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格标识商品化权及其民法保护

来源 :普洱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ahahua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格标识是人格权的重要构成.面对人格标识商品化时代发展趋势,做好人格标识商品化权明确,并积极落实相关民法保护策略,是杜绝人格权侵权行为的有效方式.各地区政府机构,需要根据民法保护中人格权的相关内容,结合人格标识商品化发展趋势,明确人格标识商品化权边界,提升民法对人格标识保护力度,解决人格标识商品化权中存在部分矛盾问题.
其他文献
那柯里村从地震灾区到全国有名的脱贫致富明星村,探索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以那柯里村作为分析案例,运用口述史的方法,以2008年“习主席来到咱们村”这个重大的乡村历史事件为时间节点,聚焦13年来的乡村振兴历史片段,通过寻找“习主席来到咱们村”历史事件的更多见证人,记录、整理并发掘该村村民对该历史事件的个人记忆及其社会记忆,研究、分析并归纳那柯里乡村振兴的经验.
近年来,国有公司、企业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层出不穷,其中不乏为亲友非法牟利犯罪的情形.然而对于该罪的一些构成要件,理论和实务界常有不同的理解.根据刑法理论,结合司法实践,对其中的三个构成要件进行了论述.首先,对于“亲友”的范围,司法实务中无需划定明确、具体的范围,应当采取朋友关系推定说的原则进行扩大解释;其次,“本单位盈利业务”指本单位实际经营的业务,不包括本应对交由外单位实施、承接的业务;最后,“是否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价”,应在综合考虑确定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交易价格、交易总量、是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