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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出台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餐饮企业、农贸市场等要强制开展垃圾分类,探索设立垃圾“不分类、不收集”的惩戒机制.早在2000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8个城市就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然而,时至今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仍然举步维艰,成效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