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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加强我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管理提出参考建议.方法:收集、整理国外发达国家(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在监管机构、法律依据、实施形式、注册的学分要求,以及收费情况等方面相关信息.结果:部分发达国家均由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相关组织或行业协会实施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管理,施教机构具有一定的资质,再注册时对学分有一定要求,施教形式多样,并同时提供收费及免费继续教育资源可供选择.结论:根据部分发达国家经验,各国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专门的管理机构规范药师继续教育,严格教学质量管理,实施学分制,将继续教育的完成情况作为药师注册更新的必备条件,同时体现教育的公益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