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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民事诉讼法学》教学模式,基本上能够满足对学生知识传授的教学要求,但弊端是对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培养不够。应根据民族院校学生的特点,从理论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核方式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改革,探索既能体现《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特点,又能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性和能动性,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能最大限度地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与研究生考试、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公务员考试有效衔接的教学和考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