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骗取保障房者应一查到底

来源 :农村农业农民·B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ongxue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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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不完全统计,在深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审合格家庭(单身居民)公示名单中,至少299户有成员在政府机构工作,有些家庭甚至不止一人是政府机构人员,还有不少人家住豪宅。(4月9日中国网)
  从武汉的六连号到老河口的14连号,到南阳骗取经适房项目建商品房,从温州官员低价购买安置房事件,再到深圳海关、安监等公权部门工作人员申请到保障性住房,本应为中低收入者提供的住房频频出现问题。保障房享受者的公平性得不到保障,就不能真正发挥破解低收入群体住房难的作用,这令人担忧。
  诚然,在查处保障房享受对象造假上,各地都有所作为,如广州市公布保障性住房小区拉网式检查结果,收回违规的廉租房,取消其家庭的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房;有的城市将保障房与低保对象挂钩,对经适房转租行为进行了查处;有的地方实行有奖举报,激励市民举报保障房违规行为等,但这些做法都是末端监管之举,都不能从源头上防范造假牟利,这也是骗取保障房事件屡屡发生的原因之一。
  在规范保障房申购问题上,政府应积极作为,通过制度创新,遏制造假现象。
  一是以家庭经济调查为基础,通过委托司法部门查询财产、集中公示、群众投票、受理投诉、逐级筛选和动态回访等程序确定享受对象。同时,与工商、税务、社保等多部门建立共享平台,掌握居民收入信息;科学设计程序,公开保障房摇号与销售全程,强化监督和问责,对隐瞒财产、骗取保障房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列入征信体系,成为违规者的一大污点,使之从业经商寸步难行。
  二是要严防权力自肥、优亲厚友,甚至是官商勾结、合伙谋利等现象。对公务员骗取或授意、参与骗取保障房的一律免职辞退。对确实存在的造假行为者应立即取消资格并予以曝光,视不同对象严肃处理,这样才能提升政府公信力,将好事办好,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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