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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建设工作中,所涉及到的索赔问题有很多,比如施工索赔,合同索赔、业主索赔等等,这些索赔的原因一般就是指在建筑施工,或者合同签订时所遇到的经济损失。而我们这里所说的业主索赔是指承包商在进行工程施工的时候,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导致业主的利益或者其他权利受到损失,业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承包商进行赔偿索取。本文是通过对业主方索赔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简要的分析,来对建筑工程业主方的索赔管理进行论述。
关键词:索赔 意义 工作内容 注意事项 索赔其实就是风险转移的一种有效方法,使得在自身遇到风险时,利用合法的手段进行风险补偿或者转移,这也是承包商或者业主方之间的利益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主要还是业主方在建筑工程的索赔中占取主导地位,我们也可以理解为,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在进行工程建设的时候承担的风险要比业主方承担的风险要大,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承包商都会采用风险转移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保证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可是,作为独立的双方,业主方也有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但是在很多情况业主方都是采取的消极的方式来进行索赔,这样也严重的危害到了业主方的利益。因此,我们就对业主方的索赔管理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业主方第一类索赔
业主方的的第一类索赔也被成为积极索赔,这和其他索赔的定义一样,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人们就在是采用合法的手段对其进行合理的补偿。但是,由于目前的市场经济的形式,业主方往往是处于建筑行业的最高层,在建筑行业中有着一定的指导地位,因此在面对承包商对自身权益侵害时,一般都会顾忌到自身发展的需求,而去忽视了索赔的意义,这也是对自身企业的一种不负责的现象。因此,我们在针对不同的情况,对其索赔进行不同的分析。
1、工程进度索赔
工程进度索赔这个我们很好理解,也就是指的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安装施工合同上的有关内容,及时的竣工并且完成工程项目,在业主方没有同意延长工期的时候,使得工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延长,从而给业主方照成严重的损失,业主方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对其按照合同规定或者一定的比例进行索赔。
2、工程质量索赔
工程质量索赔这个顾名思义,也就是在工程施工时或者竣工后,对其工程建筑发现了一定的质量问题,可以对其承包商要求索赔。目前,我们面对工程的质量问题,在一般情况下,就要去承包商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修补或者材料的替换。如果工程质量影响比较严重的,业主方还可以要求承包商进行一部分的经济补偿,并且直接免除了承包商在工程项目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再聘请他人对其进行修复工作。
3、工程保修款
工程保修款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保修制约。当在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承包商应在得到业主通知后一定期限内进行修补处理。否则,业主可以请其他工程人员进行质量修补,并用预扣承包商的保修款支付外请工程人员进行补修的一切费用。
二、业主方第二类索赔
业主方的第二类索赔也被成为消极索赔,这样的索赔原因主要是承包商在业主方要求索赔时,业主方进行了有利的回击,进行有效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使得承包商找不到任何理由进行回击,从而减少了在进行工程项目施工中的损失。这主要是以一种消极被动的方式,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达到防治或减少损失的目的,同时也是一种反索赔的方式。
业主方第二类索赔是业主方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反索赔过程是双方管理水平的较量。因此,反索赔工作将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签订合同开始,并贯穿于合同执行的全过程,其实施内容有预防性反索赔和反击性反索赔。反索赔从整体上讲是防守型的,但它却是一种积极意识,有时则表现为以攻为守,争取索赔中的有利地位。业主在处理业主方这类索赔时,必须签订有利于自己的合同,并且认真履行,防止自己违约;若发现自己违约,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违约时,积极主动地提出索赔。在反击性反索赔时切不可以消极、被动地回击施工索赔,而应该采取强有力的证据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或用提出索赔以平衡索赔。
三、在处理索赔时应注意的问题
索赔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的书面文件。报告的文字要精炼、条理要清楚、语气要中肯,在论述事件的责任及索赔根据时,所用词语要肯定,要责任分明,有法律依据,并且有充分的数据,忌用“大概” “一定程度”“可能”等词汇。
索赔工作贯穿建设工程项目的始终。要做好索赔工作,必须做到事前控制,即从签订合同直至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中业主认真注重预防保护措施,建立健全索赔业务的各项管理制度。
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合同签订阶段,作为业主应仔细研究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条件,特别是关于合同范围、义务、付款、工程变更、违约及罚款、特殊风险、索赔时限和争议解决等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为将来可能的索赔提供合法的依据和基础。
在合同执行阶段,业主应密切注视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不断地寻求索赔机会;同时自身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防止被对方索赔。
索赔的证据和依据必须真实、全面、及时,又要具有法律证明效力。许多工程承包的实践证明,一个不敢、不会索赔的业主最终必然是要亏损的或不能达到投资的最大效益。索赔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索赔的成功与否。所以作为索赔的证据不但要真实、全面、及时,而且还要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和资料,这些信息和资料是开展索赔的重要依据。如果项目资料不完整,索赔就很难进行。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始终做好资料积累工作,建立完善的资料记录和科学管理制度,认真系统地积累和管理施工合同文件、质量及财务收支等方面的资料。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证明或确认件。例如,对一个重要的电话内容,仅附上自己的记录本是不够的,最好附上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电话记录;或附上发给对方要求确认该电话记录的函件,即使对方未给复函,亦可说明责任在对方,因为对方未复函确认或修改,按惯例应理解为他已默认。
结语
工程索赔是一种人们我了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也是社会学的一种体香,有效的把法律、财务和工程管理相结合,以保证在满足自身利益的同时,还使社会迅速发展。当业主方在对承包商进行索赔时,我们主要是以工程的质量为核心,在尽可能保证工程质量以后,我们在考虑自身的赔偿问题,这不但是对社会有着强烈的责任感,还对人们保持着一种负责的态度。因此,我们要积极主动的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不仅是对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的保障还是对人们日常生活的负责。·
关键词:索赔 意义 工作内容 注意事项 索赔其实就是风险转移的一种有效方法,使得在自身遇到风险时,利用合法的手段进行风险补偿或者转移,这也是承包商或者业主方之间的利益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主要还是业主方在建筑工程的索赔中占取主导地位,我们也可以理解为,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在进行工程建设的时候承担的风险要比业主方承担的风险要大,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承包商都会采用风险转移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保证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可是,作为独立的双方,业主方也有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但是在很多情况业主方都是采取的消极的方式来进行索赔,这样也严重的危害到了业主方的利益。因此,我们就对业主方的索赔管理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业主方第一类索赔
业主方的的第一类索赔也被成为积极索赔,这和其他索赔的定义一样,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人们就在是采用合法的手段对其进行合理的补偿。但是,由于目前的市场经济的形式,业主方往往是处于建筑行业的最高层,在建筑行业中有着一定的指导地位,因此在面对承包商对自身权益侵害时,一般都会顾忌到自身发展的需求,而去忽视了索赔的意义,这也是对自身企业的一种不负责的现象。因此,我们在针对不同的情况,对其索赔进行不同的分析。
1、工程进度索赔
工程进度索赔这个我们很好理解,也就是指的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安装施工合同上的有关内容,及时的竣工并且完成工程项目,在业主方没有同意延长工期的时候,使得工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延长,从而给业主方照成严重的损失,业主方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对其按照合同规定或者一定的比例进行索赔。
2、工程质量索赔
工程质量索赔这个顾名思义,也就是在工程施工时或者竣工后,对其工程建筑发现了一定的质量问题,可以对其承包商要求索赔。目前,我们面对工程的质量问题,在一般情况下,就要去承包商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修补或者材料的替换。如果工程质量影响比较严重的,业主方还可以要求承包商进行一部分的经济补偿,并且直接免除了承包商在工程项目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再聘请他人对其进行修复工作。
3、工程保修款
工程保修款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保修制约。当在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承包商应在得到业主通知后一定期限内进行修补处理。否则,业主可以请其他工程人员进行质量修补,并用预扣承包商的保修款支付外请工程人员进行补修的一切费用。
二、业主方第二类索赔
业主方的第二类索赔也被成为消极索赔,这样的索赔原因主要是承包商在业主方要求索赔时,业主方进行了有利的回击,进行有效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使得承包商找不到任何理由进行回击,从而减少了在进行工程项目施工中的损失。这主要是以一种消极被动的方式,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达到防治或减少损失的目的,同时也是一种反索赔的方式。
业主方第二类索赔是业主方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反索赔过程是双方管理水平的较量。因此,反索赔工作将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签订合同开始,并贯穿于合同执行的全过程,其实施内容有预防性反索赔和反击性反索赔。反索赔从整体上讲是防守型的,但它却是一种积极意识,有时则表现为以攻为守,争取索赔中的有利地位。业主在处理业主方这类索赔时,必须签订有利于自己的合同,并且认真履行,防止自己违约;若发现自己违约,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违约时,积极主动地提出索赔。在反击性反索赔时切不可以消极、被动地回击施工索赔,而应该采取强有力的证据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或用提出索赔以平衡索赔。
三、在处理索赔时应注意的问题
索赔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的书面文件。报告的文字要精炼、条理要清楚、语气要中肯,在论述事件的责任及索赔根据时,所用词语要肯定,要责任分明,有法律依据,并且有充分的数据,忌用“大概” “一定程度”“可能”等词汇。
索赔工作贯穿建设工程项目的始终。要做好索赔工作,必须做到事前控制,即从签订合同直至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中业主认真注重预防保护措施,建立健全索赔业务的各项管理制度。
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合同签订阶段,作为业主应仔细研究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条件,特别是关于合同范围、义务、付款、工程变更、违约及罚款、特殊风险、索赔时限和争议解决等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为将来可能的索赔提供合法的依据和基础。
在合同执行阶段,业主应密切注视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不断地寻求索赔机会;同时自身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防止被对方索赔。
索赔的证据和依据必须真实、全面、及时,又要具有法律证明效力。许多工程承包的实践证明,一个不敢、不会索赔的业主最终必然是要亏损的或不能达到投资的最大效益。索赔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索赔的成功与否。所以作为索赔的证据不但要真实、全面、及时,而且还要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和资料,这些信息和资料是开展索赔的重要依据。如果项目资料不完整,索赔就很难进行。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始终做好资料积累工作,建立完善的资料记录和科学管理制度,认真系统地积累和管理施工合同文件、质量及财务收支等方面的资料。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证明或确认件。例如,对一个重要的电话内容,仅附上自己的记录本是不够的,最好附上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电话记录;或附上发给对方要求确认该电话记录的函件,即使对方未给复函,亦可说明责任在对方,因为对方未复函确认或修改,按惯例应理解为他已默认。
结语
工程索赔是一种人们我了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也是社会学的一种体香,有效的把法律、财务和工程管理相结合,以保证在满足自身利益的同时,还使社会迅速发展。当业主方在对承包商进行索赔时,我们主要是以工程的质量为核心,在尽可能保证工程质量以后,我们在考虑自身的赔偿问题,这不但是对社会有着强烈的责任感,还对人们保持着一种负责的态度。因此,我们要积极主动的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不仅是对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的保障还是对人们日常生活的负责。·