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铁路的“蛀虫模式”

来源 :财经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id022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3年12月26日,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粤海铁路公司)原领导班子私分国有资产案,在广州铁路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公司原总经理唐建伟被判刑9年;副总经理杜惠荣和朴英元(兼总工程师)分别被判刑6年半和7年半;原党委书记张培金被判刑1年缓期1年;另一副总经理李逊被判刑2年缓刑2年。
  法院查明,唐建伟等五人共计私分国有资产657.4430万元,且唐建伟、朴英元、杜惠荣、李逊等四人曾经受贿。
  一审判决三天后的12月29日,工程建设历时逾五年、总投资达45亿元的粤海铁路全线竣工,将海南省内铁路与全国铁路网连为一体。这是中国第一条跨海通道。
  粤海铁路公司是粤海铁路的建设和运营单位,系由铁道部、广东省政府、海南省政府三方合资组建,于1997年正式挂牌。
  粤海铁路案表明,依傍国家重点工程私分国有资产已成为近年来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模式。
  
  第十四次审计
  
  2001年3月20日下午,粤海铁路公司财务部杨部长在海口国贸路申亚大厦的办公室里,接到了审计署深圳特派办审计组打来的电话,说要进点审计,要求其准备一间审计办公室。
  对此,杨一开始并未在意。此前,粤海铁路公司已接待了13批审计,对方都是事先电话通知让其安排接站和食宿的。谁知,深圳特派办审计组随即告诉他,审计组全部人马已到海口,就住在申亚大厦对面的汇通大厦,第二天一早就要进点审计,并顺告一切食宿等费用自理。
  此后,在与深圳特派办审计组三个月的接触中,杨部长越来越感到,这第十四次审计与以前大不相同,让他们频频受惊,如坐针毡。
  其实,这次审计对深圳特派办审计组来说也非同一般。粤海铁路通道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组要对粤海铁路建设资金1995年至2000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到位资金高达21.625亿元,预算执行跨六个财务年度。
  审计组进点后,八名审计人员分成财务组和工程组,同时进行审计。几天后,财务组发现疑点:粤海铁路公司旗下有五个经济实体、两个团体,都是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业务范围均与粤海铁路建设项目有关。与此同时,工程组也发现,在施工合同和购料合同上也频频出现上述实体的名字,粤海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与采购,大多是与下属七个实体的关联交易。
  疑点一旦确认,审计组立刻决定对这七个实体的财务收支和经营业务情况进行重点审计,由此打开缺口。
  
  建七家关联公司套取建设款
  
   财务组发现,粤海铁路公司从1998年5月至2000年底,先后挪用262万元建设资金,违规拨给七个实体做经费开支和启动资金。七个实体的领导职位均为粤海铁路公司本部干部兼任,均属于典型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财务报表显示,七个实体效益极好,年年盈利。财务组经查阅大量法规,并咨询国家计委后确认,粤海铁路公司董事会根本不具备投资权及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的决策权。
   审计组接着发现,七个实体经营的业务清一色是粤海铁路建设项目。这些实体并不具备承揽工程建设或购买工程物资的资质和能力,其所谓业务运作,不过是过一下手从中吃差价,套取铁路建设资金罢了。
   审计组查明,截至2000年底,七个实体中的六个从粤海铁路公司自管基建项目中,套取建设资金6348.8万元,形成毛利收入。其中,以甲方供料名义取得材料差价或管理费收入4961.4万元;通过转包取得差价或管理费收入765.2万元;以提供技术咨询名义取得收入622.2万元。
  本来,甲方供料是为降低成本、保证材料质量,由建设方(即甲方)提供所需材料的供料方式。但审计发现,作为甲方的粤海铁路公司为了用足概算(而不是节约投资),让下属实体套取高额利差,在供料方式上大做手脚——先以概算价入成本账,之后不经招投标采购,亦不自己采购,而是通过下属实体公司采购,让其强行插在中间吃概算价与实际价之间的差额。更为恶劣的是,为了让下属公司套到更大的差价,粤海铁路公司串通设计方调高概算单价,虚列预算,套取资金。其中,通过交通部四航院人为调高石料单价,增加港口码头工程投资1642万元;通过铁二院调高甲供料土工膜的预算单价,增加铁路工程投资358万元。这样,粤海铁路公司通过所谓的甲方供料方式,人为致使工程材料成本增加了30.66%。
  转包工程的牟利方式,与利用供料差价牟利的方式大同小异。粤海铁路公司下属的实体均无施工资质,承包工程后,便转包给施工单位,自己则从中赚取差价或管理费。通过这一方式,仅从湛海线铺架工程项目中,就赚取差价收入647万元。
  最见不得阳光的,还属提供技术咨询取得的收入。审计人员在对粤海铁路公司下属实体之一——粤海铁路职工技术服务中心审查时发现,该中心一经成立,即依托粤海铁路建设项目,以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名义牟利。其“咨询服务”收入全部来自粤海铁路的建设资金。粤海公司在自行组织的招标项目中,为了协助向中心交了“咨询费”的服务对象中标,可谓煞费苦心。以制梁制枕招标为例,该中心在招标前分别与两家单位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各收取服务费40万元和50万元。为协助这两家单位中标,中心除在招标前提供“咨询服务”,还违规把一个标段拆为两个。在评标时,又为未中标的一家单位修改原始评分表。其结果可想而知。
   就这样,国家用来建设粤海铁路的资金,被掌管资金的建设单位——粤海铁路公司以种种名义挪用套取。七个实体实际是粤海铁路公司套取国家建设资金的工具。七个实体共套取资金6348.8万元(毛利),实际流失的建设资金达3324.5万元。
  
  私分1200万国资发奖金
  
  通过实体公司以各种名目套取的建设资金,究竟流到了何处?
  通过彻查七个实体的支出明细账发现,流失的建设资金大部分作为奖金福利分给了个人。截至2000年底,粤海铁路公司在七个公司计提工资基金及附加高达2059.75万元。
   对此,粤海铁路公司的职工最有感受。自从公司兴办各种实体后,个人收入便直线上升,人均月收入翻了两倍都不止。据统计,正式职工的人均月收入,由兴办实体前的2358.5元,猛增至各实体上马后的8210元(其中标准内发放3983元,标准外发放4227元),增幅达248%;临时职工人均月收入由345.17元增至2085元(其中标准内发放962元,标准外发放1123元),增幅达504%;领导班子人均月收入由6626元增至14515元,增幅达119%。每月领钱,都让所有职工即高兴又忙活。普通员工可以同时在四家实体公司领取收入,而中层以上干部最多可以同时在七家实体公司领取收入。
  审计查明,从1998年8月至2000年底共29个月间,由各实体以各种名义向粤海铁路公司员工发放标准外的收入1205.6万元;同时按照粤海铁路公司制定的标准,由粤海铁路公司本部和各实体发放工资奖金等收入1125.35万元。标准外发放额为标准内发放额的107%。
   历经三个月的审计取证,粤海铁路资金流失的真相暴露无遗。审计署深圳特派办将审计情况以专题报告方式上报审计署,审计署又以重要信息方式上报国务院。
  
  退缴奖金一拖再拖
  
   2001年11月9日,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署深圳特派办向粤海铁路公司正式发出《审计决定书》,责成追回所有挪用的建设资金,调减工程成本,将违规发给中层以上领导(含副职)的奖金福利悉数追回,上缴铁道部。《决定书》署明:“本决定于90天内执行完毕。并将执行结果及所有执行结果的凭据报我办。”
   审计决定发出后,时任粤海铁路公司总经理的唐建伟,曾拿着深圳特派办下达的审计决定书,皱着眉头问审计组:个人退款问题怎么执行?审计组毫不含糊地回答:必须据实由个人退缴。之后,粤海铁路公司有关人员又三番五次跑到审计署和深圳特派办“沟通”,表示很多职工已用奖金买房,退款有困难,希望中层以上干部清退奖金一事可以免退或减退。但审计署和深圳特派办没有同意。
   据统计,公司高层每人平均要退30万元,中层每人平均要退20万元。
  三个月之后,审计决定执行期限到了,粤海铁路公司交来厚厚一本执行审计决定的书证,其中未见中层以上干部退缴奖金款的凭证。深圳特派办向其追要,粤海铁路公司一拖再拖。为此,深圳特派办明确提出两点意见:一是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审计决定;二是采取分步执行的办法,即首先收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违规所得,对中层人员的违规所得缓期收缴,但亦应在一年内执行完毕。
  2002年4月,粤海铁路公司提交了领导班子的退缴凭证。但直到当年10月,中层干部违规所得依然没有退缴。多次催要未果,深圳特派办于11月1日正式发函给粤海铁路公司,函件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执行;仍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我办决定在采取以上措施之前,特发此函,要求你单位将执行审计决定的所有结果立即报送我办。”
  2002年12月中旬,深圳特派办收到了粤海铁路公司中层干部退缴奖金的凭证。
  之后的事态表明,正是这些缴款凭证,最终把唐建伟等五名粤海铁路公司高层送进了监狱。
  
  为退缴再次私分国资
  
  原来,面对深圳特派办的紧紧催逼,粤海铁路公司原高层想出了一个“技术处理”办法。
  2002年3月,唐建伟等五人为退缴本人奖金,再次把手伸向建设资金。经与铁路系统的某单位商定,由该单位编制虚假的大型临时工程,粤海铁路公司多拨200万元工程款给该局一项目部。唐建伟、张培金、朴英元、杜惠荣四人从中提取现金120.2264万元,按每人要退缴的违规奖金数额领取现金后,以个人名义上交粤海铁路公司财务部。
  2002年4月,唐建伟等五人又如法炮制,从工程中套取工程款45.045万元作为“退缴”奖金款。
  2002年11月,在深圳特派办来函催促其执行审计决定后,唐建伟等五人立即召开公司大会决定,在南昌铁路某某公司承建的相关工程中虚增500多万元的工程款。南昌公司和粤海铁路公司的财务人员从该工程款中分五次提现492.1716万元,存入粤海铁路公司账户。随后,唐建伟等人安排粤海铁路公司中层在公司财务部已做好的交款单上签字,进行虚假退缴。
  至此,粤海铁路公司原五名高层私分国有资产罪彻底暴露。
其他文献
目的:探讨多层螺旋CT三维及多平面重组在脊柱外伤的诊断价值。方法:本文选择了2005年5月~2011年8月120例来我院治疗脊柱骨折患者。其中男性88例,女性32例,年龄18~72岁。将该患
目的:探讨窄波UVB光疗治疗斑块型银属病是否主要通过局部效应。方法:对斑块型银屑病分组进行全身照射和局部照射12周,应用PASI评分标准进行疗效评价。结果:全身照射组痊愈率为39.5
目的:探讨分化裂甲状腺癌的手术治疗方法。方法:回顾性分析45例分化型甲状腺癌的临床资料。结果:本组10年内死亡6人,4例死于肿瘤复发或转移,另2例属非肿瘤死亡,即10年总死亡率13.3%,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