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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现状,并找出其中存在的一些不相符之处,还提出相关有效的解决措施,让工程造价管理能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关键词: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管理改革
文章编号:1674-3954(2013)09-0210-02
前言
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我们对于在工程造价的管理上始终应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时时要有控制投资的经济头脑,充分利用和认真分析建设周期中的重要信息,把握住市场经济的脉搏,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1 现阶段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存在着许多不相符的现象
建筑工程造管理,就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在统一目标、各负其责的原则下,为确保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和有关各方的经济权益所进行的对工程造价全过程、全方位的和符合政策及客观规律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主要问题如下:
(1)政府政策性影响较多是造成“三超”的重要客观环境市场经济的特点是一般由价格机制来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不是政府直接决定价格、管理经济,政府职能更多地是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引导投资、生产等经济行为。
(2)主動控制工程造价意识不强主要表现是对建筑工程项目事前主动控制小,事后被动控制多;重竣工结算,轻施工图预算;重大中型项目设计概算,轻一般小项目设计概算,有的建设项目既不编制,也不上报审批。对施工图预算缺乏审定方案和报批程序,削弱了工程造价承上启下的作用,并直接带来施工图预算与竣工结算之间相互脱节,不仅加大工作量形成重复劳动,而且给工程造价超投资限额提供了条件。
(3)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基础工作较薄弱主要表现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有指标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对编制初步设计总概算时所需的概算定额和指标,各有关部门有所规定,但其来源不畅通;对民用建筑的概算指标缺少地方有关的具体规定;设备材料价格信息系统不够健全,还不能定期发表材料价格指数,以指导工程造价的预测和调整。
(4)片面强调计价依据的市场化,忽视计价依据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历来重视实施阶段的造价确定,不重视造价的有效控制。
2 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改革的必要性
纵观前几个方面的情况,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亟待改革。
(1)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工程造价管理基本内容就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我国目前的计划模式。即对于一个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无论是确定还是控制造价都是以统一的工程建设定额为依据的。因此在整个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中,定额管理体制是其核心内容也是当前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处。定额管理制度的改革,从定额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出。定额是在我国建国后计划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逐步产生、发展和成熟的。由于我国长期以来,投资体制的集权管理模式,政府既是宏观政策的制订者,又是微观项目建设的参与者,因此计划色彩浓厚的统一定额就能够为政府进行宏观的投资调控和微观的建设项目管理提供有利的方法和手段。
(2)统一定额的存在依赖于投资主体的一元化而忽略市场的调节作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不断增大,经济加速向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投资资金来源的多渠道化已初步形成,国有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也不断下降,这种转变也要求采用多种多样的建设项目管理方式,过去那种不分项目统一的管理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对定额改革的呼声也是越来越高,所以现行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上存在的诸多问题都有待解决。其主要问题为:把工程建设简单的理解为一种计划行为,而不是商品的生产和交换行为,因此造成了长期以来我国建设市场的价格扭曲现象,即价格不能反映其价值。当政府提出要提高工程造价,提高利润率,并获得更多实际利润,它是要实现一个市场供给主体的管理目标,这是市场运行机制的必然,不同的利益主体决不能混为一谈。过去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计价模式是采取定额概预算制度的计划经济模式。这种模式的标志就是计划色彩浓厚,消耗是法定计划的。人工价格是计划的,材料价格是计划的,机械台班价格是计划的,所有的调整均要经过计划部门批准。这种“量价合一”的定额,是一种计划的综合单价而不是通过市场竞争而成的。所以,我们称这种计价模式为“过渡时期计价模式”,这种综合单价即为过渡时期计价依据。
3 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改革对策
3.1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要依法管理,尤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更应加强法制建设,要健全法制,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一个《建筑法》为核心的建筑法律体系。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走向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法制轨道。要明确在市场经济的定价原则。法制建设要结合实际,便于操作,对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要有相应的立法机制。
3.2规范管理,建立有形工程造价咨询
除政府投资的大型项目可以有政府造价管理体制部门全方位参与管理外,其余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业务可以推向咨询市场,以激活工程造价管理机制。成立有形市场后,由于工程结算审核要进行该市场,政府代表的监管力度和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监管机制;企业如不自律,政府就强之以法,从而更充分的发挥出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职能,真正起到维护造价咨询工作严肃、公平、公正性的作用,确保实现高质量的工程造价控制。有形市场的建立不仅能为所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届时,还能有效制止国外建筑企业的不公平竞争行为。
3.3理顺各方关系,加强配合管理
必须理顺关系,各负其则,加强协调,标准的制定应上下衔接,确保文件的交卷。特别应加强建设项目资金和项目决策的审批关,要建立不同投资主体的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对资金不落实无保障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立项。
3.4建立约束机制,规范业主行为
业主的行为对工程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政府各主管部门,应对业主在建设阶段的行为依法加以规范和约束。要强化施工总承包的职能。总承包单位有能力和资质的,应尽量自行承担水暖、煤、电、消防和装修等的施工,严禁建设单位强行分包工程任务。工程建设的材料设备应主要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加强验收。建设单位若需自己采购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其责任和要求,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可能的材料设备,承包单位有权拒绝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要求承包单位购买指定厂家生产的材料、设备。要严格审查标书合同,对违反规定明显不合理的条款如过分压工期造价及过分要求质量达优的应予以取消。
3.5加强中介服务,依法强化管理
中介机构应该公道正派,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分级分别管理。应实行回避制度,咨询实体应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避免利用行业特权承揽标底。标底编制实行市场竞争,信誉取胜的原则,对中介机构要实行资质年检,标底抽查,惩罚结合的制度。结合我国资格证书制度,大力推行执业资格认证,争使从业人员的素质有较大提高,步从单一的预结算编审走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6完善造价信息数据库,增加透明度和专业性
目前各地有不同类型的造价数据库,如一些地方造价信息期刊、建材网站和工程造价软件供应商能够提供部分价格和历史数据,但权威性仍显不足,且覆盖面多不能涵盖各种类型的工程项目,往往跟不上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变化,如果建立起较为权威、客观且信息完善的数据库,必能为招投标及预结算提供有效的参考。
4 结语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改革已经是势在必行,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抛弃之前那些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思想观念,积极的为我国工程造价的管理模式改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关键词: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管理改革
文章编号:1674-3954(2013)09-0210-02
前言
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我们对于在工程造价的管理上始终应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时时要有控制投资的经济头脑,充分利用和认真分析建设周期中的重要信息,把握住市场经济的脉搏,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1 现阶段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存在着许多不相符的现象
建筑工程造管理,就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在统一目标、各负其责的原则下,为确保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和有关各方的经济权益所进行的对工程造价全过程、全方位的和符合政策及客观规律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主要问题如下:
(1)政府政策性影响较多是造成“三超”的重要客观环境市场经济的特点是一般由价格机制来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不是政府直接决定价格、管理经济,政府职能更多地是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引导投资、生产等经济行为。
(2)主動控制工程造价意识不强主要表现是对建筑工程项目事前主动控制小,事后被动控制多;重竣工结算,轻施工图预算;重大中型项目设计概算,轻一般小项目设计概算,有的建设项目既不编制,也不上报审批。对施工图预算缺乏审定方案和报批程序,削弱了工程造价承上启下的作用,并直接带来施工图预算与竣工结算之间相互脱节,不仅加大工作量形成重复劳动,而且给工程造价超投资限额提供了条件。
(3)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基础工作较薄弱主要表现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有指标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对编制初步设计总概算时所需的概算定额和指标,各有关部门有所规定,但其来源不畅通;对民用建筑的概算指标缺少地方有关的具体规定;设备材料价格信息系统不够健全,还不能定期发表材料价格指数,以指导工程造价的预测和调整。
(4)片面强调计价依据的市场化,忽视计价依据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历来重视实施阶段的造价确定,不重视造价的有效控制。
2 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改革的必要性
纵观前几个方面的情况,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亟待改革。
(1)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工程造价管理基本内容就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我国目前的计划模式。即对于一个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无论是确定还是控制造价都是以统一的工程建设定额为依据的。因此在整个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中,定额管理体制是其核心内容也是当前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处。定额管理制度的改革,从定额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出。定额是在我国建国后计划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逐步产生、发展和成熟的。由于我国长期以来,投资体制的集权管理模式,政府既是宏观政策的制订者,又是微观项目建设的参与者,因此计划色彩浓厚的统一定额就能够为政府进行宏观的投资调控和微观的建设项目管理提供有利的方法和手段。
(2)统一定额的存在依赖于投资主体的一元化而忽略市场的调节作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不断增大,经济加速向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投资资金来源的多渠道化已初步形成,国有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也不断下降,这种转变也要求采用多种多样的建设项目管理方式,过去那种不分项目统一的管理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对定额改革的呼声也是越来越高,所以现行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上存在的诸多问题都有待解决。其主要问题为:把工程建设简单的理解为一种计划行为,而不是商品的生产和交换行为,因此造成了长期以来我国建设市场的价格扭曲现象,即价格不能反映其价值。当政府提出要提高工程造价,提高利润率,并获得更多实际利润,它是要实现一个市场供给主体的管理目标,这是市场运行机制的必然,不同的利益主体决不能混为一谈。过去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计价模式是采取定额概预算制度的计划经济模式。这种模式的标志就是计划色彩浓厚,消耗是法定计划的。人工价格是计划的,材料价格是计划的,机械台班价格是计划的,所有的调整均要经过计划部门批准。这种“量价合一”的定额,是一种计划的综合单价而不是通过市场竞争而成的。所以,我们称这种计价模式为“过渡时期计价模式”,这种综合单价即为过渡时期计价依据。
3 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改革对策
3.1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要依法管理,尤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更应加强法制建设,要健全法制,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一个《建筑法》为核心的建筑法律体系。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走向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法制轨道。要明确在市场经济的定价原则。法制建设要结合实际,便于操作,对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要有相应的立法机制。
3.2规范管理,建立有形工程造价咨询
除政府投资的大型项目可以有政府造价管理体制部门全方位参与管理外,其余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业务可以推向咨询市场,以激活工程造价管理机制。成立有形市场后,由于工程结算审核要进行该市场,政府代表的监管力度和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监管机制;企业如不自律,政府就强之以法,从而更充分的发挥出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职能,真正起到维护造价咨询工作严肃、公平、公正性的作用,确保实现高质量的工程造价控制。有形市场的建立不仅能为所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届时,还能有效制止国外建筑企业的不公平竞争行为。
3.3理顺各方关系,加强配合管理
必须理顺关系,各负其则,加强协调,标准的制定应上下衔接,确保文件的交卷。特别应加强建设项目资金和项目决策的审批关,要建立不同投资主体的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对资金不落实无保障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立项。
3.4建立约束机制,规范业主行为
业主的行为对工程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政府各主管部门,应对业主在建设阶段的行为依法加以规范和约束。要强化施工总承包的职能。总承包单位有能力和资质的,应尽量自行承担水暖、煤、电、消防和装修等的施工,严禁建设单位强行分包工程任务。工程建设的材料设备应主要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加强验收。建设单位若需自己采购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其责任和要求,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可能的材料设备,承包单位有权拒绝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要求承包单位购买指定厂家生产的材料、设备。要严格审查标书合同,对违反规定明显不合理的条款如过分压工期造价及过分要求质量达优的应予以取消。
3.5加强中介服务,依法强化管理
中介机构应该公道正派,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分级分别管理。应实行回避制度,咨询实体应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避免利用行业特权承揽标底。标底编制实行市场竞争,信誉取胜的原则,对中介机构要实行资质年检,标底抽查,惩罚结合的制度。结合我国资格证书制度,大力推行执业资格认证,争使从业人员的素质有较大提高,步从单一的预结算编审走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6完善造价信息数据库,增加透明度和专业性
目前各地有不同类型的造价数据库,如一些地方造价信息期刊、建材网站和工程造价软件供应商能够提供部分价格和历史数据,但权威性仍显不足,且覆盖面多不能涵盖各种类型的工程项目,往往跟不上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变化,如果建立起较为权威、客观且信息完善的数据库,必能为招投标及预结算提供有效的参考。
4 结语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改革已经是势在必行,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抛弃之前那些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思想观念,积极的为我国工程造价的管理模式改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