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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人们的权利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要求公权力增强对人们权利的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有关教育公平的纠纷增多,逐渐从隐性、内部结构性走向显性、外在化是一个必然现象。我国教育公平的司法救济在受案范围和保护力度上都与教育公平权利所受的侵害时不完全对称的。行政诉讼是教育公平权利司法救济的最重要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