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网络订餐运营模式同传统餐饮行业的较大差异,现行《食品安全法》对其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门的规定。然而,由于网络订餐出现的时间不长,其依然存在行政监管缺位、第三方平台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审核和管理机制、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意识等食品安全隐患。有必要采取建立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为主的监管体系、加强第三方平台的自律管理、确立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提示义务等法律规制措施,才能保证网络订餐的正常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