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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富于民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必然要求。从法哲学上看,藏富于民的"民"是包含了所有人在内的一般人,因此其本质范围是及其广阔的,是法之平等价值的时代彰显。"藏富于民"实际上是在肯定人之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基础上,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一个法哲学命题。藏富于民对于促进人权保障、法律上人人平等和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