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个体自我决定权的范畴内,自我决定委托代孕人受孕以拥有自己的子女,展现生命的尊严,这是值得保障的法益,作为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权利,自是不应受到公权力的过多干预。同时,代孕固然会冲击传统的社会家庭价值观,不过或许也正说明公序良俗的内容已经走到变动的分水岭。于委托合同的规范内,代孕对于接近事务的处理可以参照之,不过也应排除部分不能适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