尤其是贷款增加)可能产生力度更大的影响。
从对金融市场走势的影响来看,法定准备金率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资金过剩状况。与4月28日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提高0.27个百分点联结在一起,将使金融市场中各个交易品种的利率(或收益率)走高,由此将使证券和票据的发行市场利率提高。但因资金过剩状况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所以这些利率(或收益率)的上行空间较为有限。
从对工商企业的运作影响来看,在借贷资金大多来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条件下,随着法定准备金率的提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紧缩,工商企业获得贷款的难度将加大。但由于存在大量的资金过剩,法定准备金提高并不直接引致贷款紧缩,所以,工商企业获得贷款的难度不一定就随之加大。
与此相比,行政性窗口指导引致的贷款难度要比提高法定准备金率更大。因此,未来一段时间限制新增贷款扩大的机制,更重要的可能是行政性窗口指导。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副所长)
一、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工具的主要成因
在货币政策中,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提高(或降低)是收紧(或放松)货币的重要机制。自2003年9月以来,我国货币政策决策部门连续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就其政策含义而言,是一种紧缩货币的取向。
此次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主要背景有三。一是经济增长率有趋热的可能,应未雨绸缪,给经济运行降温。二是投资增长率有走高的趋势,为防止由投资过热引致的一系列经济问题,应适当抑制投资增长率继续走高的势头。三是信贷投放量快速增加,这与资金过剩(即流动性过剩)直接相关,它可能刺激经济运行和投资的进一步攀高。为了防范这些情形,应着力收紧资金供给。
二、当前提高法定准备金率难有紧缩的效应
货币理论以及一般的经济实践都证明,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一项力度大且具有强制性的货币紧缩政策。但从2003年9月和2004年4月的两次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后期效果看,这种效应似并未如期发生。
第一,2003年9月,央行提高了1个百分点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即从6%提高到7%,直接锁定了1500亿元的资金;通过货币乘数效应,据估计总体锁定了约5000亿元的资金。但实践的结果却是GDP增长率并未降低,投资增长率继续快速提高:GDP增长率从2003年三季度的8.5%上升到四季度9.3%,2004年一季度又进一步上升到9.7%;投资增长率从2003年三季度的31.4%上升到2004年一季度的47.8%;物价上涨率(CPI)从2003年三季度的1.1%上升到2003年四季度的3.2%,2004年一季度继续保持在3%的水平;贷款增长率虽从2003年三季度的20.19%下降到四季度的19.17%和2004年一季度的17.76%,但依然处于高位。这些数据并不支持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预期目标的实现。
第二,2004年4月,央行再次提高0.5个百分点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后,一些经济走势的数据似乎发生了变化。2004年GDP增长率达到9.5%,与2003年持平;投资增长率达到27.6%,比2003年的28.4%略有降低;物价上涨率在渡过了2004年七八月的5.3%高峰后,在12月份降低到2.4%;贷款增长率进一步降低到9.73%,比2003年减少了9个百分点。但这些变化很难归结为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效应。一个突出的实例是,2004年4月底央行开始实施行政性窗口指导,要求各家商业银行新增贷款数额不超过2003年,并运用行政机制予以检查,由此对新增贷款形成强压机制。
第三,在存在巨额超额存款准备金的条件下,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效应相当有限。假定我国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6%,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为5%,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11个百分点。在这种条件下,提高1个百分点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只会使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6%上升到7%,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从5%降低到4%,不会改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存款准备金比例。
2006年3月底,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央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尚有3个百分点的资金,其绝对额达到近1万亿元。在此背景下,提高0.5个百分点的法定准备金,只会使超额准备金对应减少,很难对经济运行中的货币量紧缩产生实质性影响。另一方面,由于超额准备金实际上是一笔过剩资金,当它存放于央行账上时,利率仅为0.99%,将其中的一部分转为法定准备金,可得1.89%的利率。因此,一些商业银行对提高法定准备金表示欢迎。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效应状况。
三、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机理缺陷
虽然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但其作用机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着重要的缺陷。
第一,从理论上讲,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来源于货币乘数效应。通过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就能够调整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货币创造能力,以贯彻货币政策的目标。但这一理论至少有着三个缺陷:一是存款备付金。在我国实践中,商业银行的备付金比例远高于8%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有了这笔扣减,限制了原始存款的货币扩张能力。二是证券类资产。在现代金融活动中,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保障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协调,将吸收的相当大一部分存款用于购买各种证券,其比例在发达国家的大型银行中可达35%左右,在我国的主要商业银行中也达到20%左右。这些存款由于购买了各种证券,不具有创造货币的能力。三是贷款条件。商业银行放贷有着比较严格的审贷条件,凡是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放贷。这意味着受申请贷款者的条件制约,并非所有的存款都能转化为贷款。
第二,从机制效应上看,在贯彻货币政策意图中,法定存款准备金与货币投放量、公开市场业务、再贷款利率、再贴现率等机制相比,具有相同的功能,即收紧或者放松货币,但在内在机理上,它与其他货币政策工具有着明显的区别。其主要表现至少有二:一是法定存款准备金具有很强行政特点的机制,与此相比,其他工具则带有较强市场机制的特点。二是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实施具有突然的震动性。在我国现有条件下,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提高1个百分点,可立即锁定资金上千亿元,再通过货币乘数效应,锁定资金数千亿元。这种大收大放,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运作和实体经济部门的企业运作,都有着严重的冲击效应。虽然由于存在着超额准备金,这种震动性冲击效应在近几年我国实践中表现得并不明显。
第三,从约束机理上看,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央行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手中集中了一笔对应的资金。如果仅计算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可放贷资金,似乎是减少了。但央行通过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锁定资金的用途何在?如果是仅搁在央行账上不用,无疑意味着这部分资金处于无效率状态;如果是央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再贷款、再贴现等路径又回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手中,则这部分资金只是在账面科目之间有了变化,投入经济运行的数量没有多少实际的改变;如果央行将这部分资金用于购买外汇,则这部分资金转移到海外,这又将引致其他一系列变化的发生。换个角度看,在可通过发行央行票据和扩大公开市场业务而收紧货币的条件下,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功效值得进一步探讨。
第四,从对商业银行信贷放款量的制约来看,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直接意味着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可放贷资金减少。与此相比,坚持资本充足率条件下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市场状况、客户状况和自身状况来自主决定资金贷放,可能更符合市场机制的要求。实际上,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相比,资本充足率对贷款投放的限制更为严格,也更为有效。鉴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存在的一系列缺陷,并有一系列工具可起到调整贷款投放状况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或者取消了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或者基本不再采用法定存款准备金作为贯彻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
四、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后期效应的预测
从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运作影响来看,大致可分为两种状况:一是对那些拥有较大超额准备金的商业银行来说,法定准备金率提高0.5个百分点,大致不会对其经营运作产生大的影响。相反,因法定准备金的利率高于超额准备金,有利于提高这些资金的收益水平。二是对那些拥有超额准备金较少或者没有超额准备金的商业银行来说,经营运作的扩展可能受到资金紧缩的影响,因此,调整业务结构和开拓新的市场将是其面临的选择。但就总体来说,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运作,受法定准备金率提高0.5个百分点的影响不大。
与此相比,大量央行票据的发行具有更强的影响力。目前,央行票据余额已达2.8万亿元之巨,而0.5个百分点的法定准备金率只是锁定了1500亿元左右的资金,因此,如果未来几个月,继续加大央行票据的发行力度,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运作(尤其是贷款增加)可能产生力度更大的影响。
从对金融市场走势的影响来看,法定准备金率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资金过剩状况。与4月28日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提高0.27个百分点联结在一起,将使金融市场中各个交易品种的利率(或收益率)走高,由此将使证券和票据的发行市场利率提高。但因资金过剩状况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所以这些利率(或收益率)的上行空间较为有限。
从对工商企业的运作影响来看,在借贷资金大多来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条件下,随着法定准备金率的提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紧缩,工商企业获得贷款的难度将加大。但由于存在大量的资金过剩,法定准备金提高并不直接引致贷款紧缩,所以,工商企业获得贷款的难度不一定就随之加大。
与此相比,行政性窗口指导引致的贷款难度要比提高法定准备金率更大。因此,未来一段时间限制新增贷款扩大的机制,更重要的可能是行政性窗口指导。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