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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离婚纠纷中,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显得极为混乱,在强调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却忽视了夫妻双方中非举债方的利益,这样的标准过于单一、僵硬,而此种司法认定标准又根源于我国相关立法的不明确和司法解释对相关立法原则的背离,因此治本之路就是相关立法的完善。具体为之,就是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在婚姻关系当事人和债权人之间寻找利益的平衡点,实现夫妻负担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