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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对象的确定自中办发【1999】20号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出台后,审计界在思想认识上,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确定,一直存在着争议。有的认为应该审计县(区)委书记,有的认为应该审计县(区)长,有的认为谁离任审计谁。当然,审计实践中,各地做法也不一。到底怎样做才比较合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