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宇宙没有人比你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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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drama的人生时常令我感到无望,我希望某天自己能活成老不正经的人。
  Salamon就是个老不正经的人。她今年66岁,拥有200多顶美丽的帽子,是Vintage和Antique的重度痴迷患者。
  我和我身边的朋友往往只在没洗头的时候才会想到戴帽子,可Salamon却把帽子当成一生的至爱,现在她是一名生活在纽约的时尚顾问。
  年近古稀的老太太,每天穿着非常drama的复古衣帽,放在我们生长的这片土地上来看,简直应该打上马赛克。可我却羡慕得很,真希望到了那天我依旧愿意捯饬自己。
  像她这样把自爱当做习惯的人,是不需要去明白“世上没有人能比你自己更爱你”的。事实上就是如此呀,当我连续第N天在办公室战斗到黑夜,有些小情绪,埋怨这个世界为什么不心疼心疼我的时候,我周围的世界给我的回复是:so?谁不累?
  没有几个人会真的心疼你,真的,因为我们通常只能感受到自己正在进行的痛苦,和别人不痛不痒的快乐。哪怕你疲倦困乏,你也得按时回到你的集体,也得服从规则,该干嘛干嘛,谁让你还没有胆量做个离群索居的人呢?
  我去进修,老师丢给我们一个设问句,“你个人对于集体而言,真的重要吗?”他并不打算给我反驳的机会,我说了的,是设问句。其实我一直觉得他那句“当然不重要了”让人特别窝火。
  好啦好啦,我们都是乖宝宝,其实早就已经被灌输了“地球离了谁都能转”这样的“宇宙公理”了。我们习惯自贬胜过自爱,习惯忘却自身价值胜过发现自己的美好,于是就有很多想不开的人,挥挥手一片云彩也没有带走,因为觉得自己不配。
  大学毕业那半年,我的朋友P和D在上海混得不快乐。不快乐的原因不言而喻,结局却因为他们俩不同的信念而改写。
  我曾经在我上一本书的尾巴上写过一段话:有这样的两个人,第一个人觉得整个世界自己最厉害,甚至跟他扯上关系的事物也因为他而变得尤为出彩;第二个人呢,整天觉得谁都值得自己羡慕值得去崇拜,却从没发现自己有什么优点。这两个人,你更讨厌哪个?
  很多人说,讨厌第一个。而第一个,却是我更欣赏的。生活这么难,很多时候,真得凭着那点儿盲目的自信才能熬过去。
  其实我所说的这两个人就是我的朋友P和D。最后,D节节败退觉得生活无望离开了上海,回到家乡小城做了公务员,拿着两三千块的月薪负责盖章;P呢,他并没有很drama的飞黄腾达,那样也太鸡汤了。他只是依然留在上海拿着四五千块的月薪。但可贵的是,只要他还留在自己的阵地,就有胜出的希望。
  没有希望,还活个P?你说呢?
  这些年的洗脑下来,当被人问起“你重要吗”这个问题时,很多人都会特别本能地回答“NO”。这个答案多么违心呀,毕竟我们根本就不能切身感受到别人有多重要。
  而我也希望你能清醒一下,明白这没什么可耻。当你自己都不觉得你重要的时候,还指望谁能把你当回事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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