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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现代汉语普通话中不用的词“乸”,在方言中却随处可见。“蜞乸”作为方言中较常用的一个词,应用于当地人的生活与言语交际中。“蜞乸”一词和“X乸”结构所构成的系列经历了诸多发展阶段,虽然义项单一,在感情色彩上却褒贬不一,拥有独特的发展渊源。从“蜞”和“乸”的意义结合以及它们组合的结构出发来进行讨论,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关键词:“蜞” “乸” “X乸” 历史渊源 感情色彩
一、引言
笔者无意间在广州老城区荔枝湾博物馆发现了一首民谣,内容如下:
捉蜞乸
兄弟落涌捉塘虱,蜞乸吸咬弟“屎忽”;
哇哇驚叫求兄助,捉住蜞乸要“折骨”。
从这首民谣的内容来看,“蜞乸”所指应是一种会咬人的虫类。但它具体指什么,在翻遍了所有的字典辞书后,仍没有发现这个词的直接解释。后来才知道它是一个方言词。本文旨在探讨“蜞乸”一词的释义以及“X乸”结构的由来及其适用范围。
二、“蜞”的释义
《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1]中,“蜞”没有义项,只是给出见“蟛蜞”。“蟛蜞”:名词。螃蟹的一种,体小,头胸甲略呈方形。生活在水边泥穴中。《汉语大字典》[2]也没有直接给出“蜞”的解释,而是说“蜝”同“蜞”。《玉篇·虫部》:“蜝,蟚蜝也。”《集韵·之韵》:“蜝,蟚蜝。似蟹,通作蜞。”又《之韵》:“蜞,水蛭也。通作蜝。”宋传肱《蟹谱》上篇:“蔡谟字明道,初渡江,见蟚蜝,大喜曰:‘蟹有八脚,加以二螯。’令烹之。旣食,吐下委顿。”按:《晋书·蔡谟传》作“蜞”。由此可知“蜞”和“蜝”同义。又《四库全书·经部》[3]卷二十:“蜞,渠之切。似螖不可食。”这也说明了蔡谟为何“既食,吐下委顿”。《经部》卷三十:“水蛭大者,长尺呼马蛭,亦呼马蜞,蜞,即古语虮也。又别其所生,有石蛭、草蛭、泥蛭之异,并能传着人及牛马股间咂其血。甚者,入肉中产育为害,耘者犹以为苦楚。”又《四库全书·经部》[3]卷三十八:“蜞,渠之切。虫名,水蛭也。”明代顾起元在《客座赘语·纪虫》[4]中记载:“[虫]在水中者曰蜞,又曰蛭,俗曰马蝗。”这些解释都说明“蜞”就是水蛭,即蚂蟥。
三、“乸”的释义及其与“毑”的异同点
(一)“乸”的释义
“乸”,普通话里没有这个字,它存在于方言中。在各方言区,读音有区别:A.客家话:[海陆丰腔]ma2 zia3 [陆丰腔]ma3 [客英字典]ma2 [台湾四县腔] ma2 zia3 [宝安腔]ma2 B.粤语:naa2
对于“乸”的释义,多种汉语及方言词典给出了相关定义。如:《汉语大字典》[2]将“乸”定义为“方言。表示母的,雌的。一般用在动物名词后面表示其为雌性。如:鸡乸(母鸡);牛乸(母牛)。个别植物也可以用它表示雌性。如:水瓜乸(母木瓜)等。又母体。陈残云《香飘四季》第三十章:‘好比掘芋头,连仔带乸一起要。’”《汉语大词典》[5]将“乸”定义为“方言。母的;雌性的。”且举《中国歌谣资料·哥妹赶鸭到湖心》例:“哥妹同心养鸭乸,保证鸭乸养肥大。”《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1]释义为“<方>雌的;母的:鸡~(母鸡)。”《实用方言词典》[6](P187)释义为“<粤>母的;雌的:十只牛有六只~。︱鸡~。”《汉语方言常用词词典》[7](P399)释义为“粤方言[na35]母的;雌的。例:十只牛有六只乸。②用在动物名称后面,表示雌性。例:鸡乸(母鸡)︱老拱远远地退出来朝张三骂道:‘真是养大狗崽咬狗乸!’(《边疆文艺》1979年第4期)见于《广州话方言词典》。”上述词典中的“乸”都包含同一义项,即“母的;雌的”。这一解释有何依据呢?我们将对“乸”字进行字形分析。因为汉字属于表意体系的文字,其中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偏旁组成的合体字占了绝大多数。根据汉字的这一特征,运用偏旁分析的方法,因形求义,亦是我们祖先使用已久的有效方法之一。宋吴曾《辩误录》卷下引宋景文公云:“凡义有未通者,当以偏旁考之。”(此语亦见于吴曾的另一部著作《能改济漫录》卷五所引)即是指偏旁分析法而言。
将“乸”拆分成“也”和“母”两部分。“也”,按《说文·乙部》[8]:“也,女阴也。”即女性生殖器。又《说文·女部》[8]:“母,牧也。从女,象褱子形。一曰象乳子也。”段玉裁注:“引申之,凡能生之以启后者皆曰母。”拆分后的两部分经过释义,都与女性或者雌性分不开,所以对于“乸”字的理解也更加清晰。这个字相对于那些在字典辞书中找不到任何解释的俗字来说,较为简单。
(二)“乸”和“毑”的异同点
在《四库全书》(检索版)[3]里检索“乸”,会出现“乸(毑)”的情况,所给出的解释全都是关于“毑”字,这是否说明“乸”和“毑”是同一个字呢?答案是否定的。首先,读音不同。“毑”,按《集韵》当为“子野切,上马精。又子我切。”其次,其义同“姐”,是方言词,“母亲”义。《广雅·释亲》:“毑,母也。”据《集韵·马韵》:“姐,《说文》:‘蜀谓母曰姐。’淮南谓之社。古作毑。”又《哿韵》:“姆,《博雅》:‘毑,母也。’或作姐。”《正字通·毋部》:“毑,羌人呼母。”据此分析,“乸”和“毑”确实有共同之处,《汉语大词典》[5]里也提到“乸”亦作“毑”,举《中国歌谣·看牛哥》例:“二月看牛雨涟涟,牛毑带子跑到别人田。”原注:“牛毑,母牛。”笔者认为只有当“乸”和“毑”在含有“孕育者”义的情况下可通用。但它们是两个字,分别代表着不同的意思且用法也有区别。
四、“蜞乸”释义及“×乸”类词的由来
“蜞乸”一词,虽然不见于现代汉语,但在方言中却较为普遍。根据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明显注意到“乸”所代表的是性别,“蜞乸”即“雌性的水蛭”。从“蜞乸”一词出发,我们会发现一个重大问题,那就是:“性别词和动物名/牲畜名”的位置关系,词序不同但意义相同。按照现代汉语的习惯,一般都会将性别词放在动物名/牲畜名前面,如“公鸡、母鸡、公猪、母猪”等。性别词后置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们不得不追溯到早期汉语。在现存的早期文献中,只用一个字来表示这种复名的概念。例如:“牡”的意思是“雄性+走兽”,“雌”的意思就是“雌性+飞禽”等等。在《急救篇》中有许多类似的例子,简单列举如下: 牡:公的家畜 牝:母的家畜
骍:赤黄色的马 騩:浅黑色马
骓:苍白杂色马 驳:毛色不纯马
骊:深黑色马 驹:小马
豕:小猪,或猪的总名 豚:初生的小猪
《急救篇》是西汉时的童蒙识字课本,反映了西汉及之前汉字和汉语的基本使用情况。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早期汉语以单音字为主,各种牲畜或动物的名称都是赋予单字以不同的意义加以区分的。
单名制牲畜名在汉语历史上运用了很长时间,即使是在后来复合制牲畜名大量出现的情况下,也并未被完全淘汰。下面是出自唐代文献中的例句:
冬十月,耕牛为寒,筑宫纳而皁之。建之前日,老侬请乞灵于土官,以从乡教。予勉之而为之辞:四牸三牯,中一去乳。天霜降寒,纳此室处。(唐·陆龟蒙《甫里集》卷一六《祝牛宫辞并序》)
从文献实际用例来看,复名制牲畜名是主流,虽然它比单名制牲畜名出现得晚,但其出现的时间也比较早。在甲骨文中,“牡”和“牝”用在其他牲畜名前表性别义,相当于后世的“公”和“母”。在《尚书》《诗经》《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中,这种用法开始增多,渐成主流。下面举几个汉代以前的例句:
(1)乙未卜:今日王狩光,擒?允获牝虎二、兕一、鹿廿一、豕二、麋百廿七、虎二、兔廿三、雉廿七。(《合集》10197)
(2)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尚书·牧誓》)
(3)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我之怀矣,自诒伊祖。(《诗经·邶风·雄雉》)
(4)雄雉于飞,下上其音。展矣君子,实劳我心。(同上)
(5)南山崔崔,雄狐绥绥。(《诗经·齐风·南山》)
“蜞乸”这种“动物名+性别词”的后置复名制动物名的出现要比前加复名制在时间上要晚一些,且在文献中时隐时现,并非主流。从先秦时期的类词组合到唐代完全成词,经历了一个比较复杂的变化过程。
(6)牛大牝十,其六毋(无)子,眦啬夫、佐各一盾。羊牝十,其四毋(无)子,眦啬夫、佐各一盾。(《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
(7)牡,畜父也。从牛土声。(《说文解字·牛部》)
(8)临川东兴有人入山,得猿子,便将归,猿母自后遂至家。(《搜神记》卷二〇)
(9)独山州,鸡公关,鸭公关,小河在城西南三十里,设有塘汛。(《贵州通志·独山州》)
从上述例句可以看出,当“牲畜名/动物名+牝/牡”时,其牲畜的名称义被前面的牲畜名称消解,只保留性别及成年、有子女义;当“牲畜名+性别词/父母”时,是将人类用“公、翁、母”称呼成年男性或女性的称谓转移到对动物的称呼上。既表明了性别义,也含有与“子、儿”对应的父母、长辈义;当“蜞乸”类词用于人名和地名,则“公、翁、母”等原有的父母、长辈、有子女等义均被消解,完全转化为一个性别义词语。
五、“×乸”類词的感情色彩义
“×乸”组合表示“性别、称谓”等义具体在何时出现,上文已作出解释。其义在其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延伸,使用范围也得义扩展。“×乸”类词体现出两种感情色彩义:
(一)中性色彩义
“×乸”类词作为中性词出现的频率较高,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乸”本用于表示动物牲畜的性别,常用于指动物,“乸”与“公”相对,指雌性。如:
牛乸(母牛) 猪乸(母猪) 鸡乸(母鸡)
鸭乸(母鸭) 狗乸(母狗) 马乸(母马)
老虎乸(母老虎) 猫乸(母猫)
2.泛性词尾,多用在一些昆虫、蔬菜名称之后,无关乎性别。如:
虱乸、蛤乸、芋头乸、姜乸
(二)贬义色彩义
在客家话中,“×乸”可用来表示具有各种特征的女性,有贬义色彩,如:“大豹乸(凶恶的女人)、老虎乸(凶恶的女人)”。另外,在红船时代粤伶艺名中也巧妙地体现出这种称呼的巨大差别来。他们的艺名一般与所习行当相吻合,行当与行当之间界限分明,尤其是女性扮演者如花旦、女丑等,艺名较之其他行当更为讲究。如花旦之“美人某”“贵妃某”“扎脚某”;女丑专门扮演诙谐风趣的老年妇人,或不正派的媒婆、鸨母、恶家姑等,故艺名多取“婆乸某”“鬼马某”等,如:“婆乸贺、婆乸东、婆乸同、婆乸三、婆乸洪、婆乸荣、婆乸松、婆乸成”,即以“婆乸+姓氏”的形式出现,带有较强的贬义色彩。值得注意的是,“×乸”可以不受年龄限制,如:“阿玲乸、阿红乸”。
六、结语
汉语普通话中没有的字,在汉语方言中可能会找到它们的存在,它们的用法普通又特别,它们的存在给语言增添了更多的活力。虽说“乸”与普通话里的“公”“母”“雄”“雌”等的用法有着许多共通之处,但它也经历了特有的历史发展过程,拥有着独特的感情色彩。这都需要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深入地追求本源,更好地体会汉语的精妙所在。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Z].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2]徐中舒.汉语大字典(缩印本)[Z].武汉:湖北辞书出版社;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5.
[3]四库全书(文渊阁本)[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4][明]顾启元.客座赘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5]罗竹风.汉语大词典(缩印本)[Z].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
[6]韩品夫.实用方言词典[Z].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
[7]闵家骥.汉语方言常用词词典[Z].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1.
[8]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9]李蓝.“鸡公”类词的共时分布与历时演变[J].语文研究,2014,(4).
[10]黄伟.红船时代粤伶艺名探微[J].戏曲艺术,2009,(4).
[11]刘立恒.河源水源音中的名词词缀[J].语文学刊,2010,(8).
(黄亚英 广东广州 暨南大学文学院 510632)
关键词:“蜞” “乸” “X乸” 历史渊源 感情色彩
一、引言
笔者无意间在广州老城区荔枝湾博物馆发现了一首民谣,内容如下:
捉蜞乸
兄弟落涌捉塘虱,蜞乸吸咬弟“屎忽”;
哇哇驚叫求兄助,捉住蜞乸要“折骨”。
从这首民谣的内容来看,“蜞乸”所指应是一种会咬人的虫类。但它具体指什么,在翻遍了所有的字典辞书后,仍没有发现这个词的直接解释。后来才知道它是一个方言词。本文旨在探讨“蜞乸”一词的释义以及“X乸”结构的由来及其适用范围。
二、“蜞”的释义
《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1]中,“蜞”没有义项,只是给出见“蟛蜞”。“蟛蜞”:名词。螃蟹的一种,体小,头胸甲略呈方形。生活在水边泥穴中。《汉语大字典》[2]也没有直接给出“蜞”的解释,而是说“蜝”同“蜞”。《玉篇·虫部》:“蜝,蟚蜝也。”《集韵·之韵》:“蜝,蟚蜝。似蟹,通作蜞。”又《之韵》:“蜞,水蛭也。通作蜝。”宋传肱《蟹谱》上篇:“蔡谟字明道,初渡江,见蟚蜝,大喜曰:‘蟹有八脚,加以二螯。’令烹之。旣食,吐下委顿。”按:《晋书·蔡谟传》作“蜞”。由此可知“蜞”和“蜝”同义。又《四库全书·经部》[3]卷二十:“蜞,渠之切。似螖不可食。”这也说明了蔡谟为何“既食,吐下委顿”。《经部》卷三十:“水蛭大者,长尺呼马蛭,亦呼马蜞,蜞,即古语虮也。又别其所生,有石蛭、草蛭、泥蛭之异,并能传着人及牛马股间咂其血。甚者,入肉中产育为害,耘者犹以为苦楚。”又《四库全书·经部》[3]卷三十八:“蜞,渠之切。虫名,水蛭也。”明代顾起元在《客座赘语·纪虫》[4]中记载:“[虫]在水中者曰蜞,又曰蛭,俗曰马蝗。”这些解释都说明“蜞”就是水蛭,即蚂蟥。
三、“乸”的释义及其与“毑”的异同点
(一)“乸”的释义
“乸”,普通话里没有这个字,它存在于方言中。在各方言区,读音有区别:A.客家话:[海陆丰腔]ma2 zia3 [陆丰腔]ma3 [客英字典]ma2 [台湾四县腔] ma2 zia3 [宝安腔]ma2 B.粤语:naa2
对于“乸”的释义,多种汉语及方言词典给出了相关定义。如:《汉语大字典》[2]将“乸”定义为“方言。表示母的,雌的。一般用在动物名词后面表示其为雌性。如:鸡乸(母鸡);牛乸(母牛)。个别植物也可以用它表示雌性。如:水瓜乸(母木瓜)等。又母体。陈残云《香飘四季》第三十章:‘好比掘芋头,连仔带乸一起要。’”《汉语大词典》[5]将“乸”定义为“方言。母的;雌性的。”且举《中国歌谣资料·哥妹赶鸭到湖心》例:“哥妹同心养鸭乸,保证鸭乸养肥大。”《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1]释义为“<方>雌的;母的:鸡~(母鸡)。”《实用方言词典》[6](P187)释义为“<粤>母的;雌的:十只牛有六只~。︱鸡~。”《汉语方言常用词词典》[7](P399)释义为“粤方言[na35]母的;雌的。例:十只牛有六只乸。②用在动物名称后面,表示雌性。例:鸡乸(母鸡)︱老拱远远地退出来朝张三骂道:‘真是养大狗崽咬狗乸!’(《边疆文艺》1979年第4期)见于《广州话方言词典》。”上述词典中的“乸”都包含同一义项,即“母的;雌的”。这一解释有何依据呢?我们将对“乸”字进行字形分析。因为汉字属于表意体系的文字,其中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偏旁组成的合体字占了绝大多数。根据汉字的这一特征,运用偏旁分析的方法,因形求义,亦是我们祖先使用已久的有效方法之一。宋吴曾《辩误录》卷下引宋景文公云:“凡义有未通者,当以偏旁考之。”(此语亦见于吴曾的另一部著作《能改济漫录》卷五所引)即是指偏旁分析法而言。
将“乸”拆分成“也”和“母”两部分。“也”,按《说文·乙部》[8]:“也,女阴也。”即女性生殖器。又《说文·女部》[8]:“母,牧也。从女,象褱子形。一曰象乳子也。”段玉裁注:“引申之,凡能生之以启后者皆曰母。”拆分后的两部分经过释义,都与女性或者雌性分不开,所以对于“乸”字的理解也更加清晰。这个字相对于那些在字典辞书中找不到任何解释的俗字来说,较为简单。
(二)“乸”和“毑”的异同点
在《四库全书》(检索版)[3]里检索“乸”,会出现“乸(毑)”的情况,所给出的解释全都是关于“毑”字,这是否说明“乸”和“毑”是同一个字呢?答案是否定的。首先,读音不同。“毑”,按《集韵》当为“子野切,上马精。又子我切。”其次,其义同“姐”,是方言词,“母亲”义。《广雅·释亲》:“毑,母也。”据《集韵·马韵》:“姐,《说文》:‘蜀谓母曰姐。’淮南谓之社。古作毑。”又《哿韵》:“姆,《博雅》:‘毑,母也。’或作姐。”《正字通·毋部》:“毑,羌人呼母。”据此分析,“乸”和“毑”确实有共同之处,《汉语大词典》[5]里也提到“乸”亦作“毑”,举《中国歌谣·看牛哥》例:“二月看牛雨涟涟,牛毑带子跑到别人田。”原注:“牛毑,母牛。”笔者认为只有当“乸”和“毑”在含有“孕育者”义的情况下可通用。但它们是两个字,分别代表着不同的意思且用法也有区别。
四、“蜞乸”释义及“×乸”类词的由来
“蜞乸”一词,虽然不见于现代汉语,但在方言中却较为普遍。根据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明显注意到“乸”所代表的是性别,“蜞乸”即“雌性的水蛭”。从“蜞乸”一词出发,我们会发现一个重大问题,那就是:“性别词和动物名/牲畜名”的位置关系,词序不同但意义相同。按照现代汉语的习惯,一般都会将性别词放在动物名/牲畜名前面,如“公鸡、母鸡、公猪、母猪”等。性别词后置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们不得不追溯到早期汉语。在现存的早期文献中,只用一个字来表示这种复名的概念。例如:“牡”的意思是“雄性+走兽”,“雌”的意思就是“雌性+飞禽”等等。在《急救篇》中有许多类似的例子,简单列举如下: 牡:公的家畜 牝:母的家畜
骍:赤黄色的马 騩:浅黑色马
骓:苍白杂色马 驳:毛色不纯马
骊:深黑色马 驹:小马
豕:小猪,或猪的总名 豚:初生的小猪
《急救篇》是西汉时的童蒙识字课本,反映了西汉及之前汉字和汉语的基本使用情况。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早期汉语以单音字为主,各种牲畜或动物的名称都是赋予单字以不同的意义加以区分的。
单名制牲畜名在汉语历史上运用了很长时间,即使是在后来复合制牲畜名大量出现的情况下,也并未被完全淘汰。下面是出自唐代文献中的例句:
冬十月,耕牛为寒,筑宫纳而皁之。建之前日,老侬请乞灵于土官,以从乡教。予勉之而为之辞:四牸三牯,中一去乳。天霜降寒,纳此室处。(唐·陆龟蒙《甫里集》卷一六《祝牛宫辞并序》)
从文献实际用例来看,复名制牲畜名是主流,虽然它比单名制牲畜名出现得晚,但其出现的时间也比较早。在甲骨文中,“牡”和“牝”用在其他牲畜名前表性别义,相当于后世的“公”和“母”。在《尚书》《诗经》《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中,这种用法开始增多,渐成主流。下面举几个汉代以前的例句:
(1)乙未卜:今日王狩光,擒?允获牝虎二、兕一、鹿廿一、豕二、麋百廿七、虎二、兔廿三、雉廿七。(《合集》10197)
(2)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尚书·牧誓》)
(3)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我之怀矣,自诒伊祖。(《诗经·邶风·雄雉》)
(4)雄雉于飞,下上其音。展矣君子,实劳我心。(同上)
(5)南山崔崔,雄狐绥绥。(《诗经·齐风·南山》)
“蜞乸”这种“动物名+性别词”的后置复名制动物名的出现要比前加复名制在时间上要晚一些,且在文献中时隐时现,并非主流。从先秦时期的类词组合到唐代完全成词,经历了一个比较复杂的变化过程。
(6)牛大牝十,其六毋(无)子,眦啬夫、佐各一盾。羊牝十,其四毋(无)子,眦啬夫、佐各一盾。(《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
(7)牡,畜父也。从牛土声。(《说文解字·牛部》)
(8)临川东兴有人入山,得猿子,便将归,猿母自后遂至家。(《搜神记》卷二〇)
(9)独山州,鸡公关,鸭公关,小河在城西南三十里,设有塘汛。(《贵州通志·独山州》)
从上述例句可以看出,当“牲畜名/动物名+牝/牡”时,其牲畜的名称义被前面的牲畜名称消解,只保留性别及成年、有子女义;当“牲畜名+性别词/父母”时,是将人类用“公、翁、母”称呼成年男性或女性的称谓转移到对动物的称呼上。既表明了性别义,也含有与“子、儿”对应的父母、长辈义;当“蜞乸”类词用于人名和地名,则“公、翁、母”等原有的父母、长辈、有子女等义均被消解,完全转化为一个性别义词语。
五、“×乸”類词的感情色彩义
“×乸”组合表示“性别、称谓”等义具体在何时出现,上文已作出解释。其义在其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延伸,使用范围也得义扩展。“×乸”类词体现出两种感情色彩义:
(一)中性色彩义
“×乸”类词作为中性词出现的频率较高,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乸”本用于表示动物牲畜的性别,常用于指动物,“乸”与“公”相对,指雌性。如:
牛乸(母牛) 猪乸(母猪) 鸡乸(母鸡)
鸭乸(母鸭) 狗乸(母狗) 马乸(母马)
老虎乸(母老虎) 猫乸(母猫)
2.泛性词尾,多用在一些昆虫、蔬菜名称之后,无关乎性别。如:
虱乸、蛤乸、芋头乸、姜乸
(二)贬义色彩义
在客家话中,“×乸”可用来表示具有各种特征的女性,有贬义色彩,如:“大豹乸(凶恶的女人)、老虎乸(凶恶的女人)”。另外,在红船时代粤伶艺名中也巧妙地体现出这种称呼的巨大差别来。他们的艺名一般与所习行当相吻合,行当与行当之间界限分明,尤其是女性扮演者如花旦、女丑等,艺名较之其他行当更为讲究。如花旦之“美人某”“贵妃某”“扎脚某”;女丑专门扮演诙谐风趣的老年妇人,或不正派的媒婆、鸨母、恶家姑等,故艺名多取“婆乸某”“鬼马某”等,如:“婆乸贺、婆乸东、婆乸同、婆乸三、婆乸洪、婆乸荣、婆乸松、婆乸成”,即以“婆乸+姓氏”的形式出现,带有较强的贬义色彩。值得注意的是,“×乸”可以不受年龄限制,如:“阿玲乸、阿红乸”。
六、结语
汉语普通话中没有的字,在汉语方言中可能会找到它们的存在,它们的用法普通又特别,它们的存在给语言增添了更多的活力。虽说“乸”与普通话里的“公”“母”“雄”“雌”等的用法有着许多共通之处,但它也经历了特有的历史发展过程,拥有着独特的感情色彩。这都需要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深入地追求本源,更好地体会汉语的精妙所在。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Z].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2]徐中舒.汉语大字典(缩印本)[Z].武汉:湖北辞书出版社;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5.
[3]四库全书(文渊阁本)[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4][明]顾启元.客座赘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5]罗竹风.汉语大词典(缩印本)[Z].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
[6]韩品夫.实用方言词典[Z].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
[7]闵家骥.汉语方言常用词词典[Z].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1.
[8]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9]李蓝.“鸡公”类词的共时分布与历时演变[J].语文研究,2014,(4).
[10]黄伟.红船时代粤伶艺名探微[J].戏曲艺术,2009,(4).
[11]刘立恒.河源水源音中的名词词缀[J].语文学刊,2010,(8).
(黄亚英 广东广州 暨南大学文学院 51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