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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华东区人民监察委员会推行了人民监察通讯员制度。其组织经历了建立初创、迅速发展、普遍推行与调整巩固相结合三个阶段。华东区人民监察通讯员在运动中积极活跃,成为运动的重要推动力量,他们探索行之有效的发现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积极宣传监察工作,提高了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其实践经验及启示是:监察工作必须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监察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实现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重视人民监察通讯员的制度建设,是监察通讯员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