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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物价局,公安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中装饰装修的监督服务行为,切实解决房屋装饰装修中出现的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搬运队伍或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等行为,构建稳定和谐的物业使用与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