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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非政府组织参与政策倡导为切入点,选取反映我国非政府组织政策倡导最新特征的代表性个案即《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过程进行深描,在治理的分析框架下探讨非政府组织作为环境治理主体合法性的路径建构,提出基于参与路径法治化和参与结果有效性的自证式实践是非政府组织建构其作为环境治理乃至国家治理主体合法性的有效路径,而基于多行为主体差异的实践场域,将成为(或已成为)建构"善治"可能性并检验其有效性的实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