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本文首先定义了因果“把”字句,并从句型分布和句法特点两个方面对其进行了句法研究,认为因果“把”字句仅限于“把”字句15种句法形式中的10种;其可以与汉语中表示因果关系最典型的格式为“因为……所以……”(“因此”“之所以……是因为”“由于”)等格式进行变换,而基本意义保持不变;其谓语动词V的使用也具有特殊的要求。
关键词:“把”字句 因果语义 句型分布 句法分析
一、研究对象的定义
对“把”字句语义的研究一向是汉语语法研究的热点问题。现有的研究仍未达成共识,主要存在“处置说”“致使说”两种。经过研究,我们认为在分析某些特殊的“把”字句的句式语义,如“直接充电会把电池的使用寿命缩短两到三年”时,从因果语义的角度入手比“处置说”和“致使说”更具有直观性和可操作性,即“直接充电”是原因,“把电池的使用寿命缩短两到三年”是结果,并且这类“把”字句还不在少数。
我们认为“把”字句的因果语义可以体现在三个层面上,而不是仅仅体现在某一句法层面中。这三个层面分别是:
(一)“把”字句的动词V与其后的附加成分R①构成的因果关系。如:“我把衣服洗干净了”中的“洗”和“干净”之间具有因果语义。
(二)“把”字句的主语S与“把”和“把”的宾语N以及VP这个整体构成的因果关系,如:“吃巧克力把牙吃坏了”中,“吃巧克力”和“把牙吃坏了”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三)“把”字前一分句S’与“把N+V+R”构成的因果关系,如:在“这孩子真没出息,把我的脸都丢光了”中,“这孩子真没出息”和“把我的脸都丢光了”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我们把这三类在不同的句法层面上具有因果关系语义的“把”字句叫“有因果语义的‘把’字句”。在以上三类表达因果语义的结构类型中,V与R构成的因果语义是“把”字句句法结构内部的语义,把VR放在任何句型中,因果语义都可以存在;S’与“把N+V+R”之间的因果语义是“把”字句所处的复句中两个分句之间的语义,这个问题张旺熹先生已有全面的分析。只有S与“把N+V+R”之间的因果语义才是一个完整的“把”字句的句式语义,这个部分才是“把”字句表示因果语义最特殊的部分,是本文的研究对象,将其称为“因果‘把’字句”。
二、句型分布
并非所有的“把”字句都是因果“把”字句,因果“把”字句仅限于部分格式的“把”字句中。李英、邓小宁(2005)结合了崔希亮、吕文华和范晓的研究成果,归纳出“把”字句主要有15种句法结构形式,较为全面。它们分别是:
a.S+把+N1+V在/给/到/向+N2,如:“你把书放在桌子上。”
b.S+把+N1+V成/作+N2,如:“我要把美元换成人民币。”
c.S+把+N+V(一/了)V,如:“请把情况谈一谈。”
d.S+把+N+V了/着,如:“他把这件事忘了。”
e.S+把+N1+V+N2,如:“他马上把好消息告诉了大家。”
f.S+把+N+V+时量补语,如:“父亲把弟弟关了一小时。”
g.S+把+N+V+动量补语,如:“他把钱数了好几遍。”
h.S+把+N+V+结果补语,如:“我把衣服洗干净了。”
i.S+把+N+V+趋向补语,如:“我把钱送过去了。”
j.S+把+N+V+状态补语,如:“大家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②
k.S+把+N+V+程度补语,如:“这件事把我急死了。”
l.S+把+N+给+V+其他成分(多表示不如意),如:“他把我的照相机给弄坏了。”
m.S+把+N+一V,如:“他把手一挥,站了起来。”
n.S+把+N+AV(A=动词前的修饰语),如:“他把垃圾乱扔。”
o.S+把+N+V,如:“我建议大会把这个提案取消。”
经过对大量例句的研究分析,我们认为S与“把N+V+R”表示因果关系的句法结构有10种形式,即:a、b、d、e、f、h、i、j、k、l、p。这说明这类“把”字句在“把”字句中占有一定的数量,有研究价值。我们知道,因果语义的“果”可以是“产生新的结果”,也可以是“产生新的状态”。分析S与“把N+V+R”不可以表示因果语义的5种句法形式,我们发现c、g、m、n和o仅仅说明了动作的状态,没有指出任何由动词产生的结果或状态,所以因果语义并不存在。
由于因果“把”字句在语义上具有特殊的因果语义,那么它在句法上必然具有不同于一般“把”字句的句法形式。
三、句法特点分析
(一)因果“把”字句与“因为……,所以……”格式句的变换
汉语中表示因果关系最典型的格式为“因为……所以……”(“因此”“之所以……是因为”“由于”等)格式,表因果语义的“把”字句的“S把N+V+R”结构,可以与这些格式进行变换,而基本意义保持不变,成为“因为S,所以把N+V+R”(“S,因此把N+V+R”“之所以把N+V+R,是因为S”“由于S,把N+V+R”等)格式的句子。不表示因果语义的“把”字句是不可以在保持意义基本不变的基础上与这些格式进行变换的。下面将10个格式的因果“把”字句与“因为……所以……”格式的变换各举一例:
(1)病了几天,把工作耽误了。
→因为病了几天,所以把工作耽误了。
(2)吃巧克力把牙吃坏了。
→因为吃巧克力,所以把牙吃坏了。
(3)长期闭关自守,把中国搞得贫穷落后,愚昧无知。
→因为长期闭关自守,所以把中国搞得贫穷落后,愚昧无知。
(4)现在车坐得多了,把晕车病给治好了。
→因为现在车坐得多了,所以把晕车病给治好了。
(5)1937年卢沟桥事变把中国推到了亡国灭种的边缘。
→因为1937年卢沟桥事变,所以把中国推到了亡国灭种的边缘。
(6)这件小事把她急成那样。
→因为这件小事,所以把她急成那样。
(7)这件糗事把我闹了个大红脸。
→因为这件糗事,所以把我闹了个大红脸。
(8)第20、21号台风把慰问团困了整整7天。
→因为第20、21号台风,所以把慰问团困了整整7天。
(9)爆炸的气浪把他的身体弹了起来。
→因为爆炸的气浪,所以把他的身体弹了起来。
(10)这一个大子儿也够把我气坏了。
→因为这一个大子,所以把我气坏了。
但是,我们发现如果因果“把”字句的主语S是谓词性的,那么变换成“因为……,所以……”的格式比较自然,更符合语法规范,如例(1)、(2)、(3)、(4)。如果因果“把”字句的主语S是名词性的,那么在将其变换为“因为……,所以……”句的时候,应该在名词性S上加上一个谓词(动词或形容词),这样变化后的句子才能更符合语法规范。但是,这个谓词不是可以随便加上的,它所表示的动作或性质是主语S本身应该施行的动作或具有的属性,它也正是造成“把N+V+R”这个结果的最主要因素。它是隐而不现的,但是根据语境,可以将它推断出来,在“因为……,所以……”句中加以表明,并且它的意义是在一定的范畴之内的,不可以出现超出这个意义范畴甚至与之相反的意义范畴中的义项。如:
(11)1937年卢沟桥事变把中国推到了亡国灭种的边缘。
→因为1937年卢沟桥事变(很严重),所以把中国推到了亡国灭种的边缘。
我们不会补成:*因为1937年卢沟桥事变(很不足挂齿),所以把中国推到了亡国灭种的边缘。
(12)这件小事把她急成那样。
→因为这件小事(对她很有影响),所以把她急成那样。
我们不会补成:*因为这件小事(对她没有影响),所以把她急成那样。
(13)这件糗事把我闹了个大红脸。
→因为这件糗事(很丢人),所以把我闹了个大红脸。
我们不会补成:*因为这件糗事(很荣耀),所以把我闹了个大红脸。
(14)第20、21号台风把慰问团困了整整7天。
→因为第20、21号台风(正好从慰问团的行进路线上经过),所以把慰问团困了整整7天。
我们不会补成:*因为第20、21号台风(离慰问团的行进路线非常远),所以把慰问团困了整整7天。
(15)爆炸的气浪把他的身体弹了起来。
→因为爆炸的气浪(很大),所以把他的身体弹了起来。
我们不会补成:*因为爆炸的气浪(很小),所以把他的身体弹了起来。
(16)这一个大子儿也够把我气坏了。
→因为这一个大子(挣得很窝囊),所以把我气坏了。
我们不会补成:*因为这一个大子(挣得很开心),所以把我气坏了。
事实上,人的思维在理解这一类因果“把”字句的时候,也在无意识中作了这样的补足工作,以确定到底是主语S的什么行为或哪种性质造成以后来的结果。
(二)因果“把”字句的谓语动词
因果“把”字句对谓语动词的要求也与一般的“把”字句不同:
首先,由于因果“把”字句主语一般是无生命性的,其谓语动词V不可以是“结果动词”,而一般“把”字句的谓语动词V可以是“结果动词”。如:
(17)妈妈把毛衣织小了。
(18)他家把房子盖在了深山里。
其中,“织”和“盖”都是“结果动词”。由于“结果动词”要求有一个有能动的生命体进行创造性的行为,而因果“把”字句的主语不能是能动的生命体,所以因果“把”字句的谓语动词V不可能是“结果动词”。
其次,谓语动词V在与不同性质的主语搭配时有着不同的情况。当因果“把”字句的主语是谓词性时,谓语动词可以是动作动词,也可以是性状动词。如:
(19)吃巧克力把牙吃坏了。
(20)手脚一出血,可把我娘心疼坏了。
这两句的主语都是谓词性的,例(19)的谓语动词“吃”是动作动词,例(20)的谓语动词“心疼”是性状动词。当因果“把”字句的主语是名词性时,分两种情况:第一,当主语是不表示人的名词或名词性短语时,谓语动词可以是动作动词,也可以是性状动词,如:
(21)城里稀奇古怪的东西把他的眼睛看花了。
(22)这件小事把她急成那样。
这两句的主语都是表事物的名词性词语,例(21)的谓语动词“看”是动作动词,例(22)的谓语动词“急”是性状动词。
第二,当主语S表示有生命的人,但是这个“把”字句仍然表达因果语义时。如:
(23)那个杀手把我吓死了。
(24)你把她急哭了。
那么,这样的因果“把”字句的谓语动词V不可以是动作动词,只能是性状动词,否则S与“把+N+V+R”的之间的语义就是“处置义”。
由此可见,在句法上因果“把”字句与一般“把”字句不同,具有明显的特点。但究其根本,这些句法上的特点是其语义特点在形式上的体现。我们还应深入分析研究因果“把”字句的语义特点,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特殊句式,有助于学界对“把”字句句式语义的进一步研究。
本文是笔者硕士学位论文的一部分,得到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白荃副教授悉心指导,在此谨致谢忱。
注 释:
①在语法界中,R通常指结果类补语,但本文的R是指“把”字句谓
语动词V后的所有的附加成分。
②李英、邓小宁认为:状态补语,有的语法书和教材称之为“程度
补语”,也有的称为“情态补语”。这里采用《高等学校外国留学生汉语教学大纲(长期进修)》的术语。根据大纲,句式11的程度补语指“(高兴)坏了、(恨)透了、(热)死了、(热)得要命”。
参考文献:
[1]崔希亮.“把”字句的若干句法语义问题[J].世界汉语教学,1995,
(3).
[2]李英,邓小宁.“把”字句语法项目的选取与排序研究[J].语言
教学与研究,2005,(3).
[3]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第3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
版社,2005.
[4]宛新政.现代汉语致使句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
系,2004.
[5]张旺熹.“把”字结构的语义及其语用分析[J].语言教学与研究,
1991,(3).
(江南 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 100875)
关键词:“把”字句 因果语义 句型分布 句法分析
一、研究对象的定义
对“把”字句语义的研究一向是汉语语法研究的热点问题。现有的研究仍未达成共识,主要存在“处置说”“致使说”两种。经过研究,我们认为在分析某些特殊的“把”字句的句式语义,如“直接充电会把电池的使用寿命缩短两到三年”时,从因果语义的角度入手比“处置说”和“致使说”更具有直观性和可操作性,即“直接充电”是原因,“把电池的使用寿命缩短两到三年”是结果,并且这类“把”字句还不在少数。
我们认为“把”字句的因果语义可以体现在三个层面上,而不是仅仅体现在某一句法层面中。这三个层面分别是:
(一)“把”字句的动词V与其后的附加成分R①构成的因果关系。如:“我把衣服洗干净了”中的“洗”和“干净”之间具有因果语义。
(二)“把”字句的主语S与“把”和“把”的宾语N以及VP这个整体构成的因果关系,如:“吃巧克力把牙吃坏了”中,“吃巧克力”和“把牙吃坏了”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三)“把”字前一分句S’与“把N+V+R”构成的因果关系,如:在“这孩子真没出息,把我的脸都丢光了”中,“这孩子真没出息”和“把我的脸都丢光了”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我们把这三类在不同的句法层面上具有因果关系语义的“把”字句叫“有因果语义的‘把’字句”。在以上三类表达因果语义的结构类型中,V与R构成的因果语义是“把”字句句法结构内部的语义,把VR放在任何句型中,因果语义都可以存在;S’与“把N+V+R”之间的因果语义是“把”字句所处的复句中两个分句之间的语义,这个问题张旺熹先生已有全面的分析。只有S与“把N+V+R”之间的因果语义才是一个完整的“把”字句的句式语义,这个部分才是“把”字句表示因果语义最特殊的部分,是本文的研究对象,将其称为“因果‘把’字句”。
二、句型分布
并非所有的“把”字句都是因果“把”字句,因果“把”字句仅限于部分格式的“把”字句中。李英、邓小宁(2005)结合了崔希亮、吕文华和范晓的研究成果,归纳出“把”字句主要有15种句法结构形式,较为全面。它们分别是:
a.S+把+N1+V在/给/到/向+N2,如:“你把书放在桌子上。”
b.S+把+N1+V成/作+N2,如:“我要把美元换成人民币。”
c.S+把+N+V(一/了)V,如:“请把情况谈一谈。”
d.S+把+N+V了/着,如:“他把这件事忘了。”
e.S+把+N1+V+N2,如:“他马上把好消息告诉了大家。”
f.S+把+N+V+时量补语,如:“父亲把弟弟关了一小时。”
g.S+把+N+V+动量补语,如:“他把钱数了好几遍。”
h.S+把+N+V+结果补语,如:“我把衣服洗干净了。”
i.S+把+N+V+趋向补语,如:“我把钱送过去了。”
j.S+把+N+V+状态补语,如:“大家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②
k.S+把+N+V+程度补语,如:“这件事把我急死了。”
l.S+把+N+给+V+其他成分(多表示不如意),如:“他把我的照相机给弄坏了。”
m.S+把+N+一V,如:“他把手一挥,站了起来。”
n.S+把+N+AV(A=动词前的修饰语),如:“他把垃圾乱扔。”
o.S+把+N+V,如:“我建议大会把这个提案取消。”
经过对大量例句的研究分析,我们认为S与“把N+V+R”表示因果关系的句法结构有10种形式,即:a、b、d、e、f、h、i、j、k、l、p。这说明这类“把”字句在“把”字句中占有一定的数量,有研究价值。我们知道,因果语义的“果”可以是“产生新的结果”,也可以是“产生新的状态”。分析S与“把N+V+R”不可以表示因果语义的5种句法形式,我们发现c、g、m、n和o仅仅说明了动作的状态,没有指出任何由动词产生的结果或状态,所以因果语义并不存在。
由于因果“把”字句在语义上具有特殊的因果语义,那么它在句法上必然具有不同于一般“把”字句的句法形式。
三、句法特点分析
(一)因果“把”字句与“因为……,所以……”格式句的变换
汉语中表示因果关系最典型的格式为“因为……所以……”(“因此”“之所以……是因为”“由于”等)格式,表因果语义的“把”字句的“S把N+V+R”结构,可以与这些格式进行变换,而基本意义保持不变,成为“因为S,所以把N+V+R”(“S,因此把N+V+R”“之所以把N+V+R,是因为S”“由于S,把N+V+R”等)格式的句子。不表示因果语义的“把”字句是不可以在保持意义基本不变的基础上与这些格式进行变换的。下面将10个格式的因果“把”字句与“因为……所以……”格式的变换各举一例:
(1)病了几天,把工作耽误了。
→因为病了几天,所以把工作耽误了。
(2)吃巧克力把牙吃坏了。
→因为吃巧克力,所以把牙吃坏了。
(3)长期闭关自守,把中国搞得贫穷落后,愚昧无知。
→因为长期闭关自守,所以把中国搞得贫穷落后,愚昧无知。
(4)现在车坐得多了,把晕车病给治好了。
→因为现在车坐得多了,所以把晕车病给治好了。
(5)1937年卢沟桥事变把中国推到了亡国灭种的边缘。
→因为1937年卢沟桥事变,所以把中国推到了亡国灭种的边缘。
(6)这件小事把她急成那样。
→因为这件小事,所以把她急成那样。
(7)这件糗事把我闹了个大红脸。
→因为这件糗事,所以把我闹了个大红脸。
(8)第20、21号台风把慰问团困了整整7天。
→因为第20、21号台风,所以把慰问团困了整整7天。
(9)爆炸的气浪把他的身体弹了起来。
→因为爆炸的气浪,所以把他的身体弹了起来。
(10)这一个大子儿也够把我气坏了。
→因为这一个大子,所以把我气坏了。
但是,我们发现如果因果“把”字句的主语S是谓词性的,那么变换成“因为……,所以……”的格式比较自然,更符合语法规范,如例(1)、(2)、(3)、(4)。如果因果“把”字句的主语S是名词性的,那么在将其变换为“因为……,所以……”句的时候,应该在名词性S上加上一个谓词(动词或形容词),这样变化后的句子才能更符合语法规范。但是,这个谓词不是可以随便加上的,它所表示的动作或性质是主语S本身应该施行的动作或具有的属性,它也正是造成“把N+V+R”这个结果的最主要因素。它是隐而不现的,但是根据语境,可以将它推断出来,在“因为……,所以……”句中加以表明,并且它的意义是在一定的范畴之内的,不可以出现超出这个意义范畴甚至与之相反的意义范畴中的义项。如:
(11)1937年卢沟桥事变把中国推到了亡国灭种的边缘。
→因为1937年卢沟桥事变(很严重),所以把中国推到了亡国灭种的边缘。
我们不会补成:*因为1937年卢沟桥事变(很不足挂齿),所以把中国推到了亡国灭种的边缘。
(12)这件小事把她急成那样。
→因为这件小事(对她很有影响),所以把她急成那样。
我们不会补成:*因为这件小事(对她没有影响),所以把她急成那样。
(13)这件糗事把我闹了个大红脸。
→因为这件糗事(很丢人),所以把我闹了个大红脸。
我们不会补成:*因为这件糗事(很荣耀),所以把我闹了个大红脸。
(14)第20、21号台风把慰问团困了整整7天。
→因为第20、21号台风(正好从慰问团的行进路线上经过),所以把慰问团困了整整7天。
我们不会补成:*因为第20、21号台风(离慰问团的行进路线非常远),所以把慰问团困了整整7天。
(15)爆炸的气浪把他的身体弹了起来。
→因为爆炸的气浪(很大),所以把他的身体弹了起来。
我们不会补成:*因为爆炸的气浪(很小),所以把他的身体弹了起来。
(16)这一个大子儿也够把我气坏了。
→因为这一个大子(挣得很窝囊),所以把我气坏了。
我们不会补成:*因为这一个大子(挣得很开心),所以把我气坏了。
事实上,人的思维在理解这一类因果“把”字句的时候,也在无意识中作了这样的补足工作,以确定到底是主语S的什么行为或哪种性质造成以后来的结果。
(二)因果“把”字句的谓语动词
因果“把”字句对谓语动词的要求也与一般的“把”字句不同:
首先,由于因果“把”字句主语一般是无生命性的,其谓语动词V不可以是“结果动词”,而一般“把”字句的谓语动词V可以是“结果动词”。如:
(17)妈妈把毛衣织小了。
(18)他家把房子盖在了深山里。
其中,“织”和“盖”都是“结果动词”。由于“结果动词”要求有一个有能动的生命体进行创造性的行为,而因果“把”字句的主语不能是能动的生命体,所以因果“把”字句的谓语动词V不可能是“结果动词”。
其次,谓语动词V在与不同性质的主语搭配时有着不同的情况。当因果“把”字句的主语是谓词性时,谓语动词可以是动作动词,也可以是性状动词。如:
(19)吃巧克力把牙吃坏了。
(20)手脚一出血,可把我娘心疼坏了。
这两句的主语都是谓词性的,例(19)的谓语动词“吃”是动作动词,例(20)的谓语动词“心疼”是性状动词。当因果“把”字句的主语是名词性时,分两种情况:第一,当主语是不表示人的名词或名词性短语时,谓语动词可以是动作动词,也可以是性状动词,如:
(21)城里稀奇古怪的东西把他的眼睛看花了。
(22)这件小事把她急成那样。
这两句的主语都是表事物的名词性词语,例(21)的谓语动词“看”是动作动词,例(22)的谓语动词“急”是性状动词。
第二,当主语S表示有生命的人,但是这个“把”字句仍然表达因果语义时。如:
(23)那个杀手把我吓死了。
(24)你把她急哭了。
那么,这样的因果“把”字句的谓语动词V不可以是动作动词,只能是性状动词,否则S与“把+N+V+R”的之间的语义就是“处置义”。
由此可见,在句法上因果“把”字句与一般“把”字句不同,具有明显的特点。但究其根本,这些句法上的特点是其语义特点在形式上的体现。我们还应深入分析研究因果“把”字句的语义特点,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特殊句式,有助于学界对“把”字句句式语义的进一步研究。
本文是笔者硕士学位论文的一部分,得到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白荃副教授悉心指导,在此谨致谢忱。
注 释:
①在语法界中,R通常指结果类补语,但本文的R是指“把”字句谓
语动词V后的所有的附加成分。
②李英、邓小宁认为:状态补语,有的语法书和教材称之为“程度
补语”,也有的称为“情态补语”。这里采用《高等学校外国留学生汉语教学大纲(长期进修)》的术语。根据大纲,句式11的程度补语指“(高兴)坏了、(恨)透了、(热)死了、(热)得要命”。
参考文献:
[1]崔希亮.“把”字句的若干句法语义问题[J].世界汉语教学,1995,
(3).
[2]李英,邓小宁.“把”字句语法项目的选取与排序研究[J].语言
教学与研究,2005,(3).
[3]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第3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
版社,2005.
[4]宛新政.现代汉语致使句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
系,2004.
[5]张旺熹.“把”字结构的语义及其语用分析[J].语言教学与研究,
1991,(3).
(江南 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 10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