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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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股份合作是我国特定土地制度下的创新产物,指农户以农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并以入股农地作为参与组织利润分配的依据。理论界认为,土地股份合作制作为股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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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股份合作是我国特定土地制度下的创新产物,指农户以农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并以入股农地作为参与组织利润分配的依据。理论界认为,土地股份合作制作为股份制和合作制相融合的制度创新,实现了土地产权的具体化,有助于农民形成较为稳定的产权预期,并被认为能有效防止土地细碎化,提高土地经营效率,增加农民的土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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