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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2年末,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已超10000亿,其中北京、上海、广州的资金余额分别为350亿元、290亿元、81亿元,三市的累计使用额分别为5.4亿元、4.17亿元、8000万元,平均使用率约1.4%。一方面是大量的房屋共用设施和共用部位亟需维修,申请资金却困难重重;另一方面却是巨额的专项资金沉淀银行,难以发挥效用。维修资金制度俨然成为“鸡肋”,难以发挥作用,却又不能放弃。怎样从制度上搞好顶层设计,让维修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用,维护好广大购房群众的重大利益,需要物业管理工作者的思考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