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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提出,要把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作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之一。现就县级供电公司如何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谈点肤浅的认识。
一、存在问题
近几年来,县级供电公司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方面下了不少功夫,发展势头不错,从领导到员工对监督问题越来越重视和关注,配备了纪委书记,加大教育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督、管理制度,大力实施阳光管理,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些单位和部门偏于强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我约束,而异地监督、相互制约显得相对薄弱;二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比较重视,而同级之间的监督、下级对上级的监督,特别是对主要领导的监督缺乏力度;三是事后的调查处理多,而事前、事中的监督检查少,监督相对滞后,不能防患于未然;四是比较注重各项廉政制度的制定,而相对忽视对这些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有些规定制度也因过于原则而难以操作;五是监督检查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当上级搞活动有要求的时候,抓监督检查较严厉,而平时则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松懈;六是少数监督人员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能认真履行监督职能。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制约的效果。
二、原因和对策
进一步完善县级供电公司的监督制约机制,应着重加强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要从教育入手,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员工的监督意识。分析少数单位和部门监督不力的主要原因,说到底,还是人们思想认识上有问题。有的盲目乐观,认为现在形势大好,大家都遵纪守法,因此没有必要监督;有的在理解上出现偏颇,认为监督是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事,与己无关,所以不肯监督;还有的则心存顾虑,怕监督严了,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会得罪人,故而不愿监督;同时也不能排除有些人心存杂念,规避监督,担心监督太严,自己有些事情做起来就不那么方便了,于是就千方百计地回避和拒绝接受监督。由于主观上缺乏积极性,导致行动上监督不严或者时紧时松,个别的甚至抵制监督。因此要切实加强两个方面的教育:一是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全局观念,使其进一步提高监督与被监督的自觉性。二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法纪教育,使广大干部、员工学好法纪、用好法纪,自觉守法遵纪,遇到违法违纪的事能主动站出来监督与斗争。
(2)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督的内容和程序。尽管我们在建章立制方面已经下了不少功夫,但仍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电力改革的逐步深入和机构的变化、职能的调整,原有的一些制度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当前要重点建立和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度,如制订干部和热点岗位管理人员定期交流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的有关议事规则和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用人失察追究制度等;二是要完善监督部门的管理制度,如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和工会等部门的相关制度,规范其工作内容和程序,提高其监督的质量和效率等;三是要完善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制度,营销、生产等业务部门应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建立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尽可能地细化流程、量化指标,增强可操作性,以利于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四是要完善企业的监督制度,在进一步规范经营、严格财务管理等方面多下功夫,防范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此外,还应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罚分明,否则只有制约,没有激励,也不利于调动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性。
(3)要整合监督力量,健全监督机制。要切实加强监督机构建设,充实监督部门的人员;强化监督机构及其人员的地位和作用。要不断加强培训和管理,全面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素质。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网络,及时调整党风廉政监督员和行风监督员,定期组织活动,征集有关信息,及时处理存在问题。
(4)强化效能监察,从源头上进行监督和预防。要加强调研,准确立项,认真实施过程监察,努力做到超前防范。要进一步完善效能监察实施细则和考评制度,提高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同时要扩大范围,深化内涵,使各个单位和部门都能根据本单位、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选择一、两个项目开展效能监察,确保取得成效。当前要特别加强新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效能监察工作,在废旧物资回收、工程建设施工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发生商业贿赂问题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5)全面推行阳光管理,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近年来县级公司虽然印发了阳光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细则,并已开始具体实施,但从总体上看,这项工作仍然停留在起步阶段,下一步应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阳光管理的内容、形式、程序、工作标准和考核方法等,做到凡是事关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都要尽可能地公开。尤其是要公开理财和招议标的情况,同时不断推动阳光管理向电费回收、客户工程、劳动安全等企业经营管理领域延伸。此外,还要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干部的工作,民主测评的标准要更加量化、具体化,选择参评人员要更全面、更有代表性,使各级管理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始终处于广大员工的监督之中。要实行末位淘汰制,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使能者上、庸者下,保证队伍的活力和纯洁。
(6)要进一步提高监督的科技含量。监督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人的作案手段也越来越狡猾、隐蔽和智能化,传统的监督手段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们必须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尽早实施现代化管理,如对物流系统、工程系统、财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等实行网络化管理,减少个人在管理环节中的干扰作用,使管理工作更加严谨,工作程序更加科学。同时各个监督部门也要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尽快建立起一整套科学的监督体系,不断提高监督的水平,不断提高监督管理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加强县级供电企业运行的监督制约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作,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更好的为企业正常运营服务,也只有不断修改、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们的工作才能有的放矢,工作才有成效,更好的保证企业正常运行。
一、存在问题
近几年来,县级供电公司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方面下了不少功夫,发展势头不错,从领导到员工对监督问题越来越重视和关注,配备了纪委书记,加大教育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督、管理制度,大力实施阳光管理,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些单位和部门偏于强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我约束,而异地监督、相互制约显得相对薄弱;二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比较重视,而同级之间的监督、下级对上级的监督,特别是对主要领导的监督缺乏力度;三是事后的调查处理多,而事前、事中的监督检查少,监督相对滞后,不能防患于未然;四是比较注重各项廉政制度的制定,而相对忽视对这些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有些规定制度也因过于原则而难以操作;五是监督检查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当上级搞活动有要求的时候,抓监督检查较严厉,而平时则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松懈;六是少数监督人员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能认真履行监督职能。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制约的效果。
二、原因和对策
进一步完善县级供电公司的监督制约机制,应着重加强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要从教育入手,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员工的监督意识。分析少数单位和部门监督不力的主要原因,说到底,还是人们思想认识上有问题。有的盲目乐观,认为现在形势大好,大家都遵纪守法,因此没有必要监督;有的在理解上出现偏颇,认为监督是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事,与己无关,所以不肯监督;还有的则心存顾虑,怕监督严了,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会得罪人,故而不愿监督;同时也不能排除有些人心存杂念,规避监督,担心监督太严,自己有些事情做起来就不那么方便了,于是就千方百计地回避和拒绝接受监督。由于主观上缺乏积极性,导致行动上监督不严或者时紧时松,个别的甚至抵制监督。因此要切实加强两个方面的教育:一是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全局观念,使其进一步提高监督与被监督的自觉性。二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法纪教育,使广大干部、员工学好法纪、用好法纪,自觉守法遵纪,遇到违法违纪的事能主动站出来监督与斗争。
(2)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督的内容和程序。尽管我们在建章立制方面已经下了不少功夫,但仍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电力改革的逐步深入和机构的变化、职能的调整,原有的一些制度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当前要重点建立和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度,如制订干部和热点岗位管理人员定期交流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的有关议事规则和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用人失察追究制度等;二是要完善监督部门的管理制度,如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和工会等部门的相关制度,规范其工作内容和程序,提高其监督的质量和效率等;三是要完善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制度,营销、生产等业务部门应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建立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尽可能地细化流程、量化指标,增强可操作性,以利于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四是要完善企业的监督制度,在进一步规范经营、严格财务管理等方面多下功夫,防范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此外,还应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罚分明,否则只有制约,没有激励,也不利于调动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性。
(3)要整合监督力量,健全监督机制。要切实加强监督机构建设,充实监督部门的人员;强化监督机构及其人员的地位和作用。要不断加强培训和管理,全面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素质。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网络,及时调整党风廉政监督员和行风监督员,定期组织活动,征集有关信息,及时处理存在问题。
(4)强化效能监察,从源头上进行监督和预防。要加强调研,准确立项,认真实施过程监察,努力做到超前防范。要进一步完善效能监察实施细则和考评制度,提高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同时要扩大范围,深化内涵,使各个单位和部门都能根据本单位、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选择一、两个项目开展效能监察,确保取得成效。当前要特别加强新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效能监察工作,在废旧物资回收、工程建设施工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发生商业贿赂问题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5)全面推行阳光管理,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近年来县级公司虽然印发了阳光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细则,并已开始具体实施,但从总体上看,这项工作仍然停留在起步阶段,下一步应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阳光管理的内容、形式、程序、工作标准和考核方法等,做到凡是事关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都要尽可能地公开。尤其是要公开理财和招议标的情况,同时不断推动阳光管理向电费回收、客户工程、劳动安全等企业经营管理领域延伸。此外,还要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干部的工作,民主测评的标准要更加量化、具体化,选择参评人员要更全面、更有代表性,使各级管理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始终处于广大员工的监督之中。要实行末位淘汰制,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使能者上、庸者下,保证队伍的活力和纯洁。
(6)要进一步提高监督的科技含量。监督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人的作案手段也越来越狡猾、隐蔽和智能化,传统的监督手段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们必须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尽早实施现代化管理,如对物流系统、工程系统、财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等实行网络化管理,减少个人在管理环节中的干扰作用,使管理工作更加严谨,工作程序更加科学。同时各个监督部门也要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尽快建立起一整套科学的监督体系,不断提高监督的水平,不断提高监督管理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加强县级供电企业运行的监督制约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作,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更好的为企业正常运营服务,也只有不断修改、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们的工作才能有的放矢,工作才有成效,更好的保证企业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