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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设立是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是对外开放与开放国际建筑市场的需要,也是提高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需要。通过充分发挥监理职能,充分维护工程法人和建设单位合法权益,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的有力保证,是实现水利工程建设的最终目标。为规范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以及合同各环节管理,本文将进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计价方式探讨,以期规范水利工程监理行为。
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合同;计价方式;探讨
1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工程计量与计价
1.1 工程量清单及其内容
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中标后计算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
工程量清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①前言②工程量清单(表)③计日工表④汇总表。
1.2 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的单价,都包含以下内容:①直接费用(人工费、材料及永久设备费、施工机械设备费)②间接成本③利润与风险④投标人投标策略对单价的修正。
由此可见,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是产品单价或综合单价,而不是成本单价。
1.3 工程测量
1.3.1 测量对象:指待支付工程量,支付金额由工程量乘以单价确定。要支付的工作量,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在内容上,必须是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或监理工程师特别批准的工程变更项目。②从质量上讲,必须是通过检验并通过质量检验的工程量。③从数量上讲,必须是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原则和方法确定的工程量,即已支付的工程量。
已付工程量不是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工程量(称为估算工程量)。支付的工程量不是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例如,由于施工单位在隧道开挖中布孔不当,爆破岩石过多,混凝土回填量相应增加。事实上,竣工工程量不应支付,因为它是由承包商的不当工作造成的,应由承包商承担。
1.3.2 测量方法
各工程的计量原则和方法一般在规范或工程量清单前言中规定。实际测量方法必须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计量方法。一般来说,有几种方法:①现场测量②根据设计图纸计算③仪器测量④根据文件计算⑤根据工程师批准测量。
1.4 计量工作的实施
1.4.1 月计量
1.4.2 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
2 施工监理合同计价方式和内容
施工合同涉及的付款和结算包含:
2.1 一般项目;
2.2 暂定金额,暂定金额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并在工程量清单中以名称标明。指用于项目任何部分的施工;或用于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或用于指定分包合同;或用于不可预见事件的费用。暂定金额可以是一个估计数,也可以是几个估计目标付款的总和。
2.3 计日工,又称“点工”,是指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需要进行某些变更,或认为计日工制度适合承包人进行工程时所采用的一种工作制度,其计量和支付以便于结算的工作日为基础。
2.4 工程变更,工程变更的支付应遵循以下原则:①承包人违约或违约,或监理工程师因其责任需要签发变更令时,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应由承包商承担,不得出现在或包含在每月付款申请表中。②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进行变更时,应向承包人发出工程变更通知单,承包人按规定完成变更项目后,可按工程变更单确定的单价或价格申请付款,并填写《月度付款申请表》。
2.5 价格调整
2.5.1 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指因劳动力、材料、设备价格波动而影响合同价格时,合同价格应根据所引起的价差进行调整。常用的调价方法有实际计算法和调价公式法:按实际算法、调价公式法。
2.5.2 调控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投标截止期前28天,若因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引起工程造价的增减,除因价格波动引起的价差外,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调整合同价格。
2.6 索赔;
2.7 在施工合同中,预付款分为动员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
2.7.1 动员预付款的金额可由业主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一般为合同价格的15%左右。承包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适当的比例,由业主在评标时考虑确定。
2.7.2 动员预付款的支付条件为:1)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协议已签署并生效;2)承包人已按合同条款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向业主提供了履约担保;3) 承包人已按合同的形式和要求提交了相当于动员预付款金额和货币的预付款保函。
2.7.3 一般情况下,在满足上述条件后,监理工程师应向业主签发动员预付款证书;业主在收到动员预付款证书后向承包人支付动员预付款。
2.7.4 动员预付款的扣减一般按以下三条规则进行:1)开工后开始扣减;2) 扣除应在竣工前完成;3)每月平均扣除或按完工工程价值的比例扣除。
2.8 材料预付款
材料预付款是指业主以无息贷款的形式,在每月支付工程款的同时,向承包人提供购买材料设备的款项。业主将在以下每月付款中扣除。
2.8.1 材料预付款支付条件
1)材料质量和储存条件符合规范要求;2)材料已运抵施工现场,并经承包人和监理人联合检查入库;3)承包商已按工程师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采购订单、收据或价格证书。
2.8.2 材料预付款的支付和扣除
材料运抵现场并满足上述条件后,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材料预付款申请表。经监理审查后,每月支付材料实际价格的75%-95%。根据部级规定,材料预付款应在付款月后6个月内从月付款中平均扣除。
2.9 保留金
根据国际惯例,为保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及时修补部分缺陷,及时赔偿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业主有权按工程款的一定比例扣留一笔款项每月付款,即“保留金”。一般来说,保留保留金的方法是:
2.9.1 在月付款凭证中,扣发当月工程款(不含预付款和调价款)的5%-10%。
2.9.2 保留金累计扣缴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2.5%-5%时,停止扣缴。
对于保留金的返还,部颁规定,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签发后14日内,业主应将保留金总额的50%返还给承包人,并在质量保证期满后14日内,剩余的保留金应退还给承包商。发包人对分项验收的工程签发单位工程移交证书后,应将相应的保留金的50%退还承包人;其余部分在全部工程质量保证期届满后退还承包人。
2.10 奖励与补偿
2.11 其他
4 付款方式和付款程序
付款类型:业主和承包商的项目资金支付为非常重要的事情。一般水利工程正在建设中在此期间有三种付款方式。
4.1 期中进度款或期中付款
4.2 竣工付款
4.3 最终付款
5 结语
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是水利工程建筑施工监理合同的核心管理工作,具有明确目标,确定各方活动的标准以及为争议解决提供依据,同时是协调各方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姜俊杰.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质量控制探究[J].江西建材.2017(23)
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合同;计价方式;探讨
1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工程计量与计价
1.1 工程量清单及其内容
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中标后计算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
工程量清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①前言②工程量清单(表)③计日工表④汇总表。
1.2 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的单价,都包含以下内容:①直接费用(人工费、材料及永久设备费、施工机械设备费)②间接成本③利润与风险④投标人投标策略对单价的修正。
由此可见,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是产品单价或综合单价,而不是成本单价。
1.3 工程测量
1.3.1 测量对象:指待支付工程量,支付金额由工程量乘以单价确定。要支付的工作量,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在内容上,必须是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或监理工程师特别批准的工程变更项目。②从质量上讲,必须是通过检验并通过质量检验的工程量。③从数量上讲,必须是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原则和方法确定的工程量,即已支付的工程量。
已付工程量不是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工程量(称为估算工程量)。支付的工程量不是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例如,由于施工单位在隧道开挖中布孔不当,爆破岩石过多,混凝土回填量相应增加。事实上,竣工工程量不应支付,因为它是由承包商的不当工作造成的,应由承包商承担。
1.3.2 测量方法
各工程的计量原则和方法一般在规范或工程量清单前言中规定。实际测量方法必须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计量方法。一般来说,有几种方法:①现场测量②根据设计图纸计算③仪器测量④根据文件计算⑤根据工程师批准测量。
1.4 计量工作的实施
1.4.1 月计量
1.4.2 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
2 施工监理合同计价方式和内容
施工合同涉及的付款和结算包含:
2.1 一般项目;
2.2 暂定金额,暂定金额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并在工程量清单中以名称标明。指用于项目任何部分的施工;或用于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或用于指定分包合同;或用于不可预见事件的费用。暂定金额可以是一个估计数,也可以是几个估计目标付款的总和。
2.3 计日工,又称“点工”,是指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需要进行某些变更,或认为计日工制度适合承包人进行工程时所采用的一种工作制度,其计量和支付以便于结算的工作日为基础。
2.4 工程变更,工程变更的支付应遵循以下原则:①承包人违约或违约,或监理工程师因其责任需要签发变更令时,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应由承包商承担,不得出现在或包含在每月付款申请表中。②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进行变更时,应向承包人发出工程变更通知单,承包人按规定完成变更项目后,可按工程变更单确定的单价或价格申请付款,并填写《月度付款申请表》。
2.5 价格调整
2.5.1 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指因劳动力、材料、设备价格波动而影响合同价格时,合同价格应根据所引起的价差进行调整。常用的调价方法有实际计算法和调价公式法:按实际算法、调价公式法。
2.5.2 调控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投标截止期前28天,若因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引起工程造价的增减,除因价格波动引起的价差外,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调整合同价格。
2.6 索赔;
2.7 在施工合同中,预付款分为动员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
2.7.1 动员预付款的金额可由业主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一般为合同价格的15%左右。承包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适当的比例,由业主在评标时考虑确定。
2.7.2 动员预付款的支付条件为:1)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协议已签署并生效;2)承包人已按合同条款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向业主提供了履约担保;3) 承包人已按合同的形式和要求提交了相当于动员预付款金额和货币的预付款保函。
2.7.3 一般情况下,在满足上述条件后,监理工程师应向业主签发动员预付款证书;业主在收到动员预付款证书后向承包人支付动员预付款。
2.7.4 动员预付款的扣减一般按以下三条规则进行:1)开工后开始扣减;2) 扣除应在竣工前完成;3)每月平均扣除或按完工工程价值的比例扣除。
2.8 材料预付款
材料预付款是指业主以无息贷款的形式,在每月支付工程款的同时,向承包人提供购买材料设备的款项。业主将在以下每月付款中扣除。
2.8.1 材料预付款支付条件
1)材料质量和储存条件符合规范要求;2)材料已运抵施工现场,并经承包人和监理人联合检查入库;3)承包商已按工程师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采购订单、收据或价格证书。
2.8.2 材料预付款的支付和扣除
材料运抵现场并满足上述条件后,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材料预付款申请表。经监理审查后,每月支付材料实际价格的75%-95%。根据部级规定,材料预付款应在付款月后6个月内从月付款中平均扣除。
2.9 保留金
根据国际惯例,为保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及时修补部分缺陷,及时赔偿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业主有权按工程款的一定比例扣留一笔款项每月付款,即“保留金”。一般来说,保留保留金的方法是:
2.9.1 在月付款凭证中,扣发当月工程款(不含预付款和调价款)的5%-10%。
2.9.2 保留金累计扣缴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2.5%-5%时,停止扣缴。
对于保留金的返还,部颁规定,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签发后14日内,业主应将保留金总额的50%返还给承包人,并在质量保证期满后14日内,剩余的保留金应退还给承包商。发包人对分项验收的工程签发单位工程移交证书后,应将相应的保留金的50%退还承包人;其余部分在全部工程质量保证期届满后退还承包人。
2.10 奖励与补偿
2.11 其他
4 付款方式和付款程序
付款类型:业主和承包商的项目资金支付为非常重要的事情。一般水利工程正在建设中在此期间有三种付款方式。
4.1 期中进度款或期中付款
4.2 竣工付款
4.3 最终付款
5 结语
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是水利工程建筑施工监理合同的核心管理工作,具有明确目标,确定各方活动的标准以及为争议解决提供依据,同时是协调各方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姜俊杰.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质量控制探究[J].江西建材.20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