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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目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已全面推行多年,随着投标竟争的日益激烈,投标工程造价呈现不断下浮的趋势。施工企业在搞好工程质量的同时,要想提高经济效益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必须重视合理运用施工索赔,通过索赔取得应有的经济补偿。下面结合自己在工程施工管理中的实践,谈谈对施工索赔运用的一些认识。
2、认识索赔的实质
索赔实质是承发包双方在履行施工合同过程中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引起合同条件发生变化而产生的经济补偿行为,也是双方为履行施工合同、完成工程而产生的经济合作行为。正确认识到索赔是一种经济合作行为而非经济惩罚或报复行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运用索赔手段来维护工程建设的利益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否则,各方会因索赔问题影响共同合作关系,甚至影响工程的进展。
索赔的依据是施工合同,索赔的条件是合同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由于一般工程施工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施工现场条件、气候变化、工程进度、物价变化,合同条款、国家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情况,影响施工进度、增加施工难度或引起工程量的变更,施工企业通过索赔取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是受法律保护的正当行为。
索赔工作是承发包双方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它的健康开展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市场,促进甲乙双方加强管理内部管理,加強合同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3、把握施工索赔的机会
在漫长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是经常性的,但是合同条件变化不是必然会引起和形成索赔,施工单位必须善于捕捉索赔机会,才能使索赔得以实现。施工索赔的机会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3.1施工现场准备条件引起的索赔。例如,业主未做好“三通一平”,未按合同规定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投标文件中规定,“三通一平”由业主负责,但往往施工单位进场以后,水、电并未接通,施工单位要利用发动机发电来维持生产。这时,施工单位可根据发动机实际发生台班,经监理工程师确定后,向业主进行索赔,索赔费用=发电机台班数量x发电机台班单价-利用市电工作发生的费用,在目前燃料价格高企的情况下,成功索赔可大大减少相应亏损。
3.2地质条件的变化引起的索赔。一般来说,业主在招标文件中会提供地质资料,以供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实用,有时,这类资料严重失实,引起工程量的变更。比如:大型立交桥桩基工程中,为了让施工单位有一个统一的计算原则,业主规定桩入岩按1.5米考虑,但实际施工中,桩入岩深度有时会大大超出。这时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入岩长度进行索赔,先将每条桩的实际入岩资料报监理工程师确认,经监理工程师确定工程量后,汇同报价送业主主审查。入岩增加费=(实际入岩长度-投标报价时暂定长度)x合同入岩单价。
如:市政工程土方施工中,市政工程设计所依据的地形图有的是早期测绘,工程开工时现场的原地标高与施工图有较大的出入。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之前,一定要将整个施工现场的原地标高进行复测、比较,发现问题,尽快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费用,避免造成企业亏损。
3.3施工图设计变更引起的索赔。施工图纸变更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业主对工程的使用功能提出新的要求,设计需要作出变更来满足业主的要求;二是设计单位出于安全考虑修改设计或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原设计的错误而作出纠正;三是业主和设计单位出于成本和安全的考虑对原设计指定的施工方式作出变更指令。在市政工程施工中这几种情况都会出现。比如:混凝土路面改为沥青路面,箱梁砼强度由C35改为C40,现浇箱梁改为预制箱梁,钻孔灌注桩改为人工挖孔桩,平接式排水管改为承插式排水管等。出现这些情况时,施工单位可根据设计变更图纸书面向业主提出索赔。将变更后项目的单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变更项目计费程序,合理地计算出来,书面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确认后,再书面向业主提出索赔。
3.4加速施工的索赔。有时由于受到拆迁的影响,业主不能按时交出场地,待场地交出后,业主会发布加速施工的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投入更多资源,加班赶工来按原截止工期完成工程项目,这可能会导致工程成本的增加。比如:桥梁工程投标时,按原工期制定的施工方案考虑整个项目分三个施工段,支顶架可以考虑一个施工段的投入量。但由于要赶工期,业主要求施工单位三个施工段同时投入支顶架,致使支顶架投入量增大,周转次数减少,施工费用上升,这时,施工单位可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合理补偿周转材料增加的摊销费用。
3.5业主和监理根据工程实际发生变更指令出现的索赔。实际施工中,会遇到许多实际情况是原来设计未考虑到的,而监理、业主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指令施工单位变更原方案去完成某项工作,这时就会出现索赔的机会。比如;道路管坑回填时,原设计考虑回填土,但由于施工场地交通繁忙,为了更好配合交警工作,缓解车辆阻塞,监理指令回填石屑,可以缩短回填的工期,尽早还路于民。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请监理工程师确认回填石屑数量后,向业主要求索赔。
3.6施工索赔机会存在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全方位捕捉索赔机会,就必须要有一定的施工管理经验,熟读施工合同,随时注意合同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况;并尽量多与投标人员沟通和了解招标文件的规定,掌握哪些工作是投标报价中包含的,哪些工作是投标报价以外增加的,才能准确捕捉索赔的机会。
4、注意收集索赔的证据
由于索赔程序中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提交足以证明发生索赔事件的有关原始证据,为使索赔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施工单位必须要注意搜索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原始资料。一般可作为索赔数据的资料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的必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工程合同、施工图纸,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规程以及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2)工程变更资料:包括变更图纸、设计变更说明书,变更指令、变更通知等函件,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施工单位提交的因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成本增减计算书等。(3)工程记录性资料:包括工程中往来函件、指令、通知、工程各项会议纪要、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
施工单位除了要搜集证据外,计算索赔值一定要合理、准确。要将计算的依据、方法、结果详细说明列出,这样易于对方接受,减少争议和纠纷。
5、总结
运用索赔的基本原则应该是认清本质,把握机会依照程序、严格时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清晰、取费合理,并以友好合作的态度处理索赔,这样才会提高索赔的成功率。
目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已全面推行多年,随着投标竟争的日益激烈,投标工程造价呈现不断下浮的趋势。施工企业在搞好工程质量的同时,要想提高经济效益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必须重视合理运用施工索赔,通过索赔取得应有的经济补偿。下面结合自己在工程施工管理中的实践,谈谈对施工索赔运用的一些认识。
2、认识索赔的实质
索赔实质是承发包双方在履行施工合同过程中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引起合同条件发生变化而产生的经济补偿行为,也是双方为履行施工合同、完成工程而产生的经济合作行为。正确认识到索赔是一种经济合作行为而非经济惩罚或报复行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运用索赔手段来维护工程建设的利益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否则,各方会因索赔问题影响共同合作关系,甚至影响工程的进展。
索赔的依据是施工合同,索赔的条件是合同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由于一般工程施工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施工现场条件、气候变化、工程进度、物价变化,合同条款、国家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情况,影响施工进度、增加施工难度或引起工程量的变更,施工企业通过索赔取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是受法律保护的正当行为。
索赔工作是承发包双方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它的健康开展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市场,促进甲乙双方加强管理内部管理,加強合同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3、把握施工索赔的机会
在漫长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是经常性的,但是合同条件变化不是必然会引起和形成索赔,施工单位必须善于捕捉索赔机会,才能使索赔得以实现。施工索赔的机会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3.1施工现场准备条件引起的索赔。例如,业主未做好“三通一平”,未按合同规定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投标文件中规定,“三通一平”由业主负责,但往往施工单位进场以后,水、电并未接通,施工单位要利用发动机发电来维持生产。这时,施工单位可根据发动机实际发生台班,经监理工程师确定后,向业主进行索赔,索赔费用=发电机台班数量x发电机台班单价-利用市电工作发生的费用,在目前燃料价格高企的情况下,成功索赔可大大减少相应亏损。
3.2地质条件的变化引起的索赔。一般来说,业主在招标文件中会提供地质资料,以供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实用,有时,这类资料严重失实,引起工程量的变更。比如:大型立交桥桩基工程中,为了让施工单位有一个统一的计算原则,业主规定桩入岩按1.5米考虑,但实际施工中,桩入岩深度有时会大大超出。这时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入岩长度进行索赔,先将每条桩的实际入岩资料报监理工程师确认,经监理工程师确定工程量后,汇同报价送业主主审查。入岩增加费=(实际入岩长度-投标报价时暂定长度)x合同入岩单价。
如:市政工程土方施工中,市政工程设计所依据的地形图有的是早期测绘,工程开工时现场的原地标高与施工图有较大的出入。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之前,一定要将整个施工现场的原地标高进行复测、比较,发现问题,尽快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费用,避免造成企业亏损。
3.3施工图设计变更引起的索赔。施工图纸变更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业主对工程的使用功能提出新的要求,设计需要作出变更来满足业主的要求;二是设计单位出于安全考虑修改设计或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原设计的错误而作出纠正;三是业主和设计单位出于成本和安全的考虑对原设计指定的施工方式作出变更指令。在市政工程施工中这几种情况都会出现。比如:混凝土路面改为沥青路面,箱梁砼强度由C35改为C40,现浇箱梁改为预制箱梁,钻孔灌注桩改为人工挖孔桩,平接式排水管改为承插式排水管等。出现这些情况时,施工单位可根据设计变更图纸书面向业主提出索赔。将变更后项目的单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变更项目计费程序,合理地计算出来,书面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确认后,再书面向业主提出索赔。
3.4加速施工的索赔。有时由于受到拆迁的影响,业主不能按时交出场地,待场地交出后,业主会发布加速施工的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投入更多资源,加班赶工来按原截止工期完成工程项目,这可能会导致工程成本的增加。比如:桥梁工程投标时,按原工期制定的施工方案考虑整个项目分三个施工段,支顶架可以考虑一个施工段的投入量。但由于要赶工期,业主要求施工单位三个施工段同时投入支顶架,致使支顶架投入量增大,周转次数减少,施工费用上升,这时,施工单位可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合理补偿周转材料增加的摊销费用。
3.5业主和监理根据工程实际发生变更指令出现的索赔。实际施工中,会遇到许多实际情况是原来设计未考虑到的,而监理、业主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指令施工单位变更原方案去完成某项工作,这时就会出现索赔的机会。比如;道路管坑回填时,原设计考虑回填土,但由于施工场地交通繁忙,为了更好配合交警工作,缓解车辆阻塞,监理指令回填石屑,可以缩短回填的工期,尽早还路于民。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请监理工程师确认回填石屑数量后,向业主要求索赔。
3.6施工索赔机会存在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全方位捕捉索赔机会,就必须要有一定的施工管理经验,熟读施工合同,随时注意合同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况;并尽量多与投标人员沟通和了解招标文件的规定,掌握哪些工作是投标报价中包含的,哪些工作是投标报价以外增加的,才能准确捕捉索赔的机会。
4、注意收集索赔的证据
由于索赔程序中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提交足以证明发生索赔事件的有关原始证据,为使索赔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施工单位必须要注意搜索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原始资料。一般可作为索赔数据的资料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的必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工程合同、施工图纸,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规程以及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2)工程变更资料:包括变更图纸、设计变更说明书,变更指令、变更通知等函件,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施工单位提交的因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成本增减计算书等。(3)工程记录性资料:包括工程中往来函件、指令、通知、工程各项会议纪要、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
施工单位除了要搜集证据外,计算索赔值一定要合理、准确。要将计算的依据、方法、结果详细说明列出,这样易于对方接受,减少争议和纠纷。
5、总结
运用索赔的基本原则应该是认清本质,把握机会依照程序、严格时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清晰、取费合理,并以友好合作的态度处理索赔,这样才会提高索赔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