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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价格改革主要在私人产品领域中进行,并已基本确立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但公用产品价格改革相对滞后.在邮政、电信、电力、铁路运输以及自来水、煤气等城市公用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的状况下,提高价格、增如产品供给的管制政策已经不再适宜,价格规制和管理的重心在于如何改进这些产业的供给质量并提高其供给效率,增进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