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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视频监控之个人信息的使用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但也容易偏离收集目的,以及发生个人信息的泄露,从而对个人信息安全产生威胁.现有智能视频监控的立法涉及到了个人信息的保护,但是其以公共安全维护为价值取向、立法层级偏低,对个人信息使用的规范比较原则,对智能视频监控之个人信息的保护还不够.对此,需要在价值取向上坚持公共安全维护与个人信息安全的平衡,加快统一立法,并制定操作性强的个人信息保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